中药十八反十九畏究竟是什么?
十八反:指以甘草、乌头、藜芦为主的三组中药,对其余几种药分别有相反作用。在炮制、组方和配伍调剂时,禁止混合,以防止产生化学成分变化,而致中毒或严重毒副作用等医疗事故。
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
乌头反:半夏、瓜蒌、贝母、白芨、白蔹;
藜芦反:细辛、芍药、人参、沙参、苦参、丹参。
十九畏:指19种药物中,凡指名相畏的药物,彼此都不宜混用。主要是防止它们之间,产生化学成分变化,而抵消或减弱了另一种药的有效作用,或者出现其它毒副反应。
石硫黄,火中精,遇朴硝,便相争;
红白砒,忌水银;山狼毒,怕陀僧;
川巴豆,毒烈性,黑白丑,难顺情;
公母丁,忌郁金;芒朴硝,惧山棱;
川草乌,不顺犀;五灵脂,畏人参;
官桂类,治冷功,逢石脂,不协同;
凡修合,看顺逆,炮制用,莫相依。
探讨、分析中药十八反十九畏
1、反药畏药不一定都反都畏
以甘草所反之药举例,临床上曾有中医师治乳腺增生,用“小柴胡汤”加海藻、浙贝母、甘草等药,疗效不错,而且治愈十余例。至于甘草与大戟、芫花、甘遂三峻利之品合用是否相反或不反,尚未见临床报导。
据文献记载:甘草与上述三药共浸组的毒性较分浸组的毒性显著增高,从而抑制三者的利尿、泻下作用,同时还增强甘草的毒性。
对此,看法有所不同。
甘草乃调和诸药、清热解毒的佳品,对于一些有拮抗作用的中药合用,便能调和,如抵当汤等(注:成方本无甘草,因用汤剂,有人加入甘草,使之相安无事,且效果满意)。
此外,甘草还有较强的解毒作用,如对半夏、乌头等品之毒,甘草有解除或减轻作用,是不争的事实。当然,甘草能否与上述三品合用,有待临床检验。
再则,“十九畏”中的狼毒与密陀僧,虽两者均有毒,但民间有医者将两者精制成膏,外用治疥、癣、湿疹,有一定疗效。“十八反”中的生乌头、生半夏捣烂外敷,治寒痰积聚所致的腿痛,已有用于临床。
“十九畏”中的肉桂与赤石脂,民间已有合用治虚寒腹泻的,处方:赤石脂、干姜、白术、肉桂、炙甘草(注:官桂系肉桂较薄的一种,两者性味功能相同,但官桂比肉桂的作用差)。
由此可见,上述相反相畏的药合用,或内服或外用,均未出现反、畏的不良后果。
2、不存在配伍,便无所谓反、畏
“十八反、十九畏”中的一些药本风马牛不相及,因而不存在配伍的问题。
如藜芦乃催吐之品,与补气之人参、和血之丹参、养阴润燥之沙参、玄参,以及解表之细辛、和阴之芍药;大辛大热之乌头,与润肺止咳祛痰的贝母、瓜蒌,以及清热解毒、止血的白蔹、白及;大寒大凉之犀角,与大辛大热之川乌、草乌;火煅之品硫磺,与大寒之品芒销等。
凡通晓祖国医学理、法、方、药的中医师,便不会将以上那些不相干的反、畏之药同处一方。
有的中药由于本身的剧毒,故合用单用均有反、畏的后果。如砒霜、水银、硫磺、巴豆。砒霜、水银、硫磺因系含砷、汞的矿物品,具有很强的腐蚀、烧灼性,如果内服,会突发急性胃肠炎、咽部烧灼,甚者还会导致胃大出血等中毒症状。
当然,上述品种经精制成中成药,且含量低,可作内服用。但不宜久服,否则会造成慢性中毒。尤其是砒霜,外用内服皆易中毒。
总而言之,中药十八反十九畏是会加剧药物毒性或者减轻药物疗效的作用。不排除治疗中运用毒性来以毒攻毒,但是这都是有辨证论治的基础运用的,在一般情况下运用,还是会出事情的。
关于十八反、十九畏所涉及的药物,为古代医家所定,一般是不能合用的。因此,在临床实践中,应通过认真地试验和研究分析,逐步总结提高。但在未得出科学根据,而且药典又未正式收入前,仍应遵古选配组合,以策安全。
笔者临证辨治时,常常据证将半夏与附子同用,不仅疗效较好,也从未出现过任何毒副作用,而这样配伍,似乎违反了中药所谓“十八反”中的“乌头反半夏”之说,也有药师质疑,须签字才能调配。但实际上,附子并不等同于乌头,二者虽然关系密切但却是两味药,药性与毒性皆有一定的区别,附子是乌头块根上所附生的子根,功能为回阳救逆,补火助阳,逐里寒之力胜;乌头是乌头的主根(母根),分为川乌和草乌两种,川乌系栽培品,草乌为野生品,二者功效相似,皆有祛风除湿、温经止痛之功,乌头祛风通痹之力较附子为胜,但补火祛寒之力不及附子,故古有“附子逐寒,乌头祛风”之说,而乌头的毒性较附子为大,应用时其用量及配伍皆应谨慎。
在《神农本草经》中有“乌头反半夏”之说,但并没有说附子反半夏。在《本草纲目》中附子与乌头虽然在同一条目下论述,但也没有提到过附子反半夏,况且在其附方中还有附子与半夏同用以治疗胃冷有痰的小方,如在论述附子条的附方中引载:“胃冷有痰,脾弱呕吐。生附子、半夏各两钱,姜十片,水两盏,煎七分,空心温服。一方:并炮热,加木香五分。”
《本经》中规定栝楼是反乌头的,而在当代中医教科书里也没有将附子等同于乌头,栝楼与附子可以同用,如《中医内科学》五版、七版教材中的胸痹(心痛)阴寒凝滞证,在治疗方药中用栝楼薤白白酒汤加枳实、桂枝、附子、丹参、檀香,这里就是栝楼与附子同方。
实际上,《本经》也是将附子与乌头分别阐释的,谓附子曰:“味辛温。主风寒咳逆邪气,温中,金创,破症坚积聚,血瘕,寒温,踒。躄拘挛,脚痛,不能行步……神农辛,岐伯雷公甘有毒,李氏苦有毒,大温。”谓乌头曰:“味辛温。主中风,恶风,洗洗,出汗,除寒湿痹,咳逆上气,破积聚,寒热。又云:乌喙,神农雷公桐君黄帝有毒。”并在所附诸药制使中提到了乌头反半夏,说:“乌头,乌喙,莽草为使,反半夏”,“半夏,反乌头”,但并没有说附子反半夏,只是说:“附子,地坦为使,畏防风,甘草,黄芪,人参,乌韭,大豆”,此也说明附子与半夏同用并不相反。
附子与半夏相伍同用,首推医圣张仲景,《金匮要略·腹满寒疝宿食病脉证并治》中寒饮逆满证条文曰:“腹中寒气,雷鸣切痛,胸胁逆满,呕吐,附子粳米汤主之”,此为中焦虚寒挟饮所致之腹满腹痛,故以附子粳米汤温中散寒,化饮降逆,这个附子粳米汤的药物组成为:炮附子、半夏、甘草、大枣、粳米。方中附子补阳益火,祛寒止痛,阳旺则阴寒湿浊之邪自除,半夏燥湿化浊,降逆和胃,与附子相配可助附子祛除阴寒湿浊之邪。二者相伍既温中散寒,又化浊燥湿、降逆和胃,治疗元阳不足,寒邪内阻,阴寒湿浊上犯之证相得益彰,如此用法,并未认为附子与半夏相反。
自古至今,历代医家据证制方时以附子与半夏相配的医家还有不少,如唐代孙思邈《千金要方》中治疗饮酒后及伤寒饮冷水过多所致五饮的“大五饮丸”,方中附子助阳,半夏涤痰。宋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中治疗脾肾久虚,荣卫不足,形体羸瘦,短气嗜卧,咳嗽喘促,吐呕痰沫的“十四味建中汤”,方中附子引火归元,半夏和胃健脾化痰。宋代朱肱《类证活人书》中治疗阴毒伤寒,唇青面黑,身背强,四肢冷,妇人血室痼冷沉寒的“附子散”,附子温阳祛寒,半夏化痰散结。
现代中医临床家李可也是最善于以附子伍半夏治疗疑难重症的,《李可老中医急危重症疑难病经验专辑》中常以破格救心汤与小青龙汤合方治疗肺心病心衰、呼吸衰竭等急危重症,其中还多是以生半夏与大剂量附子同用,回阳涤痰,力大效彰。这说明古代权威的药学著作以及历代医家并没有将附子与半夏配伍作为相反之药看待。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只要临证辨证准确,病情需要附子与半夏同用时,就不能宥于“乌头反半夏”之说而株连到附子,该相伍时就相伍。不过,在《本经》中,半夏与附子皆属于下经(下品)之药,“主治病多应地,有毒,不可久服”,即使能够相伍,应用时也必须小心谨慎,密切观察病情,中病即止,不能长期大量服用。
中药药性有相反,其说始见于《神农本草经.序例》(原书早佚,现行本为后世从历代本草书中所著出者)。五代时韩保升《蜀本草》指出:“中药相反者十八种”当之为“十八反、相畏者十九畏”说的是蓝本,始至金代,张元素《珍珠囊补遗药性赋》又将“十八反”以及“十九畏”编著成歌诀让中医药学者容易速记广为流传,相传至今,中医药学者及中医药爱好者都能倒背如流。
几千年来,沿着祖传父、父传子,师父传徒弟、徒弟传徒孙,不可违反的精神枷锁。药房药剂师见有反方,则拒绝配药:若干有反药良方被束之高阁,不知有多少因用反方药的医师而负屈含冤者,古往今来,更不知平凡几!尤有甚焉,“十八反十九畏”还有“株连”我的许多治疗寒性胃病用药方剂中半夏与附子同用,患者去药店配药,药剂师一看,发怒地说;是什么医师连半夏反附子都不知道么?这是起码的中医药常识都不懂,还敢开处方?我药店不会给你配药的,否则我们负责不起责任。附子乃附生于川乌者,半夏反附子,便是因为母而牵连到子了,这就是“株连”过度于束缚。
十八反十九畏是错误还是正确;我们首先来看一看历代名医应用经典论述;
1.处方中用反药者汉代“医圣”张仲景《金匮要略痰饮篇》之中甘遂半夏汤(甘遂、半夏、芍药、甘草、蜂蜜)。同书中甘遂和甘草同用《腹满寒疝宿食病篇之赤丸》,(茯苓、细辛、乌头、半夏),乌头半夏同用。
2. 唐代有“药王”之称的孙思邈,在“千金方、千金要方”两部书中用反方药的处方多达数十方:《千金要方》卷七风缓汤,乌头与半夏同用:大八风散,乌头与白蔹同用。卷十茯苓丸,又有大戟与甘草同用。卷十八大五饮丸即有人参、苦参与黎芦同用;又有甘遂、大戟、芫与甘草同用,皆其例也。
3. 宋代官方颁布推行的《局方》,其润体丸、乌犀丸二方均有川乌鱼半夏同用。陈无择《三因方》卷十四大豆汤,甘草与甘遂同用。许叔微《本事方》星附散、趁痛丸半夏与川乌同用。
4.金代李东垣《散肿溃坚汤》海藻与甘遂同用。
5.元代 朱丹溪 《脉因证治》 连心散海藻与甘草同用。
6.明代无昆《药方考》卷一通顶散,人参细辛同用。陈实功《外科正宗》海藻玉壶汤海藻与甘草同用。(此方后来载入吴谦等编《著医宗金鉴》中)。
7.清代余听鸿《外证医案汇编辑》中录用名方又案,其中瘰疬门海藻与甘遂同用。
以上名医应用反药的例子不过信手拈来,汉、唐、宋、元、明、清皆用反方治疗疾病了,可见所谓反药者也,古人名医立方比比皆是,1.(于听鸿说古人立方、每每有之)。那么前对此持什么态度和观点呢?一种意是:既有成说,不如不用为好。2.(陶弘景说凡于旧方用药、亦有相恶相反者,如仙方甘草丸以防己细辛。俗方玉石散;用瓜蒌,干姜之类,服之乃不危害,或有将制者也。譬如寇贾辅汉,程周佑吴,大体即正不得以私情为害,不如不用尤良)。(原书佚引自本草纲目的另外一种意见是:贤者用得,昧者用不得)。如虞抟说其为性相反者各怀酷毒,犹如两军相战,决不与之同队也。虽然内外有大毒之疾病,必须用大毒之药以攻之,有意想不到的治疗效果,又不可以常理论也。如古方感应丸用巴豆与牵牛同用以为积药攻坚。四物汤加人参、五灵脂、以治血块。丹溪治尸瘵二十四味连心散,以甘草芫花同用,而谓好处在此。是盖贤者真知灼见方可用之,昧者故不可试以杀人以。“医师用药如用兵、善用者置之死地而后生”。若韩信背水阵也:不善用者徒取灭亡之祸耳,可不慎哉。在一种是李时珍的意见:古方多有相恶相反者,盖相须相使用同者,帝道也:相畏相杀同用者王道也。3《本经名例》“有毒者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与后世“十九畏”之“畏”完全不同:相恶相反同用者,霸道也。“有经有权,在用者识悟者”。
胡冾居士治痰癖,以十枣汤加甘草,大黄、乃是痰在膈上,欲令通泄祛除病根也。东垣李杲治疗颈下结核海藻溃坚汤,加海藻,丹溪朱震亨治劳瘵连心汤饮用芫花,二方皆有甘草,皆本胡居士之意也。故陶弘景说:古方亦有相恶相反,并乃不为害非妙达精微者,不能知此理。他的意思是说:用者能够“妙达精微”有所“识悟”还是可以用的,例如汽车载重5吨、最好不要超载、不过需要特别慎重而已。上述应用反方应该有一定的代表性。
对于“十八反十九畏”我个人30于年向医药同行不断地道及:
1.我从来用药是辩症施治、不受十八反十九畏的束缚,当用者则用。30于年临床治疗各种凝难病症数十万,未出现过一例医疗事故,海藻与甘草同用治疗肺结核,颈淋巴结核,良性、恶性肿瘤都有收到意想不到的治疗效果。人参、党参、太子参、高丽参配五灵脂同用治疗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及十二指肠球溃疡。海藻与甘遂黄芪白芥子同用治疗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胸水、渗出性胸膜炎,效果甚佳未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和副作用。
2.十八反的成立本身就有很多可以商量之处:
如人参、苦参、丹参、沙参等反黎芦,四种药皆是以 “参”为名,而起还有南沙参、太子参,拳参、高丽参、玄参、其功能性味归经主治各有不同,岂能有一沾上“参”字之名,皆是反黎芦之理?海藻与昆布性味主治相同,常常二药相用,为何甘草只反海藻而不反昆布??
3.十八反为何相反其归根结底的道理是什么??
古今都没有一个可靠科学的依据和说法。只能说是古代医药人的实践经验、很可能是古人在实践中把偶然当着了必然。要说实践经验,那么,上述从张仲景、孙思邈、陈无择,许叔微、李东垣、朱丹溪、李时珍、除水实功、余听鸿等的应用记载是不是实践经验???
4.十八反的三组药中:
芫花、大戟,甘遂、乌头、(川乌草乌)、黎芦皆有毒的剧药,即:(芫花、大戟甘遂不与甘草配伍),(诸参、辛、芍不与黎芦配伍),(半、蒌、贝、蔹、芨不与乌头配伍),都是因剂量过大、炮制、煎煮不当,服用超剂量、或患者病久体弱不支、而出现中毒,甚至致死亡。因此古人“十八反”之说很有可能是在最终情况下作出来的错误判断。
5.如果束缚于“十八反”的雷池的结果:
有许多古代名医包括张仲景的名方都得不到应用,“十八反”是一个雷区、是一个带在中医药医师颈上的精神枷锁、许许多多的医疗工作者不敢越入雷区,怕的是粉身碎骨。(当然也有人在用,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医药同行认为是:“疯子、神经病、狂人、愚蠢、不知天高地厚、中医药的不肖子孙败类等、任凭他们说吧”)。如果束缚于“十八反十九畏”势必使许多古人的好经验被废弃不用,那么,今天的中医院继承和发展没有多大的创新,当然在发展,只是在走古人开辟的一条小路老路弯曲路和下坡路,我们为什么不把他修宽修直少走弯路多快好省。当然,另一方面,中草药的配伍中很可能存在真正相反的药,绝对不能配伍使用,误用后有中毒、死亡危险的中药,中药的“十八反”反而会使人们对这些可能存在的真正相反的药物的进一步的认识和探索带来不良的负面影响。
6.“十八反”之说不能成立“十九畏”更属无所谓:
对古人的东西应该不断总结探索纠正批评地吸收,事物不是绝对的,不是古人说的就一定对,古人有大量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继承发扬,但限于时代条件,亦有让人不足之处,亦有不少不可取的地方,如《神农本草经》说丹砂(朱砂)“可久服”《本草纲目》李时珍说马钱子(番木薯)无毒,比比皆是。应该珍重中医药历史,吸收精华、弃其糟粕,正确评价一分为二地为“十八反”昭雪平反,当然,这是涉及颠覆中医药几千年的历史,吹尽黄沙使得金,也许是30年、50年、年100或者几百年、几千年、让人们真正感到正确错误的时才会有这么一天。
7.“十八反”我的应用体会:
“十八反”对病辩证施治当仁不让,从不受到任何束缚、十八味药好比十八位将军,处方者医师(最高统帅),你对各位将军性格(药的性味)、战斗能力(功能主治)长处和短处(药的擅长归经和不足之处)爱好(是特殊本能),是否对他们了如指掌、取长补短、指挥自如,用兵如神,战无不克、攻无不胜,首先自己衡量一下你是否是一个合格(最高统帅),如果不是合格的统帅,那么;你的将军就会不听你的指挥,将军之间就会发生摩擦、发生兵变让你骑虎难下。失去统帅权利、就无法带兵打仗(是一个不合格的医师)。因此,能力有大小不得强求。“十八反”辩病辩证施治、配方精良(有毒解毒)、炮制得当(炮制科学减轻毒副作用、增强疗效)、煎熬合理(煎熬的时间、火候、煎熬的器皿、用水的剂量、煎熬时间过长影响药效,过短影响功效、不能减少药的毒性、每一关都很重要),用量适量(根据患者男女性别、年龄大小、体质强弱、体重、身高)体质较好者适量增加饮用剂量,体弱者适当减少饮用剂量,患者个体差异不同,医师处方必须随之而变化,灵活机动,方为合格的医者。
十八反歌
本草明言十八反,
半蒌贝蔹及攻乌,
藻戟遂芫俱战草,
诸参辛芍叛藜芦。
十九畏歌
硫黄原是火中精,
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
狼毒最怕弥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
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
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角),
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
若逢石脂便相欺。
妊娠用药禁忌歌
蚖斑水蛭与虻虫,
乌头附子配天雄。
野葛水银并巴豆,
牛膝薏苡并蜈蚣。
棱莪赭石芫花麝,
大戟蝉蜕黄雌雄。
砒石硝黄牡丹桂,
槐花牵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兼通草,
瞿麦干姜桃木通。
硇砂干漆鳖爪甲,
地胆茅根与蟅虫。
六陈歌
(1)
枳壳陈皮半夏齐,
麻黄狼毒及茱萸;
六般之药宜陈久,
入药方知奏效奇。
(2)
枳壳陈皮并半夏,
茱萸狼毒及麻黄,
六般之药宜陈久,
入药方知功效良,
陈皮需用隔年陈,
麻黄三载始堪行,
大黄必用锦纹者,
不过三年力不全。
从古至今,“十八反”、“十九畏”几已成“定论”,中药从业人员必背,药房调剂人员有权限制医生使用或拒绝发药,患者也因此多有质疑。
然而,遍览中医医籍,用相反相畏药配伍成方者比比皆是,尤其是当代,临床运用越来越普遍。于是,这个问题就成为医、药、患者三方间一个常常发生的矛盾。似有必要从临床实践的角度,从医药两方面进一步论证,以求得共识。
从源头而论,在《神农本草经》中就有“七情”配伍关系的记载,后世历代医家著述,从《本草经集注》《日华子本草》《唐本草》等,到《本草纲目》也都沿袭了这个说法,都有“诸药有相制使例”的内容,只是代有增加,远不只十八反十九畏了。
“畏反药”如《日华子本草》记载的“相畏”内容,就增加了“硝石畏杏仁、竹叶;川芎畏黄连;天南星畏附子、干姜、生姜;代赭石畏附子;砒黄(砒石)畏绿豆、冷水、醋;水蛭畏石灰;金畏水银;生银畏石亭脂(即硫磺)、磁石;朱砂银畏石亭脂、磁石;石亭脂畏畏细辛、飞廉、铁;铁畏磁石、灰炭。”等17项之多。
“相反”的内容增加了“莲花忌(《日华子本草》把相反称为忌)地黄、蒜;牡丹忌服蒜;天雄、乌头、附子、侧子并忌豉汁;常山忌菘菜;生地黄煎忌铁器;杨梅忌生葱。”等7种。其他的药食忌类更多达19种,兹不赘。
这还仅为《日华子本草》一书中“相反”“相畏”两者的增加内容,其实,历代关于配伍禁忌的认识和发展,说法是不一致的,各本草书均有新增内容,仅《蜀本草》中相恶(在该书即相畏)的就有60种之多。可见“十八反”、“十九畏”历来都是不确定的。
那么,是谁定的“十八反”、“十九畏”呢?
一般认为,“十八反歌”源自张子和《儒门事亲》,“十九畏歌”源自刘纯《医经小学》。由于歌诀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传颂,于是广为传播,影响很大,业内人渐渐习惯遵循。作为一代宗师,他们提出的一些个人观点是可以重视和借鉴的,但是不是就可以作为具有法律性的、权威性的“定论”,予以执行?这就要看这“十八反”、“十九畏”是否真有道理了。
【历代应用不胜枚举】
从临床看,历史上用“相反”的药组成名方治病的例子甚多。如:
东汉“医圣”张仲景所制的“甘遂半夏汤”(甘遂、甘草同用)、“赤丸”(乌头与半夏同用)。
唐代“药王”孙思邈所著《千金方》和《千金要方》中,用“反”药的处方达数十个之多。如“风缓汤”之乌头与半夏同用,“大八风散”之乌头与白蔹同用,“茯苓丸”之大戟与甘草同用,“大五饮丸”既有人参、苦参与藜芦同用,又有甘遂、大戟、芫花与甘草同用。
陈自明《校注妇人良方》定坤丹人参与五灵脂同用。
这一对“畏药”古今同用者最多,且多有独见。如:《张氏医通》曰:“古方疗月闭,四物汤加人参五灵脂,畏而不畏也。”
李中梓《医宗必读》治一噎症,食下则噎,胸中隐痛。先与二陈加归尾、桃仁、郁金、灵脂,症不衰。因思人参五灵脂同剂善于浚血,即于前剂加人参二钱,倍用灵脂,2剂而血从大便中出,十剂而噎止。”李氏叹曰:“两者同用,功乃益显!”
金代李东垣散肿溃坚汤海藻与甘草同用;元代朱丹溪《脉因证治》莲心散芫花与甘草同用;明代吴昆《医方考》通顶散人参、细辛与藜芦同用;清代余听鸿《外证医案汇编》“瘰疬门”方中亦见海藻与甘草同用者。余氏亦肯定说,“反药,古人立方,每每有之”。(以上一部分资料引自网文《“十八反”、“十九畏”出自何人之手》,作者署名“疯和尚”)
以上所引,皆历代著名医家,他们并没有将“十八反”、“十九畏”视为戒律,而是该用就用。
从药学研究方面看,宋代官方颁布推行的《局方》中,润体丸、乌犀丸二方皆川乌与半夏同用;明代《普济方》中更是收载了248个反药方剂。可见古代中药界也并不认为“十八反”是必须遵守的。
【当代医家看法】
老中医李可在运用“反药”“畏药”方面给了人们有益的启示。他创制的“三畏汤”就是由肉桂、赤石脂;公丁香、郁金;人参、灵脂三对相畏的药组成,他总结说:“余使用本方42年,平均日用3次以上,则已达4万次以上,未见相畏相害,且有相得益彰之效。对难症痼疾,一经投用,便入佳境。”他在书中对三对相畏药分别作了详细的引征与说明,从古代诸家到现代名医,从理论到临床,从医理到现代药理研究,毫无疑问地肯定:疗效显著。
当代名医姜春华也是善于同用人参五灵脂治肝脾肿大的高手。
而上引“疯和尚”发表的网文中就有“十八反”、“十九畏”访问国医大师朱良春的一段话,尤其值得称道。兹录于下,以供同道参考:
“对于十八反的问题,朱良春老先生曾多次向吾侪道及:
一是我从来都是有斯症用斯药,当用则用,不受‘十八反’、‘十九畏’之类成说的约束。临床60年来,海藻甘草同用治颈淋巴结核、单纯性及地方性甲状腺肿大、肿瘤;人参(党参)与五灵脂同用治慢性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海藻、甘遂与甘草同用治疗胸水、渗出性胸膜炎,皆效果甚佳而未见任何毒副作用。
二是十八反之说,本身就有很多可商之处。如人参、苦参、丹参、沙参等反藜芦,四种药虽皆以参为名,而众所周知,其功能性味主治各异,岂有一沾上参之名便皆反藜芦之理?又,海藻与昆布性味主治皆相同,常常二者同用,为何甘草只反海藻不反昆布?
三是十八反为何相反?古今皆没有一个说法,只能说是古人的实践经验,很可能是古人在实践中把偶然当作了必然。要说实践经验,那么前述历代名医名著的记载又是不是实践经验呢?
四是十八反的三组药中,芫花、大戟、甘遂、乌头、藜芦皆为有毒的剧药,它们即使不与甘草、诸参等配伍,都会因用量太大,或煎煮不当,或服药量太大、太久,或患者体弱不支而出现中毒,甚至可致死亡。因此,古人十八反之说,很可能是这种情况下作出的错误判断。
五是如果拘于十八反之说,一方面,许多古人包括张仲景的名方都得不到运用,势必使许多古人的好经验被废弃不用;另一方面,中药配伍中很可能存在真正相反的药,即绝对不能配合使用,误用后会有中毒、死亡危险的中药,十八反反而会使人们对这些可能存在的真正相反的药物的进一步认识和探索带来负面影响。
朱良春最后指出:‘十八反’之说不能成立,‘十九畏’更属无谓。古人有大量好经验,但限于时代条件,也有不少不可取的,如李时珍《本草纲目》说马钱子无毒就是。”
这说明“十八反”、“十九畏”之说确实应该甄别取舍。
【现代研究当深入】
从现代药学研究来看,虽然这方面的研究做得不多,也还是有些涉及。
如甘草、甘遂二药合用的结果表明,毒性的大小主要决定于甘草用量,当甘草用量等于或大于甘遂时,毒性较大。
又如贝母和半夏分别与乌头配伍,未见明显的增强毒性。而细辛配伍藜芦,则可导致实验动物死亡。
可见,对“十八反”、“十九畏”的研究,还有待做更深入的实验和观察,并研究其机理。如此,从管理层面看,确实不可一概而论。
一般来说,对于其中一些药物,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仍须避免盲目配合应用。也就是说,在有理有据,医者签名负责的情况下,药房应照方发药,不宜在患者面前多所置言,以免给患者造成心理障碍,甚至影响医患关系。
从管理层面看,可否进一步深入?比如,大力组织药学研究,对“十八反”、“十九畏”各对药物分别进行深入广泛的研究,得出科学结论,结合临床医师特别是国医大师、临床大家们的实际经验,一对一对地甄别、认定,写出新的“反畏歌诀”,以适应时代的需要。因为不少临床医生都知道,有些“反”“畏”药确实有“相反相成”、“相畏相激”的作用,朱良春、李可对相反相畏药的说法,值得重视和思考。
关键是医疗风险问题。朱良春和李可行了一辈子的医,活人无算,没有出现过医疗事故,实现了“不怕一万”;而有些后生晚辈却可能碰上“万一”。除了后生晚辈孟浪行事,应受教训外,其中是否存在因“十八反”、“十九畏”类问题,遇上纠纷的可能呢?
时代呼唤新的“十八反”、“十九畏”中药毒性研究成果,相信当代人定能集既往医药学研究之大成,开现代药理研究之新河,为中医事业再创辉煌。
《神农本草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尔,勿合用也”。自宋代以后,将“相畏”关系也列为配伍禁忌,与“相恶”混淆不清。因此,“十九畏”的概念,与“配伍”一节中所谈的“七情”之一的“相畏”,涵义并不相同。中药“七情”中的“相恶”和“相反”的配伍关系,均属用药禁忌。十八反十九畏是指不要让有些药物合用,合用的后果会产生各种副作用。在古代,十八反十九畏泛指各种可以产生相互作用的药名,并在金元时期概括编成了口诀。有关反药的内容,历代古籍中记载并不一致,被后世公认并影响较大的是金元时期概括的“十九畏”和“十八反”:
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其中“十九畏”的“畏”,与“七情”之一的“相畏”,涵义并不相同。
“十九畏”和“十八反”诸药,有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历代医家也有所论及,并引古方为据,证明某些药物仍然可以合用。如感应丸中的巴豆与牵牛同用;甘遂半夏汤以甘草同甘遂并列;散肿溃坚汤、海藻玉壶汤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将丁香、郁金同用;大活络丹乌头与犀角同用等等。现代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实验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两种药合用时,毒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剂量若相等或大于甘遂,毒性较大;又如贝母和半夏分别与乌头配伍,未见明显的增强毒性。而细辛配伍藜芦,则可导致实验动物中毒死亡。由于对“十九畏”和“十八反”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作较深入的实验和观察,并研究其机理,因此,目前应采取慎重态度。一般说来,对于其中一些药物,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仍须避免盲目配合应用。
此后的《本草纲目》及《药鉴》等书所记,略有出入,但不如十八反、十九畏歌那样普遍认可和传播习诵。
中医药物配伍分为:相须、相使、相畏、相恶、相杀、相反。所以说十八反是指两种药物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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