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蘇柏,6月26日,河南村鎮銀行事件有新消息了。村鎮銀行之一的開封新東方村鎮銀行app突然可以提現取錢,持續時間接近15分鐘,之後繼續關閉了。但是,有些人已經趁著這個時間把錢取了出來,太不可思議了,這對其他人是不公平的。
銀行不用負責任嗎?
蘇柏:銀行對這件事怎麼回應的?許昌市公安局已經對這批資金依法進行了凍結,原則上來說,銀行不能自行擅自解凍!
小李:開封新東方村鎮銀行回應說是,銀行線上系統臨時開通讓一部分人取款是許可權異常的結果,當時所有在這個時間段取走錢的都要配合調查!
蘇柏:嗯,是的,配合調查是應該的。公安機關明明已經凍結的資金卻被解凍取出,如果大額資金流出的話,其他依法存錢的儲戶的便得不到保障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有人將已經凍結的資金都轉走,極有可能到最後沒有足夠的錢來返還給受害者!
小李:是啊,銀行這樣開放取款許可權,給合法儲戶造成損失的,不屬於失職嗎?
蘇柏:銀行無權解凍但擅自解凍屬於失職。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查詢、凍結、扣劃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銀行存款的通知》的規定,如果銀行里的資金已經被凍結的,只有在要求銀行進行凍結的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簽發「解除凍結存款通知書」後,銀行才能解凍,否則不得自己解凍。
小李:既然銀行存在失職的情況,那合法儲戶的損失誰來負責?
蘇柏:應該由銀行來承擔損失。
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的批複,如果銀行不配合凍結款項工作,致使應該被凍結的資金被轉移,而且沒有在限定的期間內追回的,銀行應當在被轉移的資金範圍內以自己的財產承擔責任。
也就是說,如果有人偷跑資金,銀行應當為合法儲戶的損失負責。
小李:我明白了,銀行應當自行為自己的失誤負責。那對於銀行及相關人員有什麼處罰嗎?
蘇柏:應當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責令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必要時,予以通報批評。
而且,銀行工作人員還可能涉嫌犯罪。
工作人員在明知河南村鎮銀行的資金均已經被公安局凍結的情況下,仍舊擅自解凍,可能造成合法儲戶重大損失,情節嚴重,相關人員的行為涉嫌構成非法處置凍結的財產罪。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條,應當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李:唉。老百姓放在銀行里的錢可能是一輩子的積蓄,也可能是救命錢。希望早點結案,這樣大家的錢就能早點取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