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人民銀行網站
中國人民銀行官網7月4日發布消息,為適應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業務發展需要,中國人民銀行組織修訂了《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業務規則》(銀髮〔2018〕72號文印發,簡稱《業務規則》),形成《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業務規則(徵求意見稿)》(簡稱《業務規則(徵求意見稿)》)。現說明如下:
一、修訂背景及必要性
(一)更好適應cips參與者拓展和管理要求。近年來,隨著cips業務發展和參與者規模擴大,《業務規則》相關內容無法有效滿足參與者拓展和管理要求。有必要根據cips業務發展實際,對《業務規則》進行修改完善,進一步健全參與者管理機制,有效滿足cips參與者拓展需要,提高cips參與者管理水平。
(二)更好滿足cips業務發展的需要。《業務規則》明確了cips參與者的賬戶管理、注資、資金結算等詳細流程。隨著cips功能和服務的持續優化,有必要調整《業務規則》相關內容,僅對參與者業務行為提出原則性要求,確保規範性文件的前瞻性和科學性,有效適應cips業務發展和功能升級的需要。
二、修訂的主要內容
《業務規則(徵求意見稿)》共六章三十一條,具體如下。
(一)總則。明確制定依據、適用對象和業務範圍。
(二)賬戶管理。對參與者和運營機構賬戶開立、參與者結算資金歸屬、參與者流動性管理等業務行為進行規範。
(三)業務處理。明確參與者的業務類型,對報文許可權申請、系統登錄、業務種類填寫、查詢查復等業務行為進行規範。
(四)結算機制。明確結算機制,並對隊列管理、業務撤銷與退回、參與者記賬和對賬等業務行為進行規範。
(五)風險管理與應急處置。明確cips運營機構和參與者應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運行異常和突發事件預警機制,建立備份系統,並及時做好故障處理。
(六)附則。要求cips運營機構應制定操作指引、與參與者簽訂協議、制定和發布報文標準,同時明確解釋權和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