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會無緣無故發瘋。
但是,世界上有很多人都陷入了瘋狂。然而,這個瘋狂,卻不是所有人共識中的「瘋狂」。假如我們要去定義這個瘋狂,那麼我們就需要統一我們之間的度量衡,以使得彼此都能接納「瘋狂」這個概念。
瞧見沒?儘管每個人嘴裡都能輕易地說出「瘋狂」這個詞,但是每個人理解的「瘋狂」卻都是不盡相同的。有的人恐懼這個辭彙,並且拚命讓自己遠離這個辭彙。「沒有人想被當做瘋子」。而有的人卻是對這個辭彙極度迷戀,甚至自稱自己為「瘋子」。「姐姐好瘋,我好愛!」
瘋狂,是一種狀態。
刨除掉社會框架中暗戳戳埋下的暗示,看到這個辭彙背後的內涵,我們所讀取的,是不偏不倚的,一種客觀的闡述。「瘋」,有瘋癲的意味,「狂」,則有失控的感覺。瘋狂,簡單來說,就是一種超越常態的狀態。
這種狀態,往往被用來塑造反派角色。期間最成功的影史反派,莫過於希斯萊傑的小丑。慘白的臉龐,配合一抹猩紅的笑,成為了多少人的童年噩夢。當然,也造就了無數的「joker粉」。
圖片來源網路:小丑
從小丑身上,我們可以一窺「瘋狂」的意味。我們所生活的這個世界,是一個物質世界。我們對物質世界產生的理解,是我們的認知世界。我們的認知世界很難完全等同於物質世界。因為,我們的認知是主觀活動,無論我們多麼努力,我們也不可能擺脫我們自身的意識干預。而那些被幾乎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允許的干預,就是「常態」。
可以這麼說,一個人行事是否是常態的,取決於有多少人跟他一樣行事。比如說,大多數人每天都要吃飯。而某某四天吃一頓飯。又比如說,大多數人走路都要穿著鞋子,而某某出門從來不穿鞋子。又比如說,大多數人都要去工作,而某某在家躺平……在這些情況下,後者就被認定為「非常態」。
很顯然,「瘋狂」是屬於「非常態」的一種。但是不能說,「非常態」就是瘋狂的。很多情況下,「非常態」的個體,是受制於各種條件,而非其特意如此行事。正如古希臘哲語所言「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數人手中」一樣,有時候,大眾的「常態」反而是錯誤的。
圖片來源網路:小丑
而「瘋狂」則必定是錯誤的。因為「瘋狂」,突破了所處的社會框架。「瘋狂」的行事,一定程度上挑戰了所有的常態。而且其挑戰的過程中,撕裂了原本的平衡。這種暗藏在社會底部運作的平衡力量,被「瘋狂」瘋狂攪動,乃至破壞。那些由大多數人辛辛苦苦維持著的「常識」和「常理」瞬間湮滅,這種破壞力所帶來的,便是無邊的恐懼。
人們一旦恐懼,就會下意識地抗拒恐懼源。這種抗拒包括但不限於:摧毀,比如被蟑螂嚇到,一腳踩死它;逃避,看到蟑螂,嚇得一溜煙跑開;自我催眠,看到蟑螂,拚命自我催眠,祈禱蟑螂快點離開;隔離,看到蟑螂,大腦拒絕思考,當場呆住。
圖片來源網路:一棵讓人恐懼的樹
所以,人們恐懼「瘋狂」的同時,也抗拒「瘋狂」。社會框架作為一種本體性的力量,為了保證自身得以綿綿不斷,自然更是要掐滅「瘋狂」。而人們,大多數人們活在社會中,長在社會中,且吃穿用度都在社會中,自然難以背離整個社會,也沒有任何理由背離整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