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春節期間,已經兵改工成為國企職工的我回老家探親,由於剛退伍不久,我依然穿著一件的摘去帽徽領章確良軍上衣回老家。那個年代,我所工作的東北小城,年輕人大多已經喇叭褲配花襯衣了,而我老家滇東北縣城的年輕人大多還穿著被當地人稱為「四開袋」的灰、藍色人民服。
對於我這個當了幾年兵的人來說,穿著摘去帽徽領章的戰士服,總覺得缺少了那麼一點威武霸氣的氣質,因此,對於這身軍便服並不在意。可是,對於老家農村青年來說,部隊里的的確良軍裝,卻是他們夢寐以求的時裝。在我去大姨家串門時,比我小兩歲,身高和我差不多的表弟便提出用他身上的勞動布工作服換我身上的的確良軍裝。
由於是自己的表弟,表弟又是當著姨媽姨父和兩個妹妹的面向我提出的請求,為了表示我這個做表哥的慷慨和大方,我馬上脫下自己身上穿了三年的軍裝給表弟換下他的工作服。表弟換得我的軍裝,整天約著村裡的夥伴們們到處趕集逛街,在一些熟人面前炫耀,說這是他當兵的表哥送給他的。
本來我當兵三年發了兩套的確良夏裝,箱子里還有一套兵改工前半年發的新軍裝和一副帽徽領章。我想著,這一套新軍裝和帽徽領章就留作紀念了。沒想到的是,在老家鄉鎮集市趕集時遇到一位初中同學,非要拉著我去他家吃飯。本來我也不想去,但是這位同學和我同姓,按輩分他稱呼我為大叔。他一口一個大叔的喊著,緊緊拉住我的手不放。無奈,只好跟著他走了三公里路去他家吃了一頓便飯。
在吃飯過程中,這位同學問我一共發了幾套軍裝。我這個人比較老實,根本沒想到同學會對我的軍裝打主意,喝了二兩酒的我,如實地告訴他,我發了兩套冬裝兩套夏裝。吃完飯,喝完茶,天色已晚,我就要告辭。同學把我送出門四五百米。在和同學分手時,同學對我說,大叔,我想跟你要一樣東西,又不好意思開口。我說:「我有什麼東西你看得上, 只要我能拿得出,我就給你。」
「我想跟你要一套的確良軍裝。」同學很難為情地說。俗話說,拿了別人的手軟,吃了別人的嘴短,在人家喝酒吃飯,別人又一口一個大叔的叫著,本來就老實巴交的我,怎麼也沒有拒絕的理由啊!於是,我便答應他,讓他下星期趕集去集市上,我給他軍裝。就這樣,我的一件舊軍裝和一套新軍裝都送人了。
前年八一建軍節,老部隊戰友聚會,一些戰友直接穿上退伍前發的軍裝參會,沒有軍裝的統一在網上購買六五式四個兜軍裝,我穿著這身 做工粗糙,看上去就不倫不類的劣質軍服,心裡彆扭得不行,當時就想起自己留作紀念的軍裝被人要走,還覺得有些後悔。但後來一想,事情已經過去了,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何必呢?於是,也就放下了。今天把這件事情寫出來,也不是自己後悔,而是想記錄一下這件事情的經過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