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晚
話題#4萬買下周大福25萬金飾被起訴#
衝上微博熱搜第一
對此,有網友表示:「基於重大誤解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可撤銷民事法律行為。」
也有網友表示:「這怪不了客戶呀,完全是自己的失誤導致的」
「我買的周大福金飾可是離櫃就不能退了」
「你標錯價格關顧客啥事?」
「好好的廣告機會,才20萬,被周大福浪費了」。

去年1月,周大福被曝出被薅羊毛,不少網友發現了價格BUG,有網友稱周大福淘寶官方旗艦店「黃金大減價」,其購買的標價近5萬元的黃金手鏈,實際付款金額僅為約7000多元。有一對夫妻花4萬買下了周大福25萬的金飾後拒不撤單,被周大福告上法庭。
近日,法院公布了該案的一審判決書。

圖片來源:周大福微博
4萬買下周大福25萬金飾
夫妻被起訴
啟信寶顯示,近日,深圳周大福公司與王某夫妻二人買賣合同糾紛案民事一審判決書公開。


圖片來源:啟信寶
文書顯示,2021年1月16日,深圳周大福公司系統技術人員操作錯誤,將網店系列黃金飾品的標價設置為遠低於日常售價。
當日,王某與凌某某夫妻二人花費4萬餘元買下12件黃金首飾,這些首飾與日常銷售價格相差約20.91萬。
次日,周大福公司與被告溝通,並告知價格系技術人員操作錯誤,要求撤銷訂單,但遭被告拒絕。之後,周大福公司又多次聯繫二人,並分別賠付500元。
周大福公司起訴認為,合同訂立存在重大誤解,且合同履行顯失公平,造成原告極大損失,請求法院解除雙方合同。
法院認為,首先,合同當事人必須遵循公平原則,一方當事人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有權請求撤銷。從原告採購的價格和實際在售價格看,原告於2021年1月16日將涉案黃金飾品的價格標註為遠遠低於採購和實際銷售價格的行為明顯不符合正常的商家銷售行為。原告本次被異常設置價格的黃金飾品款式數量亦不在少數,可見原告並非故意虛假標價欺詐消費者,被告也未能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原告存在低價促銷的行為。原告在被告購買後次日即通過天貓平台客服向被告表述了發生錯誤的情況,並表示了歉意,事後進行了相應的賠付,應能證明原告對於本次網路購物合同的訂立存在錯誤的意思表示和重大誤解,根據公平原則,本案原、被告訂立的合同應予撤銷。
其次,雖然本案網路購銷合同訂立之日距本案正式立案日期已超過行使撤銷權法定的90日除斥期間,但原告已於2021年4月向本院申請網上立案,該行為應視為已行使撤銷權,該日期距原告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即2021年1月17日並未超過行使撤銷權的除斥期間,故被告對於原告要求撤銷訂單的主張已超過法定除斥期間的辯稱,理由不足,本院不予採納。原告之訴請,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
最終,法院判決撤銷雙方訂立的網路購物合同。
周大福客服:頁面售價錯誤
去年1月,有用戶稱,周大福淘寶官方旗艦店黃金大減價。其購買的標價近5萬元的黃金手鏈(87.64g),實際付款金額僅為7455.7元,相當於金價僅為85元/g;標價7500元左右的黃金吊墜,實際付款金額1500元左右。

據用戶發布的內容顯示,其購買的2件周大福黃金足金手鏈,重量分別為87.41g、87.64g,總價分別為6690.05元和7815.70元,使用優惠後,實際付款金額為6380.05元、7455.7元。此外,該用戶購買的1件黃金足金吊墜重量為14.02g,使用優惠後,實際付款金額為1559元。
值得一提的是,該用戶購買的三件產品還分別包含有4380元,4980元,658元工費。
記者瀏覽周大福淘寶官方旗艦店發現,該用戶購買的同等重量手鏈現標價為4.8萬元左右,即使領券購買價格也在4.5萬元左右。當記者嘗試提交訂單時,頁面提示該產品目前缺貨。而該用戶購買的同等重量黃金吊墜現標價為7479.1元,領券購買後價格為7247.8元。
黃金當作白菜賣,確實令人感到驚奇,但更令人好奇的是,該用戶否能如願收到貨?
記者聯繫該店鋪客服,問是否還能購買到該產品時,客服回應說:「此前頁面售價出現錯誤,並非實際價格。」記者再次詢問購買成功的用戶是否會發貨,對方稱:「不會發貨,後續會有專員跟進處理這件事情。」
不過,記者在上述抖音用戶發布的視頻評論區發現,該用戶最新回復稱:「購買的小件吊墜已發貨。」
值得注意的是,若按上述用戶購買的手鏈計算,每克黃金價格僅為70元左右。當記者問客服當前金價情況,對方回答:「截止到2021年1月17日14:16查詢到的金價是495元/克,不含工費,產品標題均有工費顯示。」

圖片來源:周大福官網截圖
上述客服還表示,鉑金,銀飾,K金產品不按克重銷售,以頁面顯示的價格為準(定製及預售/預訂等特殊款式除外)。而足金是國家標準規定的首飾產品的最高純度,是指其貴金屬含量不低於990‰。最新國家標準已除去千足金,故已無千足金的,最高為足金。
電商被「薅羊毛」時有發生
事實上此類價格烏龍事件此前已有不少發生,例如蘋果、京東等都因為系統標價bug而出現被薅羊毛的事件。
2020年12月23日,多位網友反饋,蘋果中國官網商店現價格烏龍,千元商品被標價一兩百元,引得很多人薅羊毛。在這些出現Bug價的商品,很多商品相比於之前售價來講,足足降了一千元。比如Shure MOTIV MV88 Digital立體聲電容式麥克風,正常售價應為1288元,而Bug價卻是235元;UBTECH Jimu Astrobot Cosmos 機器人套件,正常售價1499元,而Bug價卻是149元。

也許是蘋果線上線下採用同一套價格系統,多位網友反映在蘋果實體店也同樣成功薅了羊毛,以「Bug」價格買走了相關商品。有的人下單買了10套,有的人買了一兩百套,還有的人瘋狂買了999套。
電商標錯商品價格是常有的事件,有些商店會將錯就錯給用戶發單,成全用戶薅羊毛行為。不過,也有電商會取消訂單,這也在情理當中,蘋果就在相關購買條款中明確:如果發現定價錯誤,將會通知用戶取消訂單並全額退款。

據悉,對於此次價格烏龍,蘋果中國官網當時價格統計上有一些錯誤,不過很快就進行了修復,而一些涉及價格烏龍的產品也都已經被下架,進行保護處理。
2020年初,京東一張200元的優惠券使用規則設置出現錯誤,部分低價小家電也可以使用,導致大量200元左右的小家電被一掃而空。僅一款烤箱就被下單24萬次,到手價僅6元。
隨後,京東對中國之聲回應稱,由於相關優惠券設置出現短時間異常,導致部分客戶下單後遇到優惠券與商品不匹配,本不適用的商品也適用了優惠券,針對此情況,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已發貨的商品,目前暫未做相應處理,對未發貨及配送的商品,將爭取消費者理解,取消問題訂單。

據媒體此前報道,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佔領表示,在消費者下單之後,雙方買賣合同成立,京東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但如果合同存在重大誤解,京東也可以申請撤銷合同。
趙佔領:「如果說京東它有證據能夠證明價格或者優惠方案,標錯了。因為技術的原因或者是內部員工操作的原因,導致標錯了。這種情況下,它是可以以合同法所規定的重大誤解為由來撤銷合同。但是需要有證據來證明確實存在重大誤解的情形,同時應當通過正當的、合法的途徑來撤銷合同。」
(新民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