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說起孤獨感,很多人想像的是一個人寂寞、受冷落的場景。但有時,我們在熱熱鬧鬧的人群中也會感到孤獨。心理學家將孤獨感定義為一種主觀的情緒體驗或心理覺察,指個體的交往水平未達到預期效果時不愉快的心理體驗。因此,孤獨的感覺是主觀的,你可能很少與人交往,但如果對此滿意,就不會感到孤獨。相反,雖然朋友很多,但你仍渴望更多高質量的友誼,就依然會感到孤獨。在一項針對孤獨感的研究里,當問及「你在什麼情況下感受到孤獨」,受訪者給出了不同的答案,研究者分析總結出了孤獨感的4種體現:人際孤獨感、社會孤獨感、自我孤獨感和發展孤獨感。
這是指因人際關係缺失,不被他人關注、接納、鼓勵和支持時產生的落寞感。著名的「需要層次理論」認為,人們在滿足生理和安全需要後,會對歸屬和愛有所需求。比如尋找一些志趣相投、有共同愛好的人,建立能夠長期進行情感交流的關係。這能讓人產生認同感,認為自己和別人是有交集的,是被接納、認可的,實現了深層的情緒需要。
這是指我們在適應社會的過程中,當遭遇現實與理想的激烈碰撞,感受到價值觀的衝突和裂變,產生不被社會認可的孤獨感。比如求職屢遭失敗、遭受上司不公平對待後、被生活打擊後,會感到身心疲憊,有一種「為什麼只有我如此不幸」「感覺被社會拋棄了」的失落感。
如果你也在落魄時感到孤獨,可以嘗試在日常生活中營造儀式感。有研究發現,儀式能夠激活大腦中多巴胺獎勵系統,給人帶來情緒撫慰。儀式的目的不在於行為本身,而在於其背後的意義。比如當我們給自己唱生日快樂歌時,就是在告訴自己:即使現在只有我一個人,但溫暖和愛一直在我身邊,可以在困難的日子重拾對生活的熱愛,許下對未來的期許。
這種孤獨感也很常見,有些人即使身邊朋友很多,也沒經歷什麼大風大浪,但仍覺得自己「孑然一身」。這是個體對自我的認識與外界的評價產生矛盾時,感受到「你們都不懂我」「沒人真的了解我」的孤獨感。通俗來講,便是人類的悲喜並不相通。緩解這種感覺,需要建立更深刻的自我和他人的聯繫,比如能夠真心地傾聽他人,放下對他人的期待和刻板印象,包容他人的世界,也讓自己的世界更大。這種個人認知的提升能減輕由於太專註自我而產生的孤獨情緒。
我們在人生每個階段都有特定的發展任務,如果不能如期完成,便會感覺孤獨。比如大四學生面臨畢業、擇業,當身邊同學紛紛有了對未來的規劃,而有的人還不知何去何從,便會有被同伴「扔下」的孤獨。
發展孤獨感來源於「在什麼年齡就要做什麼事」的緊迫,也來源於「人有我也應該有」的比較。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發展節奏,不必事事與人比。凡事都有自身的節奏,對於自己的步調要耐心一點。
短暫或偶然的孤獨感未必都是消極的,適度孤獨可以幫你認知自我、釐清需求甚至獲得動力。但是長期或嚴重的孤獨感就可能會引發情緒障礙,降低心理健康水平,建議及時調整或尋求專業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