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深交所發布創業板「輕資產、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中國基金報記者 張燕北 吳君
創業板「輕資產、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來了!
6月30日,深交所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引第8號——輕資產、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以下簡稱《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共13條,明確了具有輕資產、高研發投入特點的創業板企業的認定標準,並對該類企業的信息披露、核查、募集資金監管等提出具體要求,旨在針對科技型上市公司特點,更好支持科技創新,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促進科技型上市公司做優做強,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後續將緊緊圍繞支持新質生產力發展這一關鍵著力點,支持更多符合「輕資產、高研發投入」標準的創業板上市公司積極利用該政策工具。
明確「輕資產、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
提升政策透明度和可預期性
《指引》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相關要求,在總結前期發布的相關認定標準和落地案例的基礎上,根據創業板上市公司成長性、創新性特點明確了創業板「輕資產、高研發投入」的認定標準。
深交所表示,具有輕資產、高研發投入特點的創業板上市公司,發行證券募集資金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的比例超過募集資金總額的30%的,適用該《指引》。認定指標具體明確、可量化,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進一步提升,有助於創業板更好服務科技創新和新質生產力發展。
一是明確「輕資產」認定標準。具有輕資產特點的企業,要求公司最近一年末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權、使用權資產、長期待攤費用以及其他通過資本性支出形成的實物資產合計佔總資產比重不高於20%。相關資產項目與會計科目一致,上市公司財務數據經審計後可直接評估判斷是否滿足「輕資產」條件。
二是明確「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具有高研發投入特點的企業,要求公司最近三年平均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不低於15%,或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不低於3億元且最近三年平均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不低於3%。
三是明確負面情形。《指引》明確,上市公司股票被實施風險警示的,發行證券募集資金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的比例不得超過募集資金總額的30%,體現出「扶優限劣」的監管導向。
此外,信息披露方面,《指引》要求公司應當在募集說明書中新增披露公司符合「輕資產、高研發投入」相關要求的情況、本次募集資金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比例超過30%的合理性,並強化與本次募投項目研發支出、研發內容、研發風險等相關的信息披露。
中介機構責任方面,《指引》明確保薦人及申報會計師應重點關注並核查的「輕資產、高研發投入」企業認定相關事項,並要求出具專項核查意見。
募集資金監管方面,《指引》要求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及前募鑒證報告中披露募集資金使用及研發項目推進的情況,加強對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超過30%比例部分的募集資金用途變更的監管。
增強制度適應性
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創業板是a股市場服務科技創新的先行板塊和重要組成部分。設立十五年來,創業板的改革效應持續顯現,培育形成了一大批優質科技企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在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完善市場制度機制、提升市場功能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目前,創業板上市公司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佔比超六成,正處於快速成長期,亟需通過融資加快實現創新鏈、產業鏈、人才鏈深度融合。前述上市公司通常具有研發投入大、周期長、非資本性支出金額較高等典型特徵,對資金使用靈活度有較大需求。
本次明確認定標準,增強了制度的適應性,符合相關標準的上市公司不再受30%補流比例限制,無需提前規劃資本性支出項目,有效提升了相關公司融資靈活性,助推其加大主營業務相關研發投入,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暢通股權融資渠道,是資本市場服務科技創新的重要方式。此次發布《指引》,能夠更好地滿足科技型企業的直接融資需求。經初步測算,符合創業板「輕資產、高研發投入」標準的上市公司共計200餘家,主要集中在信息技術、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
同時,「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的設置,也將進一步鞏固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創新成色。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介紹,後續將緊緊圍繞支持新質生產力發展這一關鍵著力點,支持更多符合「輕資產、高研發投入」標準的創業板上市公司積極利用該政策工具,推動典型案例落地,引導更多資源要素向新質生產力方向聚集。
編輯:格林
校對:喬伊
審核:許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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