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發表了題目為《那個拿了55萬律師費的鄧律師,我們都欠他一聲道歉》的文章,蹭了鄧律師的熱點,闡述了我對律師風險代理這起事件的看法。
文章發表後,這篇文章受到互聯網的熱捧,僅僅半天時間閱讀量突破20000+,網友觀點評論也是眾說紛紜。

圖,網友評論
我也在評論區積極跟大家互動交流。需要說明的是,廣大網友不管同意還是反對我的觀點,每人的評論沒有絕對的對錯之分,都是從不同角度去看問題得出的相對看法。用我常說的一句話,分歧就是最好的市場機會,沒有分歧就沒有投資機會。
本次鄧律師的風險代理模式引發的社會熱點,恰恰就是一次極好普及風險價值的市場教育機會。因為風險價值就是人類不斷創新的驅動力。
比如,現在各種風投基金如雨後春筍般快速成長,這個風投就是風險投資。比如當年馬雲的阿里巴巴就是因為國內人不敢投,結果讓日本的軟銀集團僅僅用幾千萬就佔了大股東,造就了軟銀的在風投界輝煌。軟銀就是風險投資的代表。
風投就是不要現在收益,只要未來收益的投資,保護未來收益的現代契約精神的保護憑證就叫做股權。
股權就是風險投資,原始股就是風險中的風險。
鄧律師的風險代理,其實分成模式就是股權方案,當事人用案源作為入股,鄧律師用法律知識入股,雙方合作各自發揮自己的特長,終於打贏這場訴訟之戰。
可能有人說,鄧律師明明知道這起醫療賠償案件可以索賠回來88萬,而沒有如實告訴當事人,甚至還嚇唬當事人可能打不贏,這就是典型的欺騙律師費。
這個觀點真是太抬舉鄧律師了,或者說把律師跟法官徹底混淆了。
現實中,法官跟律師,就像比賽中的裁判員和教練,法官跟裁判員都是保障體系的公共權力需要嚴格監管,甚至說的每句話都被嚴格約束,每筆收費都需要嚴格監管。但是對於律師和教練員屬於私權行為就沒有太多要求,尤其價格方面完全放開交給市場調節。
所以,只能說當初當事人跟鄧律師簽的風險代理,當事人認為勝訴的概率不大,甚至不想再花錢,而鄧律師認為勝訴的概率大一些,所以才有了風險代理。
就像軟銀投資阿里巴巴,馬雲做為當事人,當時自己只有想法甚至想法不太成熟,並且對阿里巴巴的未來也沒有把握,反而是軟銀孫正義聽了馬雲的商業模式後信心大漲,以自己對商業模式的理解和這麼多年的風險投資經驗才有了拿出幾千萬投資阿里巴巴的經典。
試想,如果不是鄧律師接下這個案子,當事人肯定也找了其他律師都沒有鄧律師的風險代理模式更符合當事人的想法,很可能這個案子最終就不會打甚至打了也是敗訴。也正因為鄧律師採取了風險代理模式,讓自己有了動力和信心研究相應法律和搜集有利證據。
就像軟銀投資阿里巴巴,孫正義因為採取的入股的風險模式,所以肯定給馬雲提了很多有價值的管理方案和建議,讓阿里巴巴少走很多種彎路,最終成長為世界級公司。
也正因為軟銀投資阿里巴巴的巨大成功,帶動了國內風投基金的高速發展,讓一個個的初創企業在一輪接一輪的風險投資基金的助力下,讓中國誕生了騰訊、京東、拼多多、比亞迪、小米、美團等等的世界級公司。
也正因為鄧律師風險代理模式引發了社會關注熱議,我相信未來中國在律師領域會有越來越多的風險代理律師湧現,這些律師會捕捉那些法律界的爭議事件,助力當事人把一樁樁打不起的訴訟通過律師的努力,伸張了公平正義,讓法律界的各種不公平浮出水面,推動中國法律界踐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最高指示。
每一篇觀點都是我們的汗水換來的原創作品,如果你覺得本文說出了你的心裡話,歡迎轉發。
如果你對中國房地產投資感興趣,歡迎參加我們的辯論探討。
本文觀點已同步上傳至抖音平台,您可通過搜索抖音《康輝談樓市》(抖音號:kanglaoshi6512),每日獲取最新的房地產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