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貴州省紀委監委9月30日消息: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貴州省疾病預防控制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田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田艷(資料圖)
經查,田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為自己營造聲勢撈取政治資本,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安排,違規報銷個人費用;違背組織原則,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漠視群眾利益,違規攤派費用;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規干預執紀執法活動,對統計指標失實問題失察失管,對項目違規建設問題跟蹤督促和整改不力;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接、醫療設備採購、職務提拔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田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田艷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貴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信息顯示,田艷出生於1968年5月,土家族,貴州沿河人。
田艷畢業於貴陽中醫學院針灸系針灸專業,早期在醫院工作,後任銅仁地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副局長,銅仁地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等職,2011年任銅仁地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2011年10月,國務院批複同意撤銷銅仁地區設立地級銅仁市。田艷后任銅仁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銅仁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等職。
2015年4月,田艷任印江縣委書記,2020年5月,田艷當選銅仁市政協副主席,並繼續兼任印江縣委書記,2021年3月調任萬山區委書記。
2021年,田艷獲「全國優秀縣委書記」稱號,後任銅仁市委常委、萬山區委書記。2023年,她任貴州省衛健委副主任、省疾控局局長。今年4月23日消息,田艷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