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慕之,其實是錦囊羅疏主動尋來當幫手。
羅疏知道他是臨汾知縣,自己要擺脫鳴珂坊,找知縣幫忙是首選,這可比等價高者贖身安全。
因為出高價被贖,99%都是去給人家做妾,那不是羅疏想要的日子。
羅疏自認觀察能力一流,也有查案技巧,跟著韓慕之哪怕沒工錢,能讓她施展才華在她眼裡也是值得的。
更何況,每次在她遇到危險之際,韓慕之都會從天而降助他解圍。
畢竟縣衙衙役多了去了,作為知縣的韓慕之,不可能對每個衙役的工作都給予全力支持。
所以,對韓慕之,羅疏就像普通人對待於自己有知遇之恩的人那樣,有尊重有敬仰,更有談資。
單憑韓慕之信口道來的與當時場景合情合理詞句,就能進了羅疏的心窩子。
在這些的驅使下,就是越看越順眼,再加上韓慕之時不時的邀約棋局,棋局上談天說地,棋局上的含情脈脈。
對於這樣一個人,羅疏不愛上那才怪了。
知縣,那可是當地的父母官,是老百姓能接觸到的神。
可羅疏忘了最關鍵的一點,她看到的韓慕之是縣尊,官場眾人看到的卻是他背後的劉巡撫。
他是與劉巡撫之女的婚事人盡皆知。
而且,羅疏想要的脫籍文書還得過劉巡撫那關。
韓慕之默認借劉府之力補了知縣空缺,默認了與劉婉兒的婚事,就證明已經選了站隊之路。
與實職頂頭上司高官家的婚事,豈是想退就能退的。
人家就壓著不給羅疏脫籍文書,他韓慕之就毫無辦法。
他若敢偷娶羅疏,就可能在丟官職的情況下與羅疏一起挨一頓板子,然後被判婚姻無效。
可以說對這些後果,韓慕之是清楚的,他起初對羅疏說喜歡,是喜歡人家的「貌」與「才」。
所謂娶妻娶賢納妾納色么。
之後經過礦上的差點生離死別,他想孤注一擲的去退婚,情願做個微末小吏過一生。
可他一旦因為羅疏提退婚,讓劉巡撫父女丟了面子,那就是在把羅疏往風口浪尖上推的同時,還讓劉家想盡辦法以打壓的方式去報仇。
所以,他與羅疏就都不該動那個心思。所有的美好並不是佔為己有才是終點,稍微站遠一點欣賞豈不是更美。
羅疏就更別提了,當下她是啥狀況自己清楚,她費儘力氣逃出鳴珂坊為了脫籍文書是為了自由,幹嘛上趕著求那些夠不著的。
她這稍微春心一動,劉知府不就帶著閨女大駕光臨了。
對跟自己未婚夫有暖妹的人,劉婉兒以為難的方式將其往退里逼,其實也是在保護她的婚姻。
再說你羅疏脫籍文書都沒到手,染上男女官司多丟人。
而且,她也理應看到在劉婉兒給她下馬威時,韓慕之屁都不敢放。
既然在縣衙做工作的好好的,那就以工作為先呀。
齊夢麟雖說放蕩無羈些,雖說他發自內心對羅疏的幫助羅疏暫時沒看見。
但他勝在沒人掣肘要挾,而且那種你去哪裡我就去哪裡的事實,可是能在關鍵時刻救命的人。
所以羅疏與齊夢麟倒像是親密無間可以託付生死的戰友。
而且,齊夢麟的身份,以及家人給他的寵,都是他將來坐而論道的基礎。
所以,若他非要與羅疏一起,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