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整理自:羅庄區人民法院
近日,反電信網路詐騙電影《孤注一擲》正在影院熱映,影片揭秘了境外電信網路詐騙黑色產業鏈的駭人內幕,電影中的一些細節也引發了大眾的熱烈討論。電影中,詐騙團伙詐騙到一筆巨額款項以後,為儘快提取贓款,犯罪分子傾巢而出,各自趕去距離最近的提款機提取現金,10分鐘之內,800萬現金就被分散提現了出來。

為什麼會有這麼多賬戶、這麼多下線幫助犯罪團伙實現「高效率」提現?這就引出電詐犯罪的重要一環——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簡稱:幫信罪。
案情回顧
2022年年底,王某在朋友圈看到有做「黑戶貸款」的廣告,就添加了對方微信,得知銀行卡有逾期、是黑戶的可以去外地做貸款,來迴路費給報銷,貸出來的錢還不用還。
王某心想:還有這等好事?反正自己銀行卡里也沒錢,能貸出款就掙點錢,貸不出來自己也沒啥損失。於是,王某按照對方的要求,帶著自己的銀行卡,坐火車趕到福州市,將自己名下的銀行卡、銀行卡交易密碼、身份證、手機號等信息提供給他人使用,為他人提供支付結算幫助,非法獲利數百元。
經查,單向流入涉案銀行卡賬戶中的資金達30餘萬元;其中,在被害人報案並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電信網路詐騙案件中,轉入王某提供的銀行卡賬戶的被詐騙款近10000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他人提供支付結算幫助,情節嚴重,構成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鑒於王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積極退繳違法所得並繳納罰金,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最終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筆者觀點
犯罪分子通常是抓住了一些喜歡貪小便宜不勞而獲之人的心態,這些人本著出借銀行卡並不會損失自己利益的心態,卻忽略了幫助犯罪分子危害他人及社會的負面影響。最終自己獲得蠅頭小利,換來的卻是刑事犯罪的懲罰。
近年來,我國大力宣傳買賣、出借、出租、出售銀行卡與個人信息等給他人使用都屬於違法行為,甚至可能成為他人實施電信網路詐騙、洗錢等犯罪行為的幫凶。無數的現實案例也告訴我們,不要相信天上會掉餡餅,往往都是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