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下午,蔡瀾的點心品牌賬號發布「離別信」,署名「蔡瀾」。字裡行間不談死別的悲傷,而是講品牌初心、回憶創業過程、託付員工經營使命——聽起來像一篇「年度總結」,像個「代言人錄音稿」。
偏偏蔡瀾已經走了,連骨灰都火化了。這麼快就推出「遺言文案」,還發在官方門店號上,還是電子簽名,不是手寫,不是視頻告別,沒有蔡瀾標誌性的「個性化表達」,觀眾一下子警覺了:
「這不是蔡瀾最後的遺言,這TM是你們的新一輪品牌推廣!」
「人還沒冷透,你們就端著點心出來打廣告,太急了吧?」
哪怕內容真的是生前親自授權的,只因呈現方式過於「工業化」,瞬間引爆輿論反彈。一種近乎本能的反感襲來:我們不是想看他留下什麼產品,而是想知道,他最後想說什麼話。
從市場運營角度看,這封信的發布邏輯完全合理。但問題在於,「合理」≠「合時宜」。
在一個人剛去世的窗口期,公眾情緒高度敏感。這個時候哪怕只是一句「營業照常」,都容易被解讀成「冷血逐利」。就像你在別人家靈堂里說:「你爸走了,但他做的饅頭還在,來一口嗎?」
你沒錯,但你不該現在說。
情緒失控,背後是人們太「懷念真實的蔡瀾」
為什麼大家這麼生氣?根源不在那封信本身,而在蔡瀾這個人的「反差感」。
他活得太洒脫,走得太乾淨。不設靈堂,不發訃告,不搞儀式,就是不想給世界添麻煩。他說過,死前要在浴缸泡椰花酒、喝烈酒、抽雪茄。他不是怕死的人,而是怕死後還給別人添活。
而那封「遺言信」,太工整、太端正、太不像蔡瀾。它沒有「我怕死前錢花不光」的調侃,沒有「我討厭小孩」的狠話,也沒有他最擅長的那句:「做飯的最大敵人是講究。」
人們懷念的是那個在維港酒店住套房、雇8個傭人、每天喝酒寫字、老年變中二的「食神」,不是一個門店品牌代言人。
所以憤怒不是對著信,而是對著「失去的那份獨特蔡瀾」。大家接受不了他的遺體剛入瓷壇,就看到「品牌繼續營業」的新聞稿,這和蔡瀾一生倡導的「活得像人、吃得像人、死得像人」太不搭了。
那封信,到底是真的假的?
客觀講,信的內容看起來確實是蔡瀾生前授權寫的。
比如他提到「平、靚、正」的品牌標準,親選王力加夫婦接班,分店從零做到百家,顯然不是臨時編造。這些細節很多在早年他接受媒體採訪時就提過。
關鍵在於,這封信的「真實」,是否等於「合適」?
是的,也許蔡瀾生前真的說:「我走之後,你們該營業營業,該宣傳宣傳。」但他沒料到,這封信在發布時會讓人覺得「涼薄」。
他的原意也許是想讓品牌繼續存在、點心繼續被人喜歡,但不是這樣一種「割裂」的形式。一個「人間煙火」的蔡瀾,不該在公眾面前最後一次露面,是以一封像財報總結一樣的遺言收尾。
所以說——信不一定是假,但錯在「形式」冷漠、時機突兀、語氣不像他」。
誰在撒謊?也許誰都沒說假話,只是我們不想接受這個結果
這場輿論風暴,不是一個「誰對誰錯」的問題,而是「什麼樣的蔡瀾,才配我們眼中的蔡瀾」。
你說公司吃人血饅頭?他們說是蔡先生託付的。
你說不是他寫的?他們說內容他本人生前點頭的。
你說不該發?他們說為了穩定運營、避免歇業恐慌。
你說想念他?可你真正想念的,是他不走套路的個性。
這就像江湖上的一位大俠走了,你滿懷悲傷去聽他遺言,結果卻發現——他臨終留的是「食譜合集」和「門店運營指南」。
不是不好,只是太不像他。
但別忘了,蔡瀾一生從不按照別人期待活。他年輕時罵自己老爸的詩「狗屁不通」,老了照樣開火鍋店和女演員談笑風生。他寫專欄、拍紀錄片、演電影、炒股票、吃鵝肝配香檳,他活得比誰都自由。
那種自由,也包括他有權力說:我走之後,你們別浪費這點心。
所以,我們可以質疑「信的形式」,可以批評「發布的時機」,但我們沒資格否認他想留下的東西。
結語:離別信真假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還能不能像他那樣活
蔡瀾不是一個需要大家替他「伸冤」的人,他沒冤。
他活得通透,走得體面。爭議是我們這個社會對「死亡如何呈現」的糾結,而不是他本身的錯。
真正值得我們追思的,不是「離別信是真是假」,而是蔡瀾留下的那份人生態度:
別活成別人喜歡的樣子,也別死得像別人希望的樣子。
活著,就別拘著;走了,也別怨著。就像他說的:
「人生這桌宴席,我吃得很飽,也喝得很醉,不用送,我自己走。」
那封信,不是我們要的離別,但蔡瀾,確實走得瀟洒。
真正的蔡瀾,從來都不是一封「公關遺言」能寫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