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網3月11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崔曉旭 通訊員 郭逸炊 文/圖)若在計程車計價器上加裝「跑得快」,13分鐘竟跑出44.6公里,你敢相信嗎?近日,廈門市交通執法支隊依法對私自改裝計程車計價器的違規駕駛員劉某做出行政處罰。
2月19日,市交通執法支隊直屬大隊接到一起計程車投訴件,乘客反映他從廈門北站乘坐計程車到嘉庚公園附近,路程並沒有很遠,但實際抵達目的地時車輛計價器顯示金額為50.8元,乘客對這個價格表示有疑義,投訴計程車可能存在繞路違規行為。
接到投訴後,交通執法人員通過科技手段調取該車此趟運輸的行車軌跡。經排查取證,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本次運輸行駛軌跡正常,並未出現繞路的情況,但計價器顯示里程確實比正常行駛里程多出4.8公里左右。之後,該車被執法部門列入重點監控車輛。監控期間該車計價器一直出現異常。執法人員初步推斷,該車計價器可能被動了手腳。
經過前期周密部署,蹲點守候,2月27日晚上,交通執法人員在高崎機場t4候機樓查獲該車。一開始駕駛員劉某矢口否認在計價器上「動過手腳」。但當執法人員要求駕駛員出示藏在口袋裡的物品時,劉某最終交出遙控器,承認他在計程車計價器上安裝「跑得快」。
執法人員現場測試後發現,通過遙控器上的按鈕可以增加計價器里程,從而達到偷偷增加車費的目的。從高崎機場行駛到呂嶺路,gps顯示路程為9.6公里,執法人員全程使用這個遙控器,計價器跑出了44.6公里,從而使得計價器顯示價格達到130.3元。13分鐘的行駛時間,竟跑出了44.6公里,時速達到205公里。
目前,依據相關規定,駕駛員劉某因私自改裝、調整、維修稅控計價器的違法行為,被交通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處以暫扣營運車輛《道路運輸證》十五日的行政處罰。同時,因劉某還存在不正確使用稅控計價器的違法行為,也將面臨執法部門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