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涉無證薦股、誇大宣傳等,廣東珀源及實控人被罰
中國基金報記者 晨曦
又有私募及實控人,接到監管罰單!
近期,廣東證監局公布兩份行政處罰決定書,當事人為廣東珀源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珀源)及廣東珀源實控人、法定代表人吳某平。
從違法事實上看,廣東珀源存在誇大宣傳、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私募基金產品等行為。吳某平本人則存在未取得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核准、提供直接或間接有償證券投資諮詢服務等行為。
最終,廣東證監局對廣東珀源、吳某平處以3萬元罰款;沒收吳某平從事非法證券投資諮詢違法所得255.17萬元,並處以200萬元罰款。
宣傳「年盈利50%以上」
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私募
行政處罰決定書中顯示,廣東珀源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廣東珀源通過公司網站、微信公眾號,使用「賺錢就是這麼任性,公司旗下產品,年盈利50%以上」等表述誇大宣傳私募基金,並通過微信公眾號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煜融翻倍黑馬基金」「私募國中島基金第1期-煜融金鑽3號」等私募基金產品。
同時,吳某平作為廣東珀源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是對廣東珀源上述違規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對於監管所指出的問題,廣東珀源、吳某平也進行了申辯。其認為,廣東珀源不存在虛假宣傳違法行為,所有業績都是從私募排排網第三方統計數據而來;錯誤適用2020年的私募法規來處罰廣東珀源2018年的行為。廣東珀源在2019年、2022年已被出具行政監管措施,處罰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等。
不過,對於廣東珀源、吳某平的上述陳述申辯意見,廣東證監局複核後認為均不成立,對其陳述申辯意見不予採納。最終,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廣東珀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罰款;對吳某平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罰款。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官網信息顯示,廣東珀源成立於2010年9月,2014年5月登記,2023年5月註銷,註銷原因為「異常經營」。
「無證薦股」、收取薦股分成
收入超255萬元
除了作為私募基金實控人被罰之外,吳某平也因「無證薦股」等行為遭遇監管處罰。
此外,吳某平還通過向陳某等人推薦股票提供證券投資諮詢服務,並收取薦股分成。但吳某平未取得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的核准,不具備證券投資諮詢從業資格。
經查,2017年8月15日至2022年6月15日,吳某平通過小鵝通平台、銀行、支付寶、微信等方式,收取課程費、會員費、薦股分成款等證券投資諮詢活動收入,合計255.17萬元。
吳某平則反駁稱,涉及小鵝通平台相關事實認定錯誤。吳某平表示,其通過小鵝通平台開展的是課程培訓或直播講解,不涉及個股推薦。小鵝通中的很多收費係為資金「走賬」需要,並非為購買課程。課程中有關調研的費用,是相關人員參與上市公司調研所必要的差旅費、活動費。
吳某平稱,微信群系「合伙人」群,目的是讓「合伙人」更好學習和聊天,跟非法諮詢無關。在眾多群聊信息中截取個別關於股票的表述並定義為非法投資諮詢不合理。吳某平「小助手」與會員就股票的交流與吳某平無關。涉案大部分行為發生在2017年到2019年,已過追溯時效。薦股分成均系朋友之間的代客理財,不屬於非法投資諮詢。
經複核,廣東證監局認為,該局依法對當事人非法開展投資諮詢進行立案調查和處罰,當事人涉案相關違法行為持續至2022年,未超過處罰時效。該局結合小鵝通平台提供的視頻、交易記錄等材料及資金流水、詢問筆錄等綜合認定當事人開展非法投資諮詢活動。涉案違法行為中的「小助手」系當事人團隊成員,根據當事人的安排開展投資諮詢活動,收益歸屬當事人,當事人應當承擔相應違法行為後果。
廣東證監局根據當事人申辯意見,經逐一核對,調減並確認吳某平擅自從事證券服務業務部分的違法所得為255.17萬元,對吳某平未開展非法投資諮詢的意見不予採納。最終,廣東證監局決定沒收吳某平從事非法證券投資諮詢違法所得255.17萬元,並處以200萬元罰款。
編輯:小茉
審核:陳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