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媒報道 金門縣長楊鎮浯競選辦公室12日表示,有鑒於選舉謠言滿天飛,為端正選風,只要有人舉證成案,地檢署將造謠者起訴,選辦提供10萬元(新台幣,下台),法院一審判定有罪,選辦提供50萬元,透過檢舉獎金遏止歪風,還給金門一個乾凈選舉的空間。 競選辦公室控告金門遠東酒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茂林涉嫌觸犯誹謗罪、「選罷法」。
選辦執行長石兆瑉與發言人陳向鑫、國民黨金門縣黨部書記長陳汶強,前往金門地檢署按鈴控告林茂林涉嫌在多數人得以觀覽的LINE群組中,發表「這一屆總預算聽說5到600億,拿1%就有5到6億政治獻金,分配給選民1票1萬,金門總投票才不足5萬票,楊有富爸高手操盤,怎能不當選! 賄選賣官疑雲重重,沒有拿到錢的朋友,站出來投福海!」 等語,已足以毀損楊鎮浯之名譽,且影響選民對楊鎮浯品德操守及政治形象的判斷,進而損害選民投票行為的正確性,明顯違反「刑法」誹謗罪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散布虛構事實罪。
林茂林說,「要告就去告」,為了自身權益,他也會提出誣告之訴。
石兆瑉說,楊鎮浯本來不願追究此事,但近來坊間甚至有人刻意散播「楊鎮浯做一任縣長貪污了數10億」的不實謠言,競選辦公室才不得已做出按鈴申告的舉動。 且為遏止散播不當謠言的歪風,只要有人舉證成案起訴、一審判有罪,就提供共60萬元的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