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人的一生又有多少個23年呢?當他終於洗脫冤屈,重新見到高牆外的藍天白雲,呼吸到新鮮的空氣時,不禁情緒失控,潸然淚下。
23年,彈指一揮間,已是物是人非,國家給了他高達468萬的賠償金,可有些東西卻永遠也回不來了。
他叫金哲宏,原本他並不叫這個名字,而是叫金哲紅,然而,一場天降橫禍,讓他不僅改掉了父母給予的名字,還在牢獄中被關押了23年之久。
這23年來,金哲宏的母親病故,妻子改嫁,兄弟姐妹們遠赴他國謀生,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霎時破碎,他的身上到底發生了什麼?
金哲宏出生於1968年,是朝鮮族人,因為父親參加過抗美援朝的緣故,金哲宏自小就樹立了參軍的夢想。
他積極樂觀,性格開朗,還喜歡唱歌,在家裡的6個孩子當中,金哲宏是最為活躍的那一個。
金哲宏是家裡的老五,上有4個哥哥姐姐,下有一個雙胞胎弟弟。
雖說家裡並不富裕,父母要養活兄弟姐妹6個還是有些緊巴巴的,可他們相互扶持,日子倒也過得有滋有味。
那時的金哲宏和雙胞胎弟弟金哲松一起,被鄰里稱作金家的「大紅小紅」。在弟弟金哲松眼裡,哥哥能唱會跳,鎮上的人都知道他。
成年後,金哲宏實現了兒時的夢想,順利入伍,在部隊里,他在完成自身訓練任務的同時,還負責部隊的文藝工作。
在枯燥的訓練之餘,為士兵們組織了多場音樂會,部隊里的戰友們提起金哲宏,語氣里都充滿懷念:「他是個好兵,也是個好大哥。」
退伍後,金哲宏娶妻生子,繼而轉業到吉林市棉麻紡織廠工作,後來又在村口和妻子一起開了一家食雜店和一間飯館。
這家飯館因為坐落在村子岔路口的緣故,因此被金哲宏取名「路吉順」,求個平安吉祥的好兆頭。
後來,兒子一天天長大,眼看家裡的花銷越來越多,金哲宏和妻子商量過後,決定開個副業,從熟人那裡低價買了一部黑色摩托車,在飯館附近拉拉客。
平靜的生活並未持續太久,1995年,在金哲宏家附近發現一具女屍。
警察在聽取了一些片面之詞後,武斷地認為開著黑色摩托車的金哲宏與其關係匪淺,於是將其帶回派出所問話。
那時,金哲宏正在飯館炒菜,妻子原本看著丈夫上了警車還有些擔心,可金哲宏卻回頭對她微笑,說:「很快就回來,不過問兩句話而已,警察最近老在周圍調查,問清楚了我就回來。」
妻子這才稍稍放下心來,但她不知道,這竟成為了兩人之間的最後一面。
金哲宏進警局前,確實沒太當回事,他確實認識死者,死者那天想要搭他的車去鄰村見朋友,自己和她在車費上掰扯了半天,最終不了了之,死者很快就離開了。
至於她為什麼死了,這和自己一點關係都沒有,金哲宏相信,這不過是一件小插曲罷了。
警察在詢問完自己之後,很快就能回家了,金哲宏甚至盤算著,回去得早還能幫妻子做做飯,誰知道,金哲宏一進審訊室,就遭到了刑訊逼供。
回憶起當年被審訊時的恐怖經歷,金哲宏撩開衣服,看著自己雙肩和胸腹部的傷疤,仍有些驚魂未定:
「他們問我拉沒拉那個人,殺沒殺她,我說我沒有,他們不聽,覺得我沒說實話,就用鞋一直打我。我實在是怕呀,我做錯了什麼要這樣對我?」
他們把我的肩膀從後面捆起來,人吊起來,雙腳離地,這是在給我上刑啊!金哲宏實在受不住折磨,被迫「認罪」,自此,他的人生被摧毀得一乾二淨。
現在的他,談到當時的細節,記憶已經十分模糊,連自己說了什麼都不知道,滿腦子只有趕緊結束這樣的痛苦,「死不可怕,疼痛才可怕。我不知道我說了什麼,總之他們說什麼我都認了。」
於是,「拉了」「殺了」就是金哲宏最後給出的答案,而在不明所以的人眼裡,金哲宏就是個罪犯。
在警方的判決書中,金哲宏見色起意,將死者先奸後殺,案件性質極其惡劣。
那時的金哲宏已經恢復了理智,他知道自己沒有殺人,絕對不能認,可是木已成舟,又有誰會在意這個「真兇」是不是屈打成招呢?
見申冤無果,金哲宏索性在供狀上簽字時,把自己的名字簽成了金「打口」冤。他說,把「折口改為打口,把宏改成冤」,不僅不容易被發現,還能讓人們發現供狀上的異常。
此後,凡是需要他本人簽字的材料,金哲宏都簽了這個名字。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金哲紅正式成為了金哲宏,從前多才多藝的「大紅」不復存在。
金哲宏的家人們聽到這個消息後,如遭雷擊。
起初,妻子是最不願意相信的那一個,妻子哭著說:「他跟我說,只是去問話而已啊!他還提醒我一桌客人沒付錢,叫我記得收錢……」
前腳還在炒菜的丈夫,後腳就成為了殺人犯,妻子怎麼也不願意接受這個事實。
金哲宏的兄弟姐妹也是如此,他們不相信一向性格開朗、甚至還當過兵的金哲宏會做出這種事來。
因為他們心裡清楚,案發當天,恰逢農曆八月十六,那是一個對金家所有人來說都無比特殊的日子。
按照朝鮮族的習俗,每年都要在亡者祭日的頭天晚上12點前擺好貢品,人們相信,這樣可以讓已故的親人第一時間收到來自人間的溫暖。
那天,正好是金父祭日前一天,金哲宏和妻子回母親家為父親擺供,直到凌晨一點才回到自己家,要說金哲宏的摩托車上載著什麼女人,那也只可能是妻子了。
所有家人和鄰居都能為金哲宏作證,然而在當時,人們只相信白紙黑字的判決書,沒有人在意一個罪犯和罪犯家屬無力的辯駁。
金哲宏覺得自己不能屈服,他的兒子還那麼小,不能沒有爸爸,母親年事已高,也需要子女侍奉。
要是認罪進了監獄,母親就失去了一個兒子,妻子就失去了一個丈夫,兒子就失去了一個爸爸。
於是,開庭時,金哲宏在庭上翻供,否認殺人,來自家人朋友的支持讓他底氣十足。
金哲宏聲稱,因為價錢並未談攏,自己又急著回家給父親擺供,死者並沒有坐他的摩托車,又談何殺人呢?然而,這樣的辯白,並沒有起到什麼作用。
庭審結果,金哲宏被判死緩,金哲宏感受到了恐懼,死亡的陰影就懸在頭頂,可自己是無辜的啊!究竟怎麼樣才能讓法官相信他?
也正是在這時,金家出事了。
本就年老體弱的金母,聽聞兒子的庭審結果,當即兩眼一翻昏死過去。自此,金母終日鬱鬱寡歡,不吃不喝,不到半年就患上急性白血病去世了。
金家的兒女們輪番照顧母親,也沒能將她從死神手裡搶回來,最終,他們把母親的骨灰撒進了鴨綠江,那是老人生前的遺願。
金家人也被不明真相的街坊鄰居指指點點,背後議論,說著那個當過兵的兒子知人知面不知心,竟是個殺人犯。
在他們看來,被判處死緩的金哲宏板上釘釘,已經是個正兒八經的罪犯了。
可難得的是,一向重視親情的金家人並未想過放棄金哲宏,哥哥姐姐們為了金哲宏四處奔波,求人托關係。
最後走投無路的時候,甚至包下了一輛麵包車,跪在了法院門口,堵住了進出的大門。
他們迎著來來往往異樣的目光,眼神堅定,對他們來說,只要能救出金哲宏,這根本就不算什麼。
金哲宏案件的負責人出來接待了他們:「你們的情況我們都了解,先回去吧。堵在門口也不好看不是嗎?」
淳樸的金家人信以為真,可很久以後,案子依舊沒有任何起色,他們這才意識到,自己不過是被打發走了。
1997年,吉林省高院撤銷金哲宏案一審判決,發回中院重審,可重審後,吉林省高院依然認定金哲宏有罪,維持原判。
金哲宏悲觀地意識到,自己從此以後可能真的走不出這高牆電網了,但想到年幼的兒子,還在家裡苦苦等著自己的妻子,他又覺得自己不能這樣放棄。
就這樣,金哲宏數度上訴,反覆提及自己「作案」的疑點,例如時間、地點等,他的案件兩度發回重審,被判處四次死緩。
他用盡在監獄中能找到的所有渠道,找戰友、找律師、找媒體,他拒絕減刑,因為他堅持自己無罪:「有罪肯定認罪,一個好人,你讓他改造什麼?」
除了為自己的案件操勞外,金哲宏在獄中還寫了許多曲子。
《每一次》這首歌,就是在第一次宣判的那天,金哲宏含著眼淚站在窗前,看著外面飄雪的天空,一筆一划寫下的。
「每一次我苦苦的盼,盼望著爹和娘;每一次我苦苦的想,想著妻兒郎;每一次我手捧窩頭喝那菜湯,淚珠就掛在我的臉上。盼來盼去,我卻在牢房。猛抬頭,看見高牆電網。我苦苦的求、苦苦的盼,盼望回到親人的身旁,盼望自由回到我身旁。」
很長一段時間,這首歌都只有第一段,尤其是在哥哥帶來母親病逝的消息後,金哲宏痛苦之下,更是寫不出來接下去的曲調。
許多死刑犯聽了這首歌,都覺得特別好聽,甚至有許多死刑犯臨刑前,還要求把金哲宏臨時調到他們的監室,帶著吉他給他們唱一遍。
也正是因為他們,金哲宏才慢慢寫出了第二段歌詞。
一年又一年,時間緩緩走過,金哲宏從一開始的不甘不願,到後來的麻木不堪,中間跨越了無數個年頭。
進監獄時,他尚是個二十六七歲的小夥子,年輕氣盛,意氣風發;慢慢地,歲月在他的臉上留下了消不掉的痕迹,他從男孩變成了男人。
妻子在他的勸說之下,也改嫁了,這些年,妻子一個人帶著兒子,不知道遭受了多少冷眼,縱使有金哲宏的兄弟姐妹幫襯,孤兒寡母過得也頗為辛酸。
當金哲宏的妻子帶著大了不少的兒子來探監時,金哲宏看著比實際年齡蒼老不少的妻子,沉默半晌。
最終金哲宏開口勸她改嫁,這樣好的一個女人,不應該因為自己被拖垮,他們結束了婚姻,可他們是永遠的親人。
2014年,金哲宏在監獄中迎來了轉機。
金哲宏的一位同學聯繫上一位律師,一起到監獄來看金哲宏,金哲宏一開始顯得很冷漠,可聊著聊著案情,金哲宏卻突然嚎啕大哭。
「二十年了,我當了二十年的殺人犯,怎麼像做夢一樣呢?」
此時的金哲宏,身體狀況已經差到不行,他待在長春監獄「老殘監區」服刑,身體狀況極其糟糕。
不僅殘疾拄拐,還有糖尿病、腎結石和心臟病,幾乎喪失生活自理能力。
就連簡單的簽字環節,金哲宏都不太順暢,雙手一直微微顫抖,無論翻頁還是按手印,都笨拙無比。
兩人從監獄出來以後,都感慨萬分,律師決定要「和時間賽跑」,用最快的速度收集當年資料,幫助金哲宏平反,因為他擔心,金哲宏可能支撐不了太久了。
在他們的努力下,有媒體專門為金哲宏做了一期報道,報道稱,該案無直接物證和目擊證人,定罪依據幾乎僅是金哲宏的口供,他曾多次控訴被刑訊逼供。
報道刊發當日,吉林高院官方微博隨即回應稱,將立即調取該案全部卷宗,認真調查了解情況,及時依法處理。
四年後,吉林高院決定再審該案,經複查認為,金哲宏一案存在諸多疑點,證據不足,不能夠構成金哲宏的犯罪事實。
2018年11月30日,被關押了整整23年的金哲宏蹣跚地走出監獄,和家人朋友們哭作一團。媒體圍在高院門口,想要知道金哲宏出獄後的安排和此刻的心情。
金哲宏拄著雙拐,面對黑洞洞的「長槍短炮」,哽咽地說:「回去父母墳頭拜祭,是我目前最想做的事情。」
金哲宏的父親葬在吉林省雙河鎮烈士陵園,山路難走,金哲宏拄著雙拐,每走幾步就要停下,已經長大成人的兒子強行背起了他。
還有一些一起來祭拜的金哲宏的戰友,要跟兒子輪換著背,金哲宏搖頭,嘴上連聲說「不行」。
到了父親墳前,金哲宏撲坐在地上,淚流不止,他讓兒子拿出自己的判決書,讓大哥在墳前大聲地念了一遍,就當作告慰父親的在天之靈。
最後,金哲宏回到了母親當年的老房子,母親去世後,這裡就被荒廢了,兄弟姐妹們在為他奔波了幾年後,迫於生計,將案件全權委託給律師,就去韓國打工了。
這棟承載了金哲宏無數回憶的老房子無人居住,就這樣荒涼了下去,雜草足有一人高,破敗不堪。
金哲宏的戰友給他安排了午飯,從前的金哲宏千杯不倒,是有名的酒袋子,如今的他卻只能捧著白開水,與戰友們碰杯。
直到這個時候,金哲宏才有了些許真實的感覺:「就像回到了二十多年前在部隊時那樣。」
金哲宏出獄後,被家人帶著奔波于吉林的各大醫院。
在北京工作的兒子也請了長假,往返於吉林市和雙河鎮,幫金哲宏料理出獄後的事情,基本沒有留給兩父子坐下來說話的時間。
金哲宏有時半天甚至一天都見不到兒子,金哲宏堅信父子血脈的力量,但是23年缺席帶來的愧疚,卻是無法迴避的。
現在的金哲宏,在努力地適應這個社會,21世紀的今天,有許多新奇的事物,是金哲宏從未接觸過的。
看著高樓大廈,霓虹燈火,金哲宏甚至會覺得害怕,這一切對他來說都太陌生了。
「我需要時間,來規劃我接下來的人生。」金哲宏決定,要讓自己儘快融入社會。他從小喜歡音樂,希望未來有機會能夠從事音樂相關的工作。
最終金哲宏獲得了468萬元賠償款,這筆錢也屬於同類案件中的最高賠償,但金哲宏心裡明白,這些錢並不能換回什麼,頂多讓他的晚年生活不再那麼苦痛罷了。
一個失去了23年自由的人,需要多少錢的賠償都不為過,那不是單薄的數字,那是人生中真實的分分秒秒啊!
金哲宏的微信頭像是一隻翱翔的雄鷹,他說,希望晚年的自己不再受束縛,能像雄鷹一樣自由地飛翔。
衷心祝願歷經辛酸冷暖的金哲宏,能夠走出陰影,開始新的生活。
參考文獻:
1、百度百科:金哲宏
2、南方周末《蒙冤23年,金哲宏獲國家賠償468萬創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