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無名集團及其關聯公司涉嫌通過搶注、囤積商標,被多家成都「老字號」飯店投訴侵權事件,經媒體報道後持續引發關注。對此,多位知識產權領域專家及法律從業者接受採訪,圍繞該類行為的法律定性、「老字號」自身商標使用中存在的問題,以及維權路徑選擇等問題展開解析。
紅星新聞記者梳理髮現,涉事企業通過多家獨立法律主體申請並持有數百件商標,其行為涉嫌違反《商標法》中「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的規定,同時亦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
目前,監管部門已從涉嫌不正當競爭角度介入調查,案件仍處於初查階段,尚未立案。
目前十餘家老店已組建維權群,準備啟動維權。

▲老店商家組建維權群
為何老店名稱會被大量搶注?
成都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相關負責人指出,該現象不僅發生於傳統老店,也常見於突然走紅的網紅店鋪。部分老店經營者商標保護意識較為薄弱,不願投入精力或資金進行維權,擔心訴訟成本過高、程序複雜,這也間接縱容「投機者」鑽了商標註冊制度的規則漏洞。
知識產權律師、四川省商標協會代理分會會長程麗華仔細梳理無名集團旗下多家公司發現,實控人顏文偉通過其控制的多家獨立法律主體,織成了一張商標註冊網。

▲無名集團旗下公司所申請的部分商標
無名集團公司註冊大量商標,若這些店鋪的實際經營者與商標搶注人有許可關係,那無名集團公司就涉嫌不正當競爭和違反《商標法》第32條「搶注他人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商標名稱」,構成對他人在先權利的侵害。對此,權利人可以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
若其搶注的商標與店鋪的實際使用沒有關係,那就涉嫌違反《商標法》第4條,存在惡意囤積商標的問題。對此,商標局可直接駁回註冊申請,且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商標無效宣告的請求。
業內人士認為,此類搶注行為的核心目的在於獲取潛在商業利益。幕後操盤手通過設立多家法律主體構建商標矩陣,再利用商標許可收費或作為隱名股東參與分紅,以此規避法律風險。
涉事公司利用了哪些規則漏洞?
四川恆和信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坤表示,搶注者主要利用商標註冊的「申請在先」原則與經營者商標意識薄弱兩大漏洞。很多老店雖在本地享有較高聲譽,卻未及時將品牌註冊為商標,導致他人有機會搶先申請。
顧迪集團聯合創始人李彬進一步解釋,我國商標制度實行「自願註冊」加「申請在先」原則,這使得商標權利更多依賴於註冊而非實際使用,一些人便藉機在他人未及時註冊時搶先申請,大量註冊相關商標,待註冊下來後反向通過侵權方式售賣商標牟利。
此外,許多經營者長期以來缺乏知識產權保護和品牌建設意識,未及時建立品牌防禦和保護體系。一些老字號店鋪在註冊商標類別時不夠充分,僅註冊核心類別商標,隨著企業發展跨類別經營時,才發現相關領域商標已被他人註冊。
註冊商標後開店是否違規?
劉坤表示,單純持有商標並開店並不違規。違規與否的關鍵在於其獲取商標權的方式是否合法,以及使用行為是否規範。
若商標註冊是通過侵犯他人在先權利,比如「老字號」企業的名稱權、具有一定影響卻未註冊商標等不正當手段獲得,那該商標權可能無效,也會受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制。

▲涉嫌侵權的「雨田飯店」(寬窄巷子店)
註冊「雨田飯」能開「雨田飯店」嗎?
劉坤表示,這屬於典型的商標不規範使用行為,其改變了商標內容,導致商標含義發生了顯著變化,是違規的,屬於《商標法》規定的「不規範使用註冊商標」。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註冊商標。也可能構成對真正「雨田飯店」等有一定影響商品名稱的侵犯,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混淆侵權行為。
有知名度未註冊商標受法律保護嗎?
成都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使用在先,有一定知名度卻未註冊商標的情況來說,法律在一定範圍內給予保護。但保護範圍通常僅限於其已有知名度的區域。比如在成都範圍內比較出名,就允許其在成都範圍內使用,權利人需自行承擔舉證責任,證明自己在先使用且有知名度。
但依舊不能對抗他人依法註冊的相同或相似商標在知名區域外的合法使用。
為何會出現近似商標?
劉坤表示,根據《商標法》,審查新申請商標是否與在先已註冊的商標構成相同或類似。若構成,則將依法駁回後申請商標。
但劉坤表示,商標局的審查並非萬能,存在漏檢可能。加之商標內容的近似判斷本身就是主觀的,商品是否近似的判斷也可能有不同觀點,所以商標審查結論可能出現爭議。因此,法律設置了商標異議程序(初審公告期內)和無效宣告程序(註冊後),賦予在先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獲得救濟的機會和渠道。
老店自身存在哪些問題?
成都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相關負責人指出,他們在初步調查中發現,部分老店在實際經營中也存在商標使用不規範的行為。比如,若店鋪註冊的是「黃記芙蓉」商標,但實際店招中使用的是「芙蓉飯店」,這種自行改變、增減字樣的行為,屬於「自我弱化商標」,不僅可能面臨行政處罰,在後續維權中也難以得到充分的法律保護。
程麗華也強調,這種情況下,很難主張他人侵權使用「芙蓉飯店」商標,因其自身並非該商標合法的商標權利人,維權只能依託《反不正當競爭法》證明其在先使用,並有一定的影響力。

▲仿冒永樂飯店(春熙路店)被摘牌前後
商標被搶注老店應如何維權?
劉坤及程麗華均指出,維權須個案處理,無法進行集體訴訟。總體有三類途徑:
一是行政途徑,包括在初審公告期三個月內提出異議、對已註冊的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對註冊滿三年未使用的商標提出「撤三」申請。
二是向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進行行政投訴,要求查處侵權行為。投訴時要準備好充分的證據,如商標註冊證書、侵權行為的具體表現等。行政部門會對侵權行為展開調查,若認定侵權成立,將依法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並處以罰款。
三是提起民事訴訟。商標所有權人也可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侵權方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消除影響等民事責任。在訴訟過程中,老店要向法院提交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商標的合法性以及對方的侵權事實。
劉坤建議老店應先固定證據,同步啟動行政投訴和無效宣告程序,民事訴訟也可隨後或同步進行。
他特彆強調,維權成功的關鍵在於證據,尤其是證明自身在對方申請日之前已經「在先使用並具有一定影響力」。這些證據包括歷史經營證照、合同、發票、媒體報道、獲獎榮譽、廣告宣傳資料等,均需系統整理提供。
商標註冊成功後如何規範使用和保護?
劉坤及李彬表示,商標保護是主動、持續的過程,企業應建立「註冊+監測+維權」的綜合保護策略。
首先,提前進行商標查詢,根據業務布局選擇合適類別進行註冊,甚至進行防禦性註冊。
其次,嚴格規範使用商標,確保商標標誌與核定註冊的圖樣一致,不擅自更改,並正確標註®等標識。
最後,持續進行市場監測,發現侵權及時行動。
如何看待此次事件?
程麗華表示,當前中國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已較為完善,核心問題仍在於企業應提高意識,將品牌保護作為經營的前置環節,而非事後補救。她表示,企業自身若不重視品牌保護,出事再維權,肯定成本高昂。
劉坤則透露,《商標法》的修改正在進行中,2023年已發布第一次徵求意見稿,修訂方向包括強化對囤積商標行為的打擊、增加商標使用情況主動申報等要求,有望從制度層面進一步遏制此類投機行為的發生。他提醒相關主體切勿再有囤積商標牟利的意圖,將精力放在自身如何提升產品和服務質量上來。
記者了解到,目前成都被侵權商家已組建維權群,準備集體發起維權,也希望有更多被侵權商家加入。
紅星新聞記者 章玲
編輯 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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