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秦漢之際,國家對「芻稿」的徵稅,可以追溯至先秦。因為「芻稿」是養馬、養牛等家畜所必需之物,所以在先秦時代,各個國家都設立了專門的官員,對其進行採集和管理。春秋戰國時代,隨著「戶籍制」與「授田制」的廣泛實施,「芻稿稅」也就成了一種官方稅收,並按「賦稅」與「賦稅」分別進行徵收。
一、井稅有常期,日晏猶得眠
以秦為例,自商鞅變法推行「授田制度」和「編戶制度」以降,芻稿稅就是國家正稅。它既是土地稅,以「民眾土地多寡」為依據進行徵收;同時還是「戶稅」,以國家登載的「戶口」為依據進行徵收。
這種「以畝計征」和「以戶計征」的芻稿稅為兩漢所繼承,不過,漢代芻稿稅較諸於秦代,有兩點重要變化。一是芻稿稅的構成上,漢代對「戶芻」的重視程度超過「田芻、稿」;二是在徵收方式上,秦漢雖均推行「實物徵收」與「折錢徵收」並行的制度,但漢代「折錢徵收」的特點更加明顯。
同時,從出土的秦漢簡牘來看,秦漢特別重視芻稿稅的管理,設置了頗為完善的芻稿管理制度。芻稿作為馬牛等牲畜必不可少的飼料,在秦漢國家的統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由於馬匹廣泛使用於公文傳遞、軍事征戰、物資運輸等場合,支撐著帝國的運轉,而飼養馬匹離不開芻稿,因此「芻稿」對於秦漢帝國來講,其重要程度類似於今天的石油,不可或缺。
《蜀書·李密傳》記載:「從尚書郎為河內溫縣令,政化嚴明,中山諸王每過溫縣必責求供給,溫吏民患之。」
芻稿稅的徵收在促進土地開墾、增強政府控制力等方面也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秦漢以後,芻稿稅的徵收方式不斷發生變化。
魏晉南朝時期,芻稿稅不再單獨列為稅種,而是歸併至戶稅之中,統一按戶調徵收。到了隋唐時期,芻稿稅又獨立成為國家的正式稅種之一,只是名稱發生變化,不芻稿稅作為秦漢帝國長期徵收的稅種之一,其存在應當對國家統治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否則其必然隨著時代的發展而逐漸消亡。
秦漢兩朝,芻稿稅一直未消失,這恐怕不能簡單的理解為芻稿稅在其使用方面有著巨大價值,應該更深刻的去發掘芻稿稅的徵收對秦漢帝國的意義。
二、家田輸稅盡,拾此充饑腸
芻稿稅自徵收起,便與馬牛等牲畜密切相關。正是由於牛馬這些動物需要食用,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芻稿稅的徵收。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馬屬於非反芻性草食動物。
但是它有發達的盲腸和結腸,盲腸和結腸的功能與反芻動物的瘤胃比較類似,在這些腸道中均有大量的微生物,這些微生物可以利用草料中的纖維物質,通過生物作用合成營養物質。
而牛、羊的胃是非常特別的,它們的胃可以分為瘤胃、網胃、瓣胃和皺胃。瘤胃中存在著一類名為「瘤胃菌」的細菌,即能分解纖維素、澱粉和脂肪酸的細菌,還能產甲烷的細菌。
瘤胃為其提供了一個良好的生存環境,從而使得其能夠大規模的增殖,從而能夠快速地將大量的纖維素分解,並最終生成葡萄糖等多種物質,供反芻動物和瘤胃細菌共享。
這也是為什麼馬、牛等食草動物,都會吃草料的原因。維他命是食草動物賴以生存的必需品,維他命在多種綠色植物中都有。
所以,在飼養馬、牛等食草性動物的時候,就需要將芻稿等粗飼料與精飼料等進行合理的搭配,這樣的搭配早在秦漢時期就已經存在了。簡而言之,如果馬、牛隻食用精飼料,就會引起消化不良,如果只食用芻草等粗飼料,就會對馬、牛的生長造成影響,所以,在飼養馬、牛等動物的時候,必須將精飼料與粗飼料搭配起來。
而根據研究,馬、牛飼養每天所需要的草料,不得少於該動物體重的1%,這樣才能夠保證食草性動物維持正常的後腸運作,進而減少發生各種疾病,以保持食草性動物的身體健康。
正是由於芻稿在馬、牛等食草性動物的飼養上必不可少,而馬、牛在國家的信息傳遞、軍事行動等諸方面都有著重要作用,因此芻稿稅對於秦漢帝國統治有著特殊的意義。
《商君書·徠民篇》載:「今秦之地,方千里者五,而榖土不能處二,田數不滿百萬,其藪澤、谿谷、名山、大川之財物貨寶又不能盡為用,此人不稱土也。」
秦漢時期芻稿稅是依據土地來進行徵收,其和田租一起構成了田稅的主要部分,但芻稿稅和田租的徵收方式又有所不同。
根據近些年出土的材料,秦漢田租的徵收方式,己經基本可以認定為是以畝徵收,且主要以民眾耕種的土地,亦以「輿田」為標準,再從中划出稅田,進行徵收;而秦及漢初芻稿稅的徵收是「以畝徵收」,它包括民眾所擁有的所有土地。
三、願守黍稷稅,歸耕東山田
芻稿稅在秦漢時期政府以民眾實際擁有的土地,進行徵收的意義何在,嚴格來講,這與秦及漢初的社會情況和國家推行的政策有很大關係。秦自商鞅變法以來,一直鼓勵分戶、鼓勵民眾開墾土地,政府推行重農抑商政策等。
從《商君書·徠民篇》可知,秦有大量的土地未開發。而《商君書·墾令篇》出現「草必墾」多達19次,這證明政府意圖通過法律的形式改變此種地廣人稀、資源不能充分利用的現狀。
一直以來,學界都認為秦政府推行的授田制度是「一夫百畝」,但是秦的一畝是240步的大畝,根據代國璽教授的研宄,民眾對於此一百畝土地是無能力進行完全耕種的。
但是對於政府來講,民眾耕種的土地越多,一方面會民盡其力,讓民眾在土地上的收穫更多,改變民眾食用不足;另一方面從國家層面上講,民眾耕種的土地越多就會使國家的稅收增加,使國家經濟實力增強。
因此,國家就有必要出台促進民眾耕種土地的政策,這既是芻稿稅。芻稿稅按民眾實際擁有的土地徵收,可以有效促進民眾開墾土地,並進行耕種。
國家依據民眾所擁有的土地徵收芻稿稅,如此民眾便會努力開墾土地,進行耕種,以收穫更多,維持生計。正是芻稿稅等法律內容的實施,使秦國經濟實力不斷增強,最終在秦始皇時期完成了統一六國的歷史重任。
漢初和秦面臨同樣的問題,漢初經過戰亂,人民逃離原有住所,致使土地荒蕪。國家此時出現大量的土地需要去開墾。
《漢書·高帝紀下》載:「諸侯子在關中者,復之十二歲,其歸者半之。民前或相聚保山澤,不書名數,今天下已定,令各歸其縣,復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訓辨告,勿笞辱。」
為了使經濟恢復,不但讓軍人回鄉,而且推行「復故爵田宅」,均是為了恢復經濟,促進土地的開墾。作為能夠促進土地開墾的「芻稿稅」,完全按照秦代的「以實有畝數」來徵收芻稿,因為它是馬、牛等動物必須食用的物資,而整個秦漢帝國統治又與馬、牛等密切相關。
在政府行政上,尤其是郵驛系統與政府部門,信息的傳遞與物品的運輸都離不開馬、牛,自然也離不開芻稿。此外芻稿稅的重要意義還體現在國家安全上,「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結語
秦漢時期,軍事上主要是對西北用兵,而面對西北荒漠草原,沒有馬匹必然會遭受失敗。因此即使漢朝控制了西北地區,但是在烽燧、郵驛等體系下的邊疆控制,仍舊離不開馬、牛作為重要支撐,自然芻稿、茭草也是其維持西北邊地控制與國家安全的重要物資儲備。
參考文獻:
《史記》
《漢書》
《後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