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問題很敏感,物議紛紛。
男方認可不認可彩禮,往往是婚姻成敗的關鍵因素;女方對彩禮的處置,則決定著婚姻的幸福指數。
一,男方,特別是準新郎,務必要接受彩禮或高彩禮
道理很簡單,因為你不花彩禮,基本上娶不到媳婦兒。你捨不得給媳婦兒彩禮,基本上也反映了你平時的為人處事和心態。
有的人於錢上粗心,不算計,又守規矩,看別人都給彩禮或習俗上都有彩禮,聽父母的,或者按雙方協商,給出個數字即可。
有的人於錢上細緻,計算得仔細,小心翼翼。盤算著十萬元錢是怎麼掙的,頂多少用處,要是這麼給女方家有多麼冤枉。還是能省則省吧。
於是送女方家一問:你們是賣女兒嗎?
有此一問,女方可以回答:是,但是不會賣給你。乾脆而直接地拒絕就好,原則上,再辦事結婚,也有了芥蒂,何苦呢?
二,女方:如何在彩禮上選擇男方?
最糟糕的情況,是女兒已經懷孕了,受制於人,如果再趕上鬼火少年黃毛少年,那可是災難了。
劉德華和莫少聰早年的電影里有個情節:乘乖女在同學的帶領下與某男同居,懷孕了,於是女方父母與男方談判,男方說:「看誰的肚子大著急嘍」?
這種情況下,女方會很被動。
結婚,當然選擇的是男方的家庭,不過,男方窮不代表是差親事。我們也懷揣著善良的原望,男方本人的情商佔七分,男方的家庭佔三分。
而男方可靠不可靠,就看他對彩禮的態度。
如上所述,態度誠懇,問明彩禮後,或者嫌高不娶,或者講明自身的誠意,都可以繼續往下談;
如果態度不好,責罵女方家長是「賣女兒」的,基本可以一票否決:首先他對習俗不認可,較為叛逆;其二是他偏激,不會談判,如果女孩子有態度,該男本可以談,卻直接懟人,反映了其人的情商不高,在今後的相處中預計會難相處。
彩禮的用途和所有權,由女方父母掌握;彩禮的數額,我認為以男方的二至五年工資為妥。這是男方完全能承受的代價,甚至也不至於給男方家庭帶來生活困難;換言之,你一個適婚男人,一年不攢下幾萬塊錢,讓人如何放心把女兒交給你?
女方父母在彩禮上確實毋須為難男方,畢竟真成了就是一家人;再說句誅心的話,你女方父母攢再多錢,也是閨女的,閨女錢再多,也早晚是夫家的,何必硬爭?
彩禮有著深厚社會基礎。但彩禮授受,既應合「情」,更應合「理」合「法」。過高過重的彩禮,於情於理於法都說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