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51年秋,在為支援抗美援朝而開展的增產節約運動中,各地都出現了大量驚人的貪污浪費和官僚主義現象。12月1日,黨中央作出《關於實行精兵簡政、增產節約、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和反對官僚主義的決定》,歷時三年的以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為主的「三反」運動在全黨範圍內展開。
在這場運動中,震驚全國的劉青山、張子善特大貪污案被揭露。劉青山、張子善分別是1931年、1933年入黨的老黨員,二人均是經歷過土地革命、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嚴峻考驗的幹部。案發前,一個是天津地委書記,一個是天津地區行署專員。然而,他們在進城後短短兩年多的時間裡就迅速腐化,最終落得身敗名裂。
1952年10月,經公審後二人被槍決。時年劉青山36歲,張子善38歲。
該案被稱為「共和國反腐第一案」,槍斃劉青山、張子善的兩聲槍響,猶如警鐘般振聾發聵。歲月更迭,該案屢屢被改編成小說、拍成電影、演成話劇,其警示教育意義經久不衰。
革命功臣陷入貪腐泥潭
革命年代,無論是在抗日戰爭還是在解放戰爭中,劉青山、張子善都曾進行過英勇的鬥爭,建立過顯著的功績,逐漸成長為黨的高級幹部。
1949年8月,天津地委和天津專署在楊柳青鎮成立。同年9月,劉青山任天津地委書記,1951年8月任石家莊市委第一副書記。在此期間,張子善先後任天津地委副書記兼專署專員、天津地委書記。
在擔任天津地委書記的兩年多時間裡,劉青山極少在地委辦公場所出現,而是長期以養病為由,住在天津城內馬場道18號一棟典雅考究的二層小洋樓內,該樓因而被人們稱為「劉公館」。當時,天津地委只有一輛戰爭中繳獲的美式吉普,這輛車就成了劉青山的專車。住進馬場道18號後,他嫌破舊的美式吉普配不上天津城的繁華,乾脆動用3億多元(舊幣,1元人民幣相當於1萬元舊幣)公款,從香港買了兩輛美國高級轎車。
與整日不去機關、對奢靡作風毫不遮掩的劉青山相比,坐鎮地區行署的張子善倒是貌似勤勤懇懇,但他的揮霍鋪張程度絲毫不亞於劉青山。張子善交代,他每個月僅高檔香煙就要吸八九條,衣著從粗布到細布再到皮毛,飲食非細糧不可,再到酒肉必備,行則非轎車不坐,兩年時間裡換了五輛小轎車……
據後來專案組查證,劉青山、張子善二人生活腐化,貪污揮霍公款達3.7825億元。其中,劉青山貪污1.8399億元,張子善貪污1.9426億元。為消滅貪污罪證,張子善曾一次性焚毀單據378張。
1951年12月4日,河北省委《關於開除劉青山、張子善黨籍的決議》披露,劉青山有幾句口頭禪:「天下是老子打下來的,享受一點還不應當嗎?」「革命勝利啦,老子該享受享受啦!」正是這種享樂思想,使兩位革命功臣滑向了貪腐的泥潭,劉青山甚至墮落到吸食毒品成癮的地步。
新中國成立之初,全國滿目瘡痍,百廢待興。為彌補國家的財政不足,中共中央和各級黨組織號召黨政機關開展生產運動。這是一項在特定歷史時期為解決國家財政困難而實行的應急措施,但劉青山、張子善卻把它當成了斂財之道。
1950年春至1951年11月,劉青山、張子善憑藉職權,假借經營機關生產的名義,以盜竊國家救災糧、治河專款、幹部家屬救濟糧、地方糧,剋扣民工工資、機場建築款,騙取國家銀行貸款等方式,竊取國家財產總計達171.6億元(按當時的幣制標準和市場物價指數,171億元可以購買將近一噸黃金)。同時,他們還勾結奸商投機倒把,以牟取暴利供個人揮霍,使國家財產損失達21億元,影響極為惡劣。
獨斷專行敗壞黨風政風
受劉青山、張子善影響,天津地區黨組織的黨風被嚴重敗壞。不少黨員幹部中瀰漫著比闊氣、比享受、比生活的不良風氣,貪污、腐敗、揮霍等現象非常嚴重。後來經查處,天津地區14個縣鎮中有10個縣鎮的主要領導幹部受到處分。
天津地區財委會的一位辦事員,發現劉青山、張子善在財務報銷中存在問題,曾直接向張子善反映,反被張子善訓斥一頓。辦事員據理力爭,與其大吵一架,結果招致長期被排擠、打擊。天津地委組織部副部長盧鐵,由於多次反對劉青山、張子善挪用公款進行所謂的「機關生產」,而在工作中經常受到排擠,並被調到安次縣任縣委書記,成為劉青山、張子善在地委機關排除的一個異己。
當時的天津地委委員、行署副專員李克才,這位從戰火硝煙中走過來的老黨員,雖然因堅持原則多次受到劉青山、張子善的排擠,但他並沒有因此而屈服。1951年初,他開始向上級反映劉青山、張子善的問題。雖歷盡周折,但逐漸引起了河北省委的重視。
1951年夏季,河北省委決定調動劉青山、張子善的工作,但此時兩人都希望自己留下,把對方調走,誰也捨不得現在這塊「肥肉」,最終兩人鬧起內訌,「機關生產」的問題也逐漸暴露。最後,劉青山被調任石家莊市委副書記,張子善任天津地委書記,但這種由調動引起的反常現象,使河北省委進一步意識到劉青山、張子善問題的嚴重性。
1951年11月,河北省委派出檢查組,由省委組織部部長、省紀檢委副書記親自帶隊到天津地委立案調查,很快便掌握了劉青山、張子善在「機關生產」中違法亂紀的事實和生活中的腐化墮落行為。
11月21日,河北省第三次黨代會在保定召開。大會開始討論時,李克才第一個發言,揭發劉青山、張子善兩人的貪污腐敗行為。11月29日,作為黨代會代表和天津地區代表團團長的張子善在會上被捕;12月2日,隨中國青年友好代表團出訪剛剛回國的劉青山被逮捕。
召開公審大會判處死刑
在逮捕張子善那天,中共中央華北局討論河北省委的請示後,向黨中央、毛澤東主席作了書面報告。
11月30日,毛澤東在中央起草的轉發這一報告的批示中指出:「華北天津地委前書記劉青山及現書記張子善均是大貪污犯,已經華北局發現,並著手處理。我們認為華北局的方針是正確的,這件事給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區黨委提出了警告,必須嚴重地注意幹部被資產階級腐蝕發生嚴重貪污行為這一事實,注意發現、揭露和懲處,並須當作一場大鬥爭來處理。」
12月4日,河北省委通過了關於開除劉青山、張子善黨籍的決定。隨後,河北省委決定組成以省長楊秀峰為主任,以省委組織部長薛迅為副主任的「劉青山、張子善大貪污案調查處理委員會」,赴天津徹查此案。
10天後,河北省委向華北局提出了對劉、張兩人的處理意見:「我們一致意見處以死刑。」12月20日,華北局經研究後向中央提出了對劉、張的處理意見:「為了維護國家法紀,教育黨和人民,我們原則上同意將劉青山、張子善二貪污犯處以死刑(或緩期兩年執行),由省人民政府請示政務院批准後執行。」
當周恩來將報告送交毛澤東並徵求意見時,毛澤東說出兩個字:「死刑!」
劉青山、張子善將被處決的消息傳開之後,在河北省幹部群眾中引起了極大的震動。雖然廣大幹部群眾,尤其是天津地區的幹部群眾,無不拍手稱快,但也有相當一部分人有「刀下留情」的想法。特別是一些曾和劉青山、張子善一起出生入死過的幹部感到惋惜,認為「三十多歲正是好年華,說殺就殺了,實在可惜,應該給他們一個立功贖罪的機會」「希望中央能刀下留情」。
1952年2月10日12時,河北省人民法院組織的公審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大會在保定市體育場舉行,當天兩萬餘人參加大會。河北省委通過廣播,現場直播了公審大會,幾百萬名幹部群眾聽到了正義的審判。
下午1時30分,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長宋志毅宣布對劉青山、張子善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並沒收該二犯全部財產。隨後,劉青山、張子善被押赴保定市東關大校場執行槍決。
公審大會前,有人提出是否可以向毛主席說說,不要槍斃,給他們一個改過的機會。意見反映到毛澤東那裡,毛澤東說:「是要他們倆,還是要中國?正因為他們兩個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要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20個、200個、2000個、20000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幹部。」
劉青山、張子善案作為「三反」運動中發現和處理的一起大案要案,對這場運動的深入開展產生了具有巨大的推動作用,掀起了共和國歷史上第一場反腐肅貪風暴。到1952年10月,「三反」「五反」運動宣告結束。在「三反」運動中被判處有期徒刑的貪污犯9942人,判處無期徒刑的67人,判處死刑的42人。這場鬥爭懲處了大量貪污分子,純潔了黨和政府機關,奠定了20世紀50年代良好社會風氣的基礎。
同年4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貪污條例》公布施行,這是新中國第一部專門懲治貪污腐敗的條例。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溫遠灝
來源|法治日報
編輯|渠洋 李唯禕 羅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