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官:年終獎超過一年工資
過去,朝延給官吏發年終獎 非常及時,除非出現財政危機,否 則不拖也不欠。 像東漢,一到臘月,皇帝就開 始給文武百官發年終獎了,發多 少有定例,大將軍和三公每人所 能領到的年終獎摺合成人民幣大 概在10萬元左右。
而當時三公和 大將軍的月薪只有17500枚五銖 錢,摺合成人民幣不過7000元, 領這一回年終獎,要超過他們一 年的工資。
到了北宋,跟東漢剛好相反, 文武百官的工資很高,年終獎卻 很少。每年冬至,皇帝給高級幹部 們發年終獎,宰相、樞密使以及曾 經封王的大臣每人只有5隻羊、5 石面、兩石米、兩罈子黃酒而已, 撐死了值幾千塊錢。
而著名清官 包拯“倒坐南衙開封府”時,有工 資(月料),有餐補(餐錢),有飲料 補貼(茶湯錢),有取暖補貼(薪炭 錢),有招待補貼(公使錢),有崗 位補貼(添支錢),全部加在一起, 一年將近1萬貫,按購買力摺合 成人民幣,至少在600萬元以上。
那點兒年終獎跟他的薪水相比, 簡直不值一提。 小官:賣廢品自籌年終獎 那些低級官員和些不人流的 小吏,朝廷是不會給他們發紅包 的,其年終獎還需要另外想辦法。 一種辦法是賣廢品。
秦、漢、魏晉時期,公文不是 寫在紙上,而是寫在竹簡上,一份 較長的公文,得用一堆竹簡。等到 公文寫成,從這個部門傳達到那 個部門,怕竹簡丟失,也怕有人篡 改,得用口袋裝起來,紮緊了,再 糊上膠泥,蓋上公章。
另一個部門 收到這個口袋,剝掉膠泥,把竹簡 倒出來,裝竹簡的這個口袋就成 了廢品。那時候裝竹簡的口袋有 皮質的,有絲織的,也有麻布的, 都能賣錢。大點兒的部門像負責 監察百官的御史台,公文往來最 多,攢的口袋也最多,到年底運到 市場上賣掉,一個部門的辦事員 就都有年終獎了。
另一種辦法是放高利貸。 唐朝和宋朝都有那麼一段時 間(如唐肅宗時期和宋神宗時期) 允許各“機關單位”向民間放高利 貸。高利貸的本金由朝廷撥付的 “本錢”和“公用錢”,也有公務員 們自己湊的集資款。上至六部,下 至府縣衙門,都把這些本金放出 去,放貸的對象主要是各單位轄 區內的商人。
放貸的期限,短則幾 天,長則一年。月息最低3%,而且 是“驢打滾”的利滾利,利潤相當 可觀。獲得的利潤,國家財政抽小 頭,本銜門留大頭,大部分利息都 存進了“小金庫”,供領導調劑使 用,一些錢用來吃喝玩樂,一些錢 用到歲尾發年貨、發紅包。
還有的衙門嫌放高利貸來錢 還不夠快,直接拿集資款甚至公 款做生意。 做什麼生意呢?造酒,造醋, 投資房地產,販賣私鹽。酒、醋、鹽 在大多數朝代都是專賣品,壟斷 經營,利潤驚人。
房地產生意至少 從晚唐就開始興盛,晚唐的軍閥、 五代十國的將軍、宋朝的王爺、明 清兩代的京官,很多人從事房地 產開發。
那時候的房產開發還很 原始,其主要形式,就是在繁華地 段買一塊地皮(或者動用職權霸 佔一塊地皮),然後在上面蓋門面 房,蓋好了再對外出售或出租。
像 宋朝名將岳飛,在江西九江和浙 江杭州都經營過房地產,只是他 很清廉,經營所得主要拿來補貼 軍用和興辦教育了,沒放進私人 腰包,也沒有給下屬發年終獎。
但 是別的文官武將可不像他這樣高 風亮節,他們販賣私鹽也好,走私 別的違禁品也好,投資房地產也 好,賠了用公款沖賬,賺了自個兒 笑納,再給同僚和下屬發點兒紅 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