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個人養老金入市相關政策密集出台,引起了各方的密切關注。
其中,一個備受市場關注的焦點是,最新的政策明確了限額為12000元/年的稅延優惠。那麼這個稅收優惠力度對居民設立個人養老金賬戶有多大的吸引力?如何吸引更多居民參與個人養老金計劃,擴大個人養老金的規模?
此外,銀行理財子公司未來應如何加快養老金金融產品創新,豐富個人養老金投資的選擇?其他各方還能採取哪些措施,以加快推進個人養老金入市?諸多問題,有待探索。
進入實質性落地階段
世界銀行在1994年提出養老金三支柱體系,個人養老金屬於養老金第三支柱。
1994年,世界銀行發布報告《防止老齡危機——保護老年人及促進增長的政策》,明確提出養老金三支柱體系:第一支柱為強制性稅收融資的公共支柱,即公共養老金,採用現收現付制;第二支柱為企業和個人共同繳交的職業養老金;而第三支柱是政府給予稅收優惠、以個人名義自願參與的養老金,即個人養老金,包括保險、基金、信託、理財等多種形式。
我國個人養老金建設起步較晚,2018年5月開始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不過,市場分析稱,彼時,受節稅力度偏低、操作繁瑣等諸多因素影響,試點反響較小。
但2021年以來,個人養老金制度建設明顯加速。從中央層面來看,人社部等部門牽頭「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從地方層面來看,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養老理財產品試點等相繼落地。
2022年4月21日,《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重磅落地,個人養老金髮展迎來新的里程碑。
六個多月後,即11月4日,人社部等五部門聯合下發《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要點包括:個人養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的制度,實行個人賬戶制,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年繳納上限12000元,可購買符合規定的儲蓄存款、理財產品、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實行完全積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參加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等。
與此同時,多個部門也密集出台了相關配套政策,個人養老金制度進入實質性落地階段,給市場帶來了廣泛的期待。
面臨諸多挑戰
在機構熱情參與個人養老金的當下,後者也面臨不少的挑戰。
上述《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明確了限額為12000元/年的稅延優惠,那麼這個稅收優惠力度對居民設立個人養老金賬戶有多大的吸引力?如何吸引更多居民參與個人養老金計劃,擴大個人養老金的規模?
中信證券認為,對於稅收優惠力度不夠的問題,考慮到我國個人所得稅僅為全部稅收收入的8.1%,可參照日本,可對不同人群抵扣上限進行分檔,適當擴大優惠幅度。
此外,針對目前納個稅人數較少的現狀,中信證券建議,可參考德國里斯特養老金和我國新農合的成功應用,對特定人群進行直接補貼或可發揮槓桿效應,有效擴大個人養老金的參與範圍。
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中國保險與養老金研究中心研究負責人朱俊生向南都灣財社記者表示,個人養老金採取EET的遞延徵稅模式(即繳費和投資環節不徵稅、領取環節徵稅),向繳納個稅群體採取經濟激勵,但應該注意的是在2018年調整個稅門檻後,實際繳個稅大約有6500萬人,因此如果是針對少數人的制度,市場體量沒有想像中那麼大。
「國外EET之所以有效果,是因為它有資本利得稅,通過個人養老金,可以不用交資本利得稅,所以有吸引力,」他進一步分析表示,目前國內一般投資的收益沒有資本利得稅,未來的3%包含投資收益,這使得稅惠的力度打了不小的折扣。
朱俊生還表示,參加個人養老金的前置條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一定程度影響了個人養老金的參與度。
他認為,支持個人養老金成為多數人的制度,未來有必要適時調整和優化相關政策。
第一,拓寬參加範圍。與第一、二支柱相比,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具有去中心化、獨立性、精算中性等制度屬性,理論上可覆蓋所有人群。為了拓寬個人養老金的覆蓋面,可適時取消參加範圍限制,為新經濟、新就業形態中大量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創造條件,從而使其成為養老金體系中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的制度安排。
「中國的城鄉養老居民保險,對個人繳費之後,政府有些配套,」朱俊生表示,未來除了稅收,也可以拓展這個激勵的方式。
第二、優化稅收政策。首先是在沒有資本利得稅的情況下,建議明確領取的時候對於投資收益部分做免稅扣除,增強稅惠的吸引力。
二是適時提高享受稅惠的繳費額度,同時,建立抵扣額度與社會平均工資增長指數化掛鉤的動態調整機制,未來隨著經濟發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動態提高稅前抵扣額度。
三是拓展稅收優惠方式。此前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以及目前的個人養老金中都是採取EET的遞延徵稅模式,對於高收入群體有一定的激勵作用,但低收入群體因收入達不到起征點而無法享受,不利於提升制度的公平性和覆蓋面。
未來,個人養老金的規模能達到多大?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壯大?
此前,興業證券在對我國個人養老金的入市比例進行測算時,參考了1990年後的美國IRA加速入市的進程。「IRA在1990年後,5年內入市比例增加值超過10%,10年內入市比例增加值超過20%。因此,我們對標IRA,做出中性假設:假定5年內我國個人養老金入市比例可達到10%,而10年內個人養老金入市比例達到20%。」
「據上文對個人養老金規模的測算,假設每年參與率增加2.4%,則5年內個人養老金參與率累計增加值達到12%,即個人養老金的累計規模增量達到8422.42億元,假定這部分個人養老金資金的入市比例達到10%,入市規模累計增量可達到842.24億元;假定10年內個人養老金參與率累計增加值達到24%,即個人養老金的累計規模增量可達到30882.21億元,假定這部分個人養老金資金的入市比例達到20%,入市規模累計增量為6176.44億元,」興業證券補充道。
投顧和養老金有天然的結合優勢
當然,個人養老金市場的規模壯大需要經歷從投資者教育到投資行為普及的長期過程。灣財社記者採訪中,有觀點認為,養老金特別適合用投顧模式去推廣,因而鼓勵探索個人養老金投顧業務,為居民養老金投資提供專業服務。
川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陳靂對灣財社記者表示,近幾年,中國的投顧市場規模大增,理財型投資的市場環境也在不斷與時俱進地發展,國內個人養老金投資作為一個新事物,在市場宣傳和投資的專業度上,都有比較大的展業空間。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金融與現代產業研究所副所長余凌曲也認為,投顧和養老金有天然的結合優勢。他對灣財社記者分析:「我們發展投顧,就是鼓勵要長線投資,減少短期操作。個人養老金天然就是長線資金,退休後取出才能享受稅收優惠。可以說,個人養老金為投顧提供優良的『場景』,當然投顧發展也有利於個人養老金更好保值增值。」
在進一步拓寬個人養老金來源上,中信證券也認為,可參考美、日完善第二、三支柱賬戶的轉存制度,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
朱俊生同樣認為,投顧業務通過專業性和銷售技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發潛在的養老金需求。「消費者金融教育應得到關注。長壽風險管理和長期儲蓄是影響投資決策的兩大因素,分別與消費者是否意識到自身長壽風險以及相對應的養老儲備、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的投資收益是否有足夠的吸引力相關。」
他表示,國內居民在養老金資產積累上很少,但在銀行體系里儲蓄高,總儲蓄率達到44%。同時,2/3的銀行儲蓄是一年期以內的,這與養老為目標的資產配置有很大差異。那麼,在金融教育中,需要提高消費者增加長壽風險的意識,以及長期養老儲蓄的觀念。
提供更多選擇,打好基本功
那麼,在政策的支持和推動下,未來銀行理財子公司應如何加快養老金金融產品創新,豐富個人養老金投資選擇?
余凌曲表示,銀行理財子公司脫胎於銀行體系,在客戶信任、提供低風險理財工具等方面有獨特優勢。未來,可以開發投資期限更長、與退休年齡掛鉤、收益較為穩定的理財產品,還可以提供綜合化投資顧問服務,針對客戶養老金開展全生命周期服務。
陳靂認為,理財子公司更多的是在債券和權益個股投資上會有所配置,但各家公司之間的投資能力和成績還是有差異的。面對個人養老金投資的新挑戰,做好基本功,加強專業投研管理水平提升是首要任務。
如若更快推進個人養老金入市的話,政府或銷售機構等各方還可以做些什麼?
余凌曲說:「政府的話,就是要便利化,以前稅優養老保險試點不太成功就是因為操作太複雜。機構要加強投資者教育,把相關好處說清楚。」
朱俊生表示,銀行、債券、證券、基金和保險進行跨行業競爭,各有優勢。銀行方面擁有渠道優勢與客戶優勢,在產品方面,可同時提供銀行理財及養老儲蓄,來適應不同的風險偏好的客戶。
基金方面,他認為,在投資上相對有優勢,但從產品方面來看,目前超百隻基金產品中,僅有兩種類型,同質性也比較強。
「保險的優勢是保障,因為保險它的預定利率寫進合同裡面,所以它有一些確定性的保障,這對一些低風險偏好、青睞被動收入的客戶是有吸引力的。」
朱俊生進一步指出,但大多數的保險公司可能對股票、基金等其他的養老金融產品就不太熟悉了,未來客戶需要的是一個綜合的養老金融的服務。
采寫:南都灣財社記者王玉鳳 葉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