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石雨昕 每經編輯:陳旭
7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關於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明確,將統籌考慮不同領域特點,降低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申報門檻,不再設置「項目總投資不低於1億元」要求,支持中小企業設備更新。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若干措施》在降低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申報門檻的同時,明確了相關資金渠道,並對強化組織領導、加強項目資金管理等提出了具體明確的要求,其中提到,要嚴格管理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不得用於平衡地方預算、償還地方政府債務、地方「三保」,不得通過舉債籌集配套資金。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講師徐軍偉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微信採訪時表示,之前特別國債主要是針對政府投資項目,此次3000億元超長期特別國債更多針對企業和消費者,突出了投資補助和消費補貼,在項目申報方面凸顯較強的政策導向。
不再設置項目總投資不低於1億元的要求
在國家發展改革委7月25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副主任趙辰昕介紹,《若干措施》在現行「兩新」工作格局和政策體系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強化中央和地方聯動,明確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安排3000億元左右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
《若干措施》明確,優化設備更新項目支持方式。統籌考慮不同領域特點,降低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申報門檻,不再設置「項目總投資不低於1億元」要求,支持中小企業設備更新。相關項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採取投資補助等方式予以支持,簡化申報審批流程,切實提高辦事效率。
《若干措施》中關於優化設備更新項目支持方式的部分內容 圖片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徐軍偉表示,政策層面上,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安排1480億元左右超長期特別國債專項資金,採取投資補助等方式予以落實「優化設備更新項目支持方式」和「支持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政策。
在「優化設備更新項目支持方式」中,一方面進一步擴大支持範圍,並進行動態調整;另一方面,不再設置「項目總投資不低於1億元」要求,支持中小企業設備更新。項目申報可重點參考《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以及發改委下發給各級發改部門的「兩新」申報要求。
「一方面,通過降低項目申報門檻,切實擴大支持範圍,支持更多領域、更多企業實施設備更新;另一方面,針對不同領域特徵,不再追求單體項目規模,而是結合項目實際現狀與需求,尊重不同領域的發展規律。」徐軍偉表示,《若干措施》還旨在讓更多中小企業享受投資補助,這能夠有效提升中小企業再生產能力與市場競爭力,穩定就業市場與稅源建設;通過投資補助,撬動更多企業、社會資本跟進投資,提升市場有效需求,實現政府投資補助的最大乘數效應。
必須確保國債資金專款專用
《若干措施》明確,加強項目和資金管理。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地方的督促指導,統籌開展線上監控預警和線下實地核查,對資金分配不及時、使用遲緩、擠占挪用等問題,及時提醒並督促整改。
中央財經大學中財-安融地方財政投融資研究所執行所長溫來成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微信採訪時表示,特別國債的發行特點之一,是每一次發行都有其特定的用途。此前,為系統解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進程中一些重大項目建設的資金問題,從今年開始擬連續幾年發行超長期特別國債,專項用於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
溫來成表示,如果資金被挪用或分散用於其他方面,將失去其發行的意義和效果。因此,必須確保資金專款專用,不得用於其他非指定領域。
《若干措施》明確,各地區要嚴格執行本通知明確的相關領域支持標準,其他領域支持標準由各地區結合實際合理制定,確保資金投向符合政策要求,確保真金白銀優惠直達消費者。
徐軍偉表示,當前一些地方的財政面臨緊平衡的挑戰,《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以及此次政策的加碼,初衷也是應對上述挑戰,積極擴大市場有效需求,實現對經濟逆周期的調節。為切實保障「兩新」政策效果,明確資金不能挪作他用,有助於專項資金直達企業和消費者。同時,還需要進一步細化跟蹤監督措施,加強資金使用績效評價,防範地方政府與潛在受惠企業合謀,以「形式合規+實質挪用」的方式將專項資金償還地方債務、地方「三保」等違規行為。
《若干措施》明確,地方發展改革部門要發揮綜合協調作用,牽頭做好項目組織和資金分配。地方財政部門要配合地方發展改革和行業主管部門科學合理制定資金測算方案,把握力度節奏,合理撥付資金,做好監控預警,加強監督核查,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於不符合上述要求、違反財經紀律的,要及時收回資金,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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