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把李四口袋裡的鈔票挪到自己口袋裡,叫做盜竊;發生在私募基金行業,就叫做挪用基金財產。
今天爆出「杭州30億量化跑路,私募基金產品造假」的新聞。自媒體習慣稱這種負面新聞為「瓜」,自媒體是「切瓜」的,讀者是「吃瓜群眾」。但是這種給行業信用體系帶來負面影響的新聞,尤其是「差點毀掉私募行業」的新聞,是外行人士的「瓜」,業內人士實在不宜「吃」,因為自己也是同一條藤上的「瓜」。
這個私募基金造假的事件,假如都像媒體里說的那樣,層層投資,最後資金打到了私募基金管理人自己公司的公戶,那麼該是哪些主體的責任呢?高凈值投資者該怎麼防範自己投資的管理人不要出現這種現象?老老實實的管理人該怎麼取得投資者的信任?這種事情是普遍現象嗎?監管機構和行業自律組織該採取什麼措施?
沒有詳細的事實之前,不好說各個涉事主體的責任,但是出現這種結果,只能說明前面幾家主體對最後這家公司實在太信任了。不要輕易說我們的信用體系不好,沒有信任。恰恰相反,出現詐騙、欺騙,正是被欺騙者過於信任的結果。當然這種信任是盲目輕信,但凡管理人上點心,多檢查幾遍,多訪談幾次,也不會那麼容易被騙。
高凈值投資者其實很難防範管理人的,因為信息不對稱,因為不專業,因為時間成本、信息成本等。可靠的投資顧問,這是你們證明自己的機會;被騙的投資者,這是你既想投資又不想被騙的艱難抉擇。
說差點毀掉私募行業可能是誇張,因為這種欺詐畢竟是少數,最可能毀掉私募行業的事情是持續虧損。如果一個行業普遍不能讓投資者賺錢,那麼這個行業就活不下去了。那麼多投資者對量化私募一擁而上,正是因為聽說量化私募能賺錢。老實的管理人只能用持續的正收益回報投資者,才能獲得持續的信任。
私募基金管理人將基金財產打到自己公司賬戶,最少也是挪用基金財產,嚴重一點就是侵佔,再嚴重就是詐騙。詐騙現象沒有那麼多,挪用基金財產的可不少見。2023年10月25日,雲南證監局處罰了6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其中5家國資私募基金管理人均存在挪用基金財產的行為。這種行為假如發生在個人身上,比如張三把李四口袋裡的鈔票挪到自己口袋裡,叫做盜竊,屬於犯罪,這麼大金額的情況下,是要把牢底坐穿的。現在發生在私募基金行業,就叫做「挪用基金財產」,證監局可能僅僅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連行政處罰都不算。
爆雷的和沒爆雷的產品投資者要從這類事件中吸取經驗教訓,監管靠不住,產品管理人靠不住,律所會所靠不住,因為這不是他們自己的錢,萬事最可靠的還是自己。
但是從層出不窮的類似新聞來看,很多投資者自己也靠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