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門診大樓男子跳樓的原因,醫院通報讀三遍,點到為止……

文|庄志明律師

昨天上午我關注到一起新聞:「419日,廣西南寧。男子在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跳樓。涉事醫院工作人員稱已經處理此事。該醫院一名急診科工作人員稱,具體情況可關注通報。」

昨天下午醫院通報來了:

「【#醫院通報門診大樓男子墜樓事件#:近三個月未有本院就診記錄,不存在醫療投訴及糾紛情況】420日,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發布《4·19門診大樓男子墜樓事件後續情況通報》

202441915時許,我院門診大樓五樓一名男子跨過防護欄,意欲跳樓。我院一名職工衝出科室,伸手試圖拉住該男子,但未成功。不幸事件發生後,我院第一時間組織積極搶救並報警,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工作。目前該男子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後,我院立即配合公安機關展開調查。監控顯示該男子1503分進入門診大樓,1525分自主翻越防護圍欄外跳樓。

公安機關查驗核實身份為南寧市居民,某物流公司員工。經了解,該男子為廣西區直醫保患者,曾在我院就診,並非腫瘤患者,已規範治療。近三個月其在我院無就診記錄,不存在醫療投訴及糾紛情況。」

這是一起很不幸的事件,願死者安息。同時筆者今天必須說,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這份通報真的有水平,體現了醫者仁心,大愛無疆。或許網友要問了,通報里怎麼能讀出醫者仁心,大愛無疆?我告訴你,還真的能讀出,但必須要靜下心來聽我慢慢捋。

先看該新聞事件醫生救跳樓人的圖片:

圖片顯示,醫生第一時間前往勸阻,並想拉住該男子。關鍵時刻醫生主動出手相救,這不是醫者仁心?雖說沒救成功,但人家已經儘力了。

醫院通報對這一情況怎麼表述的呢?請看:「我院一名職工衝出科室,伸手試圖拉住該男子,但未成功。「以」職工「來表述,沒以」醫生「身份表述,從門診科室衝出的穿白大褂的人會是誰,聰明人都明白,但通報未突出醫生身份是有良苦用心的。良苦用心暫不表。

接著看通報,更精華的部分:「經了解,該男子為廣西區直醫保患者,曾在我院就診,並非腫瘤患者已規範治療。」這十幾個字,字字珠璣。「醫保患者」說明就醫是有基本醫療保障的,不是因為經濟貧困導致……

然後是「曾在我院就診,並非腫瘤患者,已規範治療。」此處突出「非腫瘤患者」是為了回應網上傳的癌症患者,病痛+貧困導致跳樓,結合以上信息可看出不是傳言說的情況。當然了,你要願意思考,才會理解醫院通報的精神,你不願思考,只是鸚鵡學舌,跟風瞎咋呼,那神仙也沒辦法梳理你的思想疙瘩。

那患者究竟為什麼跳樓的呢?明明白白的答案打死我也不說,網友只能自己揣摩,再接著看文章。

通報的精華內容就在「曾在我院就診,並非腫瘤患者,已規範治療。」既然「曾在我院就診」,又強調「非腫瘤患者」,最後來一個看起來輕描淡寫的收尾——「已規範治療「,那規範治療的是什麼病呢?這其實就是跳樓的最重要原因。對此,醫院沒說,醫院為什麼沒說,因為不能說,醫生的職業道德決定了不能說。

《民法典》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對患者的隱私和個人信息保密。「《醫師法》也有」 依法保護患者隱私和個人信息的規定。患者的隱私最重要的當然就是疾病了,患者的疾病醫生必須保密,這是醫生最基本的道德。如果你去醫院看病,醫生把你的疾病隨意說,誰還敢去看病?

死者的疾病究竟是什麼,醫生不說,筆者也不會說,但「曾在我院就診,並非腫瘤患者,已規範治療。」已比較含蓄地顯露了這人跳樓的原因了。如果你沒弄明白,請把「曾在我院就診,並非腫瘤患者,已規範治療。」讀三遍,如果讀三遍還不理解,再回過頭來看看我前文述及的救人的「職工」,「我院一名職工衝出科室」,此處既沒有說明醫生身份,也沒表明科室是哪個科室。

該明白醫院通報字字珠璣、生花妙筆的良苦用心了。如果你真的明白不了,只能說明您讀「法之劍」的文章太少了,補課不是一時半會能補上的。此文只能點到為止了。

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通報不僅僅說明了跳樓事件的來龍去脈,也尊重了死者的隱私,維護了死者及其家屬的尊嚴,通報絕對算得上一個教科書式的、閃耀著人性光輝的好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