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說了一個故事,這個故事說的是一個上海男人,他愛上了一個從農村來城市打工的女子,這個女子長得非常漂亮,男子對她非常喜歡,所以追了她很長時間,兩個人才談上了戀愛。
兩個人確定戀愛關係以後,男子帶女子見了他的父母,沒想到他的父母不喜歡他找一個鄉下女人,第一次見面就對女子表現的非常冷淡。
見完男方父母,女子看得出他父母看不起自己,於是她就提出了分手。她知道自己是鄉下人,也不想高攀上海人。被人家看不起的滋味不好受,所以她果斷提出了和男朋友分手。
沒想到男子堅決不願意分手,他說,他父母的思想並不能代表他,他以後也不會聽父母的話,也不會和父母住在一起,所以希望女子繼續和他保持關係。
在這種情況下,女子就和男人結婚了,結婚後很快就生了一個兒子,因為兒子非常聰明伶俐,有了孫子公公婆婆對兒媳婦也勉強能夠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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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沒想到天有不測風雲,在孩子五歲的那一年,丈夫因病去世了。
她丈夫臨去世的時候寫了遺書,遺書中把他們夫妻居住的房子留給了他的父母親,男子生前存了48萬留給了他們的兒子,夫妻倆開的一輛舊汽車留給了妻子。
也就是說,男子去世的時候給妻子只留下了一部舊車,除此之外什麼也沒有。
妻子也沒有怪罪她的丈夫,她說我和她結婚的時候,房子是他父母買的,那房子留給他父母也是應該的。
在這種情況下,妻子就一個人租房子住,並獨自撫養兒子了。但她考慮到自己的公公婆婆失去了親愛的兒子,他們心裡肯定是難過的,所以她就讓自己的兒子每隔一段時間,到爺爺奶奶那裡去住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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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發現,兒子每次接回來,都對她表現的非常冷淡。她反覆追問了,兒子才說是奶奶告訴他的,自己的爸爸是被媽媽剋死的,媽媽是一個不吉利的女人。
因為奶奶說媽媽是一個不吉利的女人,孩子覺得媽媽不是個好人,所以回來後看見媽媽心裡就討厭她了。
知道婆婆這樣對兒子說自己,這個兒媳婦從此以後再也不讓兒子去看爺爺奶奶了。
長時間見不到自己的孫子,老兩口感到不對勁,後來經過追問,兒媳婦說不同意他們再見自己的兒子了。
在這種情況下,公公婆婆就把兒媳婦告了。
後來,法院經過審理,他們也了解了情況,最終駁回了這兩位老人的訴訟,法院認為,這兩位老人看孫子以後沒有對孩子健康成長起到促進作用,反而挑撥他們母子關係,所以不允許他們今後再見孩子了。
我也覺得法院這樣判是非常對的,這位女子本身失去丈夫,一個人帶孩子就很不容易了,公公婆婆還挑撥他們母子間的關係,這樣的親情有還不如沒有,所以這兩位老人見不到孫子,也是他們自己咎由自取。
我認為這位兒媳婦是很善良的,自己的丈夫去世了,他沒有給自己留下一點生存的財產,他僅有的存款也給了兒子,好像她和他在一起生活的那幾年,他們沒有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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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丈夫活著的時候,雖然也很愛她,但他們倆的錢始終沒有放在一起。所以我感覺這位丈夫對妻子的愛並不十分真誠。當他考慮到自己要去世了,他竟然沒有替妻子想過一點,我認為這位丈夫對他妻子的愛都是假的,他愛的只是他自己和他的家人,他始終是把妻子當外人看的。
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他去世的時候,只把夫妻兩個用過的一輛舊車留給了妻子。而他妻子竟然對他毫無怨言。
這位妻子在自己生活都沒有保障的情況下,還考慮公公婆婆的感受,讓自己的孩子去看望爺爺奶奶,沒想到爺爺奶奶卻教唆她的孩子和她疏遠。她是在這種情況下,才不讓自己的孩子去看望爺爺奶奶的,所以這位妻子做的一點錯都沒有,法院支持她也是對的。
只可惜這位妻子人品這樣好,卻沒有好的命運,希望他們母子倆今後能夠平安的度過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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