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凶極惡的持刀歹徒,對陣滿頭銀髮的中年婦女。你們認為結果會是什麼?先別急著下定論,因為這不是拳拳到肉的擂台賽,而是一場兇險的心靈交鋒。
歹徒面對的也不是一般的婦女,而是從事犯罪心理研究近四十年,被稱為「中國心理畫像第一人」的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
李玫瑾
1958年,李玫瑾出生於上海,因為父母每天都要上班,根本沒時間照顧年幼的女兒,剛剛滿56天的李玫瑾,就被夫妻二人送到了幼兒園。由於幼兒園人多手雜,年幼的李玫瑾生活還無法自理,在幼兒園裡經常吃不上飯。
父母只能把女兒接出幼兒園,帶她去飯店吃個飽,沒想到還在排隊交錢的時候,餓極了的李玫瑾就猛地躍起,一口咬在父親的脖子上,看著懷中瘦小的女兒,父母流下了眼淚。因為父母忙於工作,年幼的李玫瑾幹什麼都要自己動手,看起來就像個小大人,不僅干起活來手腳麻利,而且織毛線、做衣服、繡花,李玫瑾也是樣樣精通。
幼兒園小朋友
五年級的時候,學校組織野營拉練,老師害怕瘦小的李玫瑾堅持不住,就聯繫了李玫瑾的母親,打算取消她的名額,誰知李母大手一揮,張口就說「讓她去。」
也正因為父母思想開明,小小的李玫瑾每天東奔西跑,不是學游泳,就是練騎車,鄰居忍不住勸說李母:「就一個孩子,幹嘛讓她這麼拚命?」李母用回復堵住了對方的嘴,她說:「沒關係,人早年是要吃苦的。」
母親的堅持和嚴厲,讓李玫瑾養成了吃苦的習慣,也讓她人格中的承受力更加厚重。在那個思想偏頗的年代,李玫瑾的父母沒有隨波逐流,而是給了她一個艱苦的童年,這對李玫瑾的人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1982年1月,李玫瑾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她是恢復高考制度後的第一屆大學生,在那個人才短缺的年代,李玫瑾優異的成績,早早引起了學校的注意,領導希望她能夠留校任教,但是她拒絕了,因為學校里到處都是自己的老師,留在這兒工作,李玫瑾很難放開手腳做想做的事,還不如到外面闖一闖。沒想到這一闖,倒真闖出了名堂。
離開了母校,李玫瑾來到當時的中央人民公安學院,新的環境雖然讓她擺脫了心理上的束縛,但新的問題又接踵而至。畢業於哲學專業的李玫瑾,第一目標是學校的哲學專業,但當時哲學的老師已有十幾個,領導安排她去新開的刑偵教研室。
這樣的安排讓李玫瑾有些慌張,因為刑偵對她來說太過陌生,看李玫瑾有些猶豫,領導又告訴她,學校準備開設「犯罪心理學」課程,而李玫瑾曾經學過心理學,所以這一點上她是不二人選。
但「犯罪心理學」這個學科,對於我國當時的情況來說,幾乎是個空白領域。在此之前,只有兩個政法學院的教授和北京市公安局的同志開展過這方面的研究,但並沒有取得實質性的成果,無法給李玫瑾提供太多幫助。
這條艱難的「創業」之路,只能由李玫瑾自己走下去。然而,真正去做時才會發現,她選擇的這門學科難度有多高。犯罪心理學所要研究的對象多在監獄裡,但一些案情特別嚴重的犯罪嫌疑人幾乎都到不了監獄。
年輕時候的李玫瑾
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如果不是辦案人員或不是律師幾乎接觸不到犯罪嫌疑人,更別說研究這些人的犯罪心理。既然接觸不上研究對象,如何形成研究成果,就成了一個問題。然而,處女座的李玫瑾有著一種天生的執拗。
為了能對刑事偵查有個初步的了解,她不僅幫助其他老師校對講義,跑到中國政法大學等院校,學習有關專業知識,還來到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實習只為儘快上手掌握刑偵知識。
看著年輕拘束的李玫瑾,局裡決定派一位老刑警,帶著李玫瑾去商場抓扒手,進行直觀的實地考察。來到商場,老刑警一邊帶著她抓賊,一邊告訴她,扒手是什麼心理、是什麼樣的表情、有什麼眼神和走路姿勢。看著老刑警一個下午,就從人來人往的商場里,抓住了十多名扒手,而且犯人的行為和神態,和老刑警所說的別無二致,如此神奇的抓人過程,點燃了李玫瑾對犯罪心理學的熱情。
再加上當時是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期,青少年犯罪問題正處於高峰期。看到那麼多年輕人拉幫結夥,肆意妄為,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即使在面對法庭審判時,也一臉無知無畏。李玫瑾當即下定決心,要好好研究這門學術,將這些青少年拉出泥潭。
她有足夠的耐心和毅力,花費了10年多的時間查閱資料、撰寫教材,進行一輪又一輪的講學,在學與教的過程中積累著研究所必需的理論基礎。在基層實踐中她發現了研究的切入點,確定了自己的研究風格,即注重解決基層工作中的非理性問題,從解決問題的角度進行研究。
1986年年初,克服重重困難的李玫瑾終於自成體系,開辦了學校第一個犯罪心理學班級。李玫瑾作為講師走上講台,放眼望去,在座的都是「老人」。有警校的老師,也有經驗豐富的民警,他們的年齡幾乎都比李玫瑾大,但在課堂上的刻苦精神,讓李玫瑾頗為震撼。這些「大」學生看著台上的李玫瑾,沒有不屑和嘲諷,眼裡滿是尊重和鼓勵,這讓講台上的李玫瑾挺直了身板,心中滿是豪情。
李玫瑾所研究的犯罪心理畫像就是在對犯罪人心理規律了解的基礎上,結合犯罪現場或各種犯罪行為分析兇手的人物特徵,並將這種特徵用文字描述出來,從而為警察提供一個非常像這個不知名的犯罪嫌疑人的傳記式的描述。作為國內犯罪心理學的開創者之一,李玫瑾時常會收到全國各地的信件,它們有的來自刑警隊,有的來自她的警官學生,因為她的研究離不開案子,有些案子,也需要李玫瑾給出建議。
她第一次接觸罪犯的心理畫像,是在1992年。那年她正在青島市公安局,有一天聽同事講,在海灘邊連續發生搶劫強姦殺人案,作案手法十分殘忍,警方認為,作案者可能是兩個人。
但李玫瑾聽過案情介紹後,根據自己對犯罪心理的了解,認為應是一人所為,且此人有變態心理,是個有文化的人。後來,民警們將此人抓獲,其特徵與李玫瑾的判斷非常吻合。
犯罪嫌疑人心理畫像
這次心理分析的成功,讓李玫瑾異常興奮,也給了她一個啟示,犯罪心理的研究,是有助於案件偵破的。從此之後,李玫瑾開始把目光轉向各地的惡劣案件,其中有一件山東的案件,讓李玫瑾印象深刻。
春節前夕,臘月二十九的時候,原本應該充滿喜氣的村子,村民們臉上卻沒有笑臉。因為一大早,有人在馬路邊的旱溝里,發現了一個收破爛老頭的屍體,他身上到處都是淤青,看樣子像是被人活活打死的。沒多久民警趕到現場,簡單調查後,在不遠處發現了老頭的平板車,那是老頭最值錢的東西,顯然,兇手不為財。老頭平時靠撿垃圾過日子,也沒有人際交往,那到底是誰,會殺害一個手無寸鐵的無辜老人呢?
沒等村民們緩過神來,短短5天後,就在那條旱溝相隔500米處,又有兩位女性的屍體被發現了。同樣是被扔在旱溝里,身上滿是淤青,她們不僅身上的財物沒有丟失,衣服也很完整,沒有被性侵害的痕迹。
既不為財,也不為色。兇手的殺人動機更加難以捉摸,警方判斷這是精神病人所為,但一直沒有確切的證據,沒辦法,只好邀請李玫瑾來看看。李玫瑾來到現場,聽完警方描述後,仔細勘察了現場情況。
她詢問警方有沒有類似的案件,警方說五年前發生過一次,但不是在這條路上,而是在北邊的一條省道。兩起案件的共同點是,都沒有搶奪財物,警方曾經查訪了這附近所有的流浪者和精神異常者,但是沒有任何結果。
根據現有的線索,李玫瑾排除了精神病作案的可能,提出兇手應該是村裡的村民。五年前的春節,兇手第一次喝醉酒發瘋,失手打死了一個過路的人,酒醒後因為害怕,就把屍體扔在旱溝里逃了,這麼多年沒再碰過酒,但今年他忍不住了,又在春節前後喝了酒,耍起酒瘋再次犯案。
儘管沒有任何人證物證,但李玫瑾根據犯罪心理分析,這個人很囂張 肯定還會作案。她當即建議警方,把所有的警力分布在三個村子裡,一旦接到報案,所有人馬上進村,挨家挨戶排查,誰不在家,就在那家等他回來。
如果他身上帶著酒氣,不能證明自己剛才去哪了,身上又沾有血跡,那他就一定是兇手。沒過多久,案子就破了,果然如李玫瑾所說,兇手又襲擊了一個男人,在回家之後被警方堵住了。
在之後的日子裡,隨著與犯罪人員接觸機會的增多,李玫瑾對這項工作的研究越來越深入,這個過程讓她有了強烈的感受,如果能夠早些得到社會的某種干預,一些年輕人或許可以遠離犯罪的深淵。
2004年,馬加爵案件震驚全國。因為受不了室友的譏諷和嘲笑,農村來的馬加爵在短短三天時間裡,接連殺害四名同窗,如此惡劣的行徑,卻在媒體報道中,將其原因歸結於社會和貧窮,一時間所有人都在可憐兇手。
馬加爵案
在這樣的風口浪尖上,李玫瑾發聲了。她認為馬加爵的殺人行為與貧窮無關,與歧視無關。應該對此血案負責的,不是社會而是馬加爵本人,而現行的法律,也沒有任何條文規定,在犯下此種罪行後僅僅因為貧窮就可以減輕處罰。
現在看來,李玫瑾的發言公正客觀,但當時她卻因此深陷輿論漩渦,面對網友的抨擊,李玫瑾只是淡然一笑,因為她的內心深處,是不希望這件事情發生的。如果能對馬加爵這類,長時間脫離家庭,卻又將面臨種種人生問題的人,予以更多的關心和指導,這類案件就有可能避免。
又例如罪犯邱興華,如果能夠在經濟上獲得幫助,他就不會把希望寄托在去道觀「挪碑」,更不會與道長發生衝突殺人犯罪了。
邱興華
在長期研究這些罪犯後,李玫瑾發現:很多可憎之人往往有著令人嘆息的童年。每個人都曾是襁褓中可愛的嬰兒,但只需12年的時間,就足以形成一個危險人格的犯罪人。因此,兒童的家庭教育,對於成長中的青少年來說至關重要。
為了宣傳這些理念,李玫瑾曾多次遭到人們誤解,甚至被人稱作「犯罪漂白專家」。但隨著時間流逝,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肯定她的研究,傾聽她的公開課,接受她發出的呼籲。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知道,預防犯罪最好的辦法,是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家庭幸福了,社會才會安定。
正在講授育兒知識的李玫瑾
2012年,李玫瑾光榮地當選為黨的十八大代表,她一如既往地在自己的崗位上堅守著。在民警眼中,李玫瑾是不折不扣的探案專家,在學生眼中,她是一位堅守崗位的好老師。將更多青少年從罪惡深淵中喚醒,是李玫瑾的責任,也是她的夢想,因為預防和治療,永遠比發生後再去扼腕嘆息,來得更加及時有效。
每年研究生開課,她都要拿出一節課的時間,讓學生們探討「人性」。
人性是善的還是惡的?在什麼情況下人性是善的?人生又是什麼?這些問題的答案,她將用一生去追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