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百奎,1917年出生在巨鹿縣東張庄村的農民家庭,由於從小嬌生慣養,張伯奎從小就不務正業,平素喜歡打架鬥毆,鄉里橫行鄉里,是十村八鄉有名的地痞流氓。
1935年張白奎在縣政府當了一名巡警。有這層關係後更是氣焰囂張,1936年又參加了國軍五十三軍,1937年11月回到縣保安隊。沒過多久縣保安隊被八路軍收編為冀南遊擊隊,張百奎這才老實了一段時間,可人的本性難改,哪怕八路軍時時以身作則又進行思想勸導,都沒能改變張百奎的反革命本質,1938年11月,日寇侵佔巨鹿縣城後,不願被約束的張百奎竟然率領其舊部投靠了日本鬼子,充當日本人的走狗,殺人成性。手上沾滿了同胞的鮮血。1938年到1945年,七年的時間中,燒殺搶掠無惡不作。並且手段十分殘忍,有刀砍、活埋、點天燈、剝皮…,刑罰工具除常見的捆、綁、吊、打之外,還有老虎凳、插竹籤、灌辣椒水、烙鐵、褲子里裝蠍子等下流手段,比鬼子手段有過之而無不及。
根據不完全統計,張百奎親手以及下令殺害的抗日戰士及無辜同胞至少有136人,其中:幹部27人、黨員7人、抗日戰士27人、無辜群眾74人。他的罪行,用罄竹難書都不足以形容。這裡幾隻舉幾例:
1942年,城西孟庄一名叫老拐的老太被其用葦箔捲起來點著燒死,另有10多名群眾被鎖進屋子燒死;1944年在隆堯劉庄將青壯年集中到村外,命用機槍點點名,造成多名百姓遇害;在大韓寨看著一排滷水缸說:「什麼樣的鹹菜都吃過,唯獨沒吃過人肉鹹菜。」於是下令將20多名群眾倒栽肚,扔進滷水缸里淹死;張百奎還將二區財政助理賈興旺釘在城門上活活剝皮,並將其人皮做成皮帶一直使用;1945年春,二區婦女主任李慶芬被捕,張伯奎讓軍犬咬破肚子,然後將幾瓶蠍子倒入褲子里蜇死。
張在一次掃蕩回來的路上遇到一位老者,問其年齡,老者說自己73歲了,張百奎竟然說:「遇到我算你幸運,活這麼久都成人精了!」說完,用刀將老者劈死。還有一次遇上一個孕婦,竟然與張小六打賭懷的是男是女,便挑開那孕婦的肚子。
流行民謠說:巨鹿縣真倒霉,出了個漢奸張百奎,光人殺了一千六,殺人不管你是誰。
1945年,日本投降,張百奎惶惶不可終日,先後在邢台、石家莊、天津、上海等地逃竄,但是,張百奎在巨鹿縣的民憤極大,罪惡滔天,他不伏法難以平民憤。1951年冬天,當地派出特級偵查員牛春水在上海寶山路的一家雜貨店裡將張百奎抓捕歸案。
1951年12月29日,張百奎的萬人公判大會在城西土城牆的東側召開,張伯魁被捆到柱子上,身上捆綁了5道繩子,上邊一道繩子將他的頭捆牢,下邊一道繩子把他的腳脖緊緊捆住,中間3道分別捆住他的胸、腹和腿。受害人代表成群結隊,個個苦大仇深,他們一致要求政府將張百奎「千刀萬剮」,不能讓其「好死」,可是「千刀萬剮」的刑罰早已廢止,我黨更是嚴令禁止使用~不管犯人的罪惡多大,執行死刑只能槍斃,不許使用刀砍、絞架、凌遲等酷刑。
經過大會審判,張百奎被判處死刑,可是台下群眾越是群情激昂,發出「千刀萬剮張伯奎」的呼聲,張百奎央求公安人員「開恩」快點槍斃他,眼看現場局勢就要失控,政府宣布:立即執行「槍決」。行刑人員舉槍在犯人前大約10米的地方瞄準,隨著一聲令下,罪大惡極的漢奸伏法,槍決完畢,政府人員全部撤離。
但是槍決張百奎的行刑人員槍卻打偏了,子彈從張伯奎的褲襠處穿過,政府人員一撤離,民兵將刑場圍了起來,現場的大喇叭傳出維持秩序的聲音:
「大家不要擠,一個個站好隊!現在宣布一條紀律:在拉張百奎(肉)時,一律先從下往上的拉,每人限拉一兩肉!」排隊的隊伍從台角一直排到外面的莊稼地,足足有一千米遠,張百奎的親戚也在隊伍之中,足見其民憤有多大。
張百奎每被拉一刀,身子就像麻花一樣扭動,當他雙腿的肉被拉去半截的時候,他卻一命嗚呼了,憤怒的群眾紛紛用自帶的刀子零割碎剮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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