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國的汽車保有量已經超過4億輛,汽車的增加也給道路交通帶來了一定的壓力,時常出現堵車、停車難的情況。除此之外,還經常發生一些交通事故,對道路交通帶來很大的影響。

現在路上不僅是有汽車,還有各種非機動車和行人,總有人安全意識淡漠,違反交規,才造成了事故的發生,現在的道路交通安全是一個比較嚴峻的問題。
行人在路上,面對各種機械車輛,始終是一個弱勢群體,如果真的發生碰撞,行人受到的傷害往往是更大的。那麼在開車時撞死了闖紅燈的行人,到底該不該承擔責任呢?

這個問題包含幾種情況,所以並不能一概而論,最常見的是以下幾種情形,根據情況的不同,車主所承擔的責任也不同,交警也作出了解釋:
第一:汽車遵守交規正常行駛,並且還放慢車速避讓行人,但是由於行人闖紅燈發生了事故,也沒有走人行道,這種情況下,汽車的駕駛人本身沒有任何責任,不過由於導致行人死亡,是一件比較大的事情,往往交警會讓駕駛人承擔10%左右的責任,這一部分是可以通過保險理賠的。

第二:汽車駕駛人也有少許違章違規行為,比如超速20%,但是行人由於闖紅燈,責任更大,所以交警往往會判定汽車駕駛人佔30%的責任,行人要負更大的責任。
第三:機動車駕駛人也是正常行駛,行人闖紅燈發生了違規,但是行人在人行道上,這種情況下很多車主認為,不應該承擔責任。其實現實中可能不是這樣,原因就是行人走了人行道。因為即使行人闖紅燈,但是在人行道這種地方,車主按理說就該降低車速,因為車速如果低,大部分情況不會造成行人死亡。正是因為車速和人行道這個問題,交警可能會判定雙方各佔50%的責任。當然,汽車這部分責任可以通過保險賠償。

第四種情況就是機動車駕駛人在撞死行人之後,選擇了逃跑。這種情況下,即便是行人有過錯,或者是行人的全部責任,只要駕駛人逃逸,就應該負全部責任。出現碰撞情況時,問題嚴重的應該及時撥打120和報警,而不是逃逸。
最後一種情況就是駕駛人酒駕、醉駕、毒駕,即便是行人闖紅燈發生了事故,但是由於駕駛人出現了酒駕等情況,駕駛人就應該承擔全部責任,也將面臨刑法的處罰。

所以廣大車主在行駛時,不僅要嚴格按照交通規則行駛,還要時刻提高注意力,觀察其他車輛和行人的動態,避免出現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