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成都市總工會印發《關於落實純母乳餵養產假有關事項的通知》。該通知明確,實行純母乳餵養的女職工增加一個月產假。
▲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截圖
根據該通知,用人單位憑愛嬰醫院出具的「成都市愛嬰醫院純母乳餵養產假證明」,安排純母乳餵養的女職工一個月純母乳餵養產假,享受出勤待遇。開具純母乳餵養產假證明的醫療機構必須是愛嬰醫院,非愛嬰醫院不得開具純母乳餵養產假證明。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每年年初在官網上公開截至上年末的愛嬰醫院名單。
具體查詢網址: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
未在成都市域內助產機構分娩,但在成都市域內兒童保健機構參加兒保的,可以開具純母乳餵養產假證明。根據該通知,只要產婦所生嬰兒在成都市域內兒童保健機構進行至少2次兒童保健,且餵養信息記錄為純母乳餵養,就可在成都市愛嬰醫院開具純母乳餵養產假證明。
純母乳餵養的女職工(含成都市內、市外分娩的女職工)應在分娩後3至5個月間,到愛嬰醫院開具純母乳餵養產假證明。成都市內為其所生嬰兒提供兒童保健服務的愛嬰醫院開具純母乳餵養產假證明,若提供兒童保健服務的醫療機構為非愛嬰醫院,則由所在地區(市)縣婦幼保健機構(天府新區和東部新區為指定機構)開具。
愛嬰醫院應通過「成都市婦幼保健一卡通信息系統」查詢嬰兒餵養情況,須有2次及以上「兒童保健」信息(純母乳餵養記錄),同時現場詢問產婦關於純母乳餵養的相關知識,以確定是否進行了純母乳餵養。愛嬰醫院不能提前或延後開具純母乳餵養產假證明;產婦、嬰兒因病救治等原因,未進行純母乳餵養的,不能開具純母乳餵養產假證明。愛嬰醫院在開具純母乳餵養產假證明時,應通過「成都市婦幼保健一卡通信息系統」填制「成都市愛嬰醫院純母乳餵養產假證明」相關內容,開具日期由系統自動生成,列印後由醫師簽字,並加蓋「愛嬰醫院純母乳餵養產假專用章」。
醫務人員出具虛假「成都市愛嬰醫院純母乳餵養產假證明」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五十六條第二項進行處罰。女職工憑虛假「成都市愛嬰醫院純母乳餵養產假證明」向用人單位申請休假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內部員工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據悉,該通知於3月7日掛網,但已自2月24日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紅星新聞記者 王拓 編輯 歐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