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伯達是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人,出生於1904年。早年時期,陳伯達曾在上海大學以及廣州中山大學學習,1927年,他參加了北伐,同年,他加入了我黨,成為一名光榮的黨員。也是陳伯達入黨的這一年,轟轟烈烈的大革命運動失敗,為了保存革命火種,組織安排了一批進步青年前往莫斯科中山大學學習,其中就包括陳伯達。
1930年年底,陳伯達返回國內,回國後,陳伯達先是休息了一段時間,次年春天他前往上海,與組織接上關係。在上海逗留兩個月之後,陳伯達被派到天津,主要負責宣傳方面的工作。到天津後不久,陳伯達被捕入獄,並被關入了北平軍人反省院,1932年,他走出監獄,恢復了自由。
恢復自由後,陳伯達被派到張家口,進入吉鴻昌的部隊,從事抗日救亡工作。1935年12月9日,一二·九抗日救亡運動爆發,陳伯達被組織派到北平,參與領導了一二·九抗日救亡運動。在這之後,陳伯達又擔任了北方局宣傳部部長,繼續在北方宣傳我黨的各項抗日主張,積蓄抗日武裝力量。
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陳伯達留在北平,主持北平市委工作,一個月後,他離開北平前往天津,因為抗日局勢的變化,不久後,陳伯達前往革命聖地延安。到延安之後,他進入馬列學院教書,後續又擔任了毛主席的秘書等職務,整個抗日戰爭與解放戰爭時期,陳伯達在宣傳以及理論領域做了大量工作,見證了革命的最終勝利。
新中國成立後,陳伯達繼續從事宣傳與理論方面的工作,《紅旗》雜誌創刊之後,他擔任了總編輯一職。也因為具有出色的宣傳、理論才能,中央文化革命小組成立後,陳伯達被委以重任,擔任了小組組長一職。同時,在八屆十一中全會期間,陳伯達還當選為常委,成為正國級幹部。
然而,身居高位之後,陳伯達卻犯了錯誤,參與迫害了很多幹部與群眾,比如1967年年底,他的講話使得大批冀東的幹部與群眾蒙冤。1970年,我黨在廬山召開了九屆二中全會,這次會議期間,陳伯達堅持所謂的「天才論」,與毛主席的提議背道而馳。
會議閉幕當天,陳伯達被審查,此後他被軟禁起來。1971年9月13日,陳伯達被關入秦城監獄。1980年年底,他作為「兩案」的被告出現在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上,在審判期間,陳伯達認罪態度較好,1981年年初,陳伯達被判刑十八年。
當時陳伯達的身體已經不好,因此,宣判之後,他進入公安部所屬的復興醫院病房治病。不久後,身在秦城監獄的王力(中央文化革命小組成員)給中央寫信,建議假釋陳伯達。此後陳伯達以保外就醫的方式住進友誼醫院的病房,1981年8月,他正式保外就醫。
保外就醫之後,陳伯達在北京過著普通人的生活,閑暇時間,他主要撰寫文章,幾乎不接受採訪。陳伯達唯一接受過葉永烈的採訪。在採訪過程中,陳伯達曾表示:「我是一個犯了大罪的人……我的人生是一個悲劇,我是一個悲劇人物,希望人們從我的悲劇中吸取教訓……我仍願永遠地批評自己,以求能夠稍稍彌補我的罪過。」1989年9月,陳伯達在北京的家中突發疾病去世,終年8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