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在近70年的存在過程中,曾經多次撕毀雙和多邊協議,下面做一個簡單的並不完整的總結:
1918年3月,剛剛新生的蘇聯與德國簽訂了《布列斯特條約》,該條約約定蘇俄需割讓國土共計126萬平方公里,人口6200萬人(相當於全國人口的34%),還需支付60億馬克賠款,於1918年底前付清。同年11月11日德國戰敗,蘇聯立即於11月13日單方面宣布廢除該條約,同時派兵收復了割地,至於賠款更是不了了之。
1920年,愛沙尼亞與蘇俄簽訂的《塔爾圖和平條約》。但二戰爆發後愛沙尼亞被德國佔領,1940年8月,蘇聯以解放愛沙尼亞為由,不僅收回之前的領土,還把愛沙尼亞變成蘇聯加盟共和國。1991年愛沙尼亞再次獨立後,俄羅斯也並未恢復塔爾圖和約規定的兩國國界。
1920年7月12日,立陶宛和蘇聯締結和平條約,又稱《莫斯科和約》。蘇俄簽訂此條約的目的是為了換取立陶宛在蘇波戰爭中採取中立。和約規定蘇俄承認立陶宛獨立,換取立陶宛允許蘇俄軍隊在立陶宛國內自由行動。此條約是立陶宛獨立獲得國際承認的重要里程碑。條約也劃定了立陶宛和蘇俄的東部國界。1940年二戰前期,蘇聯違約佔領立陶宛,並將其併入蘇聯。
1920年8月11日,拉脫維亞與蘇聯簽署和平條約,又稱里加和約,隨著這一條約簽訂,拉脫維亞獨立戰爭結束。條約第二條規定蘇俄在未來永遠承認拉脫維亞獨立。1940年二戰前期,蘇聯也將拉脫維亞佔領,併入蘇聯。
1921年3月18日,波蘭與蘇聯在拉脫維亞的里加簽署里加合約。合約約定將西烏克蘭和西白俄羅斯以及立陶宛的一部分劃歸波蘭。1939年,當希特勒進攻波蘭時,蘇聯宣布由於波蘭在德國的進攻前崩潰,政府已不存在,所以里加合約也沒有了執行的必要,所以立即派蘇聯紅軍越過邊境,進攻波蘭,重新佔據了上述領土。
1920年和1932年,芬蘭─蘇聯分別兩次簽訂條約。《塔爾圖和約》是蘇俄和芬蘭之間於1920年10月14日簽訂的一個和約,確定了芬蘭和蘇俄的國界。1932年,蘇聯又與芬蘭簽訂《蘇芬互不侵犯條約》。1939年11月至1940年3月,蘇聯調集百萬大軍,對鄰國芬蘭發起了進攻。芬蘭雖然頑強抵抗,但畢竟國小力微,最後被迫簽署《莫斯科和平協定》,割讓大片領土。
1935年,蘇聯與法國簽署了《蘇法互助條約》,其中規定,如果蘇聯或法國受到一個歐洲國家的無端進攻,法國和蘇聯將相互立即提供援助和支持。1940年希特勒進攻法國,法國一個月亡國,期間蘇聯未提供任何援助和支持。
1935年,捷克斯洛伐克也一樣與蘇聯簽署了互助條約,其基本內容同蘇法互助條約一樣。同樣,在希特勒吞併捷克時,蘇聯也做壁上觀。
1941年4月25日,在中國正在開展艱苦卓越的抗日戰爭之際,蘇聯和日本簽訂《蘇日中立條約》,規定有效期五年。條約宣布在對方與第三方的戰爭行為中,另一方應保持中立。蘇聯同時表示尊重偽滿洲國領土完整和不可侵犯(蘇聯是國際上為數不多的承認偽滿洲國的國家),日本表示尊重蒙古國領土完整和不可侵犯。這個條約實際上是蘇聯和日本對於中國東北和蒙古侵佔的互相確認條約。條約簽訂後,蘇聯停止了對華抗日援助,中國陷入完全無任何外援的最艱苦的抗日階段,直至珍珠港事件爆發,美國對日宣戰後公開援華。
1945年8日,在《蘇日中立條約》五年條約尚未到期的情況下,根據國際局勢,150萬蘇聯紅軍出兵我國東北,迅速擊敗了日本關東軍,解放了整個東北和北朝鮮,還佔領了內蒙古的一部分。
1945年8月14日,中華民國與蘇聯簽訂了中蘇友好條約。當時蘇聯紅軍已經佔領了我國東北和內蒙古一部分,事實上已控制外蒙古多年,還正在支持新疆軍事割據政權。在強勢的斯大林面前,以及美國的施壓下,無奈的國民黨政府選擇了「一北換兩北」方案,即在蘇聯承諾保證東北、新疆主權的前提下,承認外蒙古獨立。這個屈辱的條約簽訂前數天,參加談判整個過程的宋子文拒絕簽字並辭去外交部長職務,條約由新任外長王世傑與蘇聯外交人民委員莫洛托夫簽訂。
1950年,蘇聯與新中國簽署了中蘇友好互助同盟條約。1960年7月,蘇聯在一個月內,撤走在華的全部1390名蘇聯專家,撕毀中蘇政府簽訂的12個協定和三百多個專家合同,廢除二百多項科技合作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