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在選燃油車,突然就想起了我曾經擁有的那一部Kindle3,那麼純粹卻又耐人尋味的一部閱讀機器,我希望陪伴我的油車也具有這種品質。
選擇KINDLE遠離蘋果的人,只有唯一的一個理由,喜歡閱讀。所以,地鐵里如果不約而同掏出KINDLE來的都會暖暖的相視一笑,因為他們是一類的人。一群鐵杆的小眾,永遠的忠實者,比起喬布斯來,他們更喜歡貝索斯,貝索斯創造了KINDLE,獻給那些喜歡閱讀的人。「喜歡閱讀的人越來越少了」,這是喬布斯的原話,於是有了蘋果。每一個咬蘋果的人都信誓旦旦地說iPad是讀書利器,到手後,統統變成了遊戲利器,這是大眾。所以,每一個不約而同掏出蘋果的,眼裡都是惡狠狠地羨慕嫉妒恨。他們不拼知識,拼裝備。
Kindle3在閱讀上的完美註定了功能上的單一和純潔。貝索斯就是在搞閱讀機器,它能做的就是讓你舒適的閱讀。這樣的話,你就不能手寫,你就不能加批註,還有它永遠都沒有色彩。我覺得自己是個比較愛鑽研的人,我覺得我的選擇總是朝越來越正確的方向發展,又覺得該幹什麼的就讓它做什麼最好,蘋果像很多好萊塢商業片一樣,在無休止的混搭,蒙蔽並阻止我們追求完美的腳步,咬了一口的蘋果永遠是殘缺和經不住推敲的。
我擁有的第一部"金讀"是2010年的第三代Kindle3,用完美來形容一點也不過分。打開包裝後我試圖撕去屏幕上的安裝說明,才發現那是屏幕上呈現出來的,就如同印刷在紙張上一模一樣。KINDLE3是真正意義的電紙書,而不是所謂的電子書。Kindle3在中國沒有行貨,都是直接從美國訂貨,國人厲害,搞出了多看系統,這樣在中國也能蹭亞馬遜支付過費用的WIFI網路了。因為Kindle3的太過經典,我還為它入手了正版原裝皮套,價格將近佔了機子價格的1/3,之所以要買,除了向貝索斯致敬意以外就是心底的完美主義情結在涌動了。有時候,我是這樣一個很矛盾的人,譬如我看完一個盜版大片,就會很認真的把片尾那長長的工作演員名單看完,特別是好片子,我覺得這樣看盜版的負罪感可能小一點…
人多的地方我不去,都在用的東西我不碰,這是我的原則,因為我有眼睛和頭腦,我尋找的一定是最適合我的,最適合的才是最好的,這是真理。
2010年7月28日,亞馬遜發布了Kindle Keyboard,WIFI版本139美元,3G版本189美元,有經典白和石墨黑兩種顏色。因為這是kindle的第三代產品,所以我們通常稱它為k3。

當時誰也沒有想到這款產品,將成為有史以來最經典的全鍵盤kindle,同時也成為了最後一款全鍵盤產品。直到15年後的今天,閑魚上仍然蹲守著大量群體,只為淘到一款成色不錯的kindle3。

外殼採用亞光磨砂感的塑料材質,不留指紋。正面採用對稱設計,頂部是logo,底部是全鍵盤,左右兩側是翻頁鍵,不管你用哪個手握持,都可以輕鬆翻頁。

這種經典的翻頁設計,成為後來很多廠商模仿的對象,亞馬遜在2014年發布的Kindle Voyage再次使用左右按鍵翻頁的設計,後來再也沒有用過。

底部邊框有音量鍵、3.5mm耳機介面、充電口、開機鍵。

左側邊框預有兩個介面,可以給保護套供電,保護套上帶有閱讀燈,在那個技術不成熟的年代,通過外接燈來增加光源,機械感拉滿。

因為當年kindle3還沒引入國內,所以系統是英文,但目前市面上大部分都刷了多看系統,反而更好用了。系統層面可以直接WIFI傳輸,傳書很方便,自定義翻頁模式、字體大小等。隨便打開一本書,居然可以設置成自動翻頁,語音朗讀,還能播放音頻。

當然kindle3也存在一些問題,沒有色彩,像素只有167ppi,文字有鋸齒感,刷新不快,有殘影,屏幕左右下角的外殼極易裂開等。但是,但是如果你真的喜歡的話,這些都可以忽略不計了。

感謝欣賞
#安德路的羅尼有點想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