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士女司機亮證逼迫讓路」一事終有了明確的調查結果。
此前報道:官方通報女司機亮證逼迫讓路事件
8月3日,廣西防城港通報了「賓士女司機亮證逼迫讓路」事件的調查結果,稱賓士車女司機侯某某非公職人員,爭執中所拿的行政執法證件為其丈夫所有,當事雙方為未出五服的鄰村表親。

3日上午,當事人李先生回應九派新聞記者稱,調查結果挺透明,相信政府。其稱,這件事對自己的生活不會有太大的改變,一切都會回到正常的軌道上,也很感謝熱心網友。
另據澎湃新聞,「女司機向我道歉,我也接受了。」3日上午,當事人李先生(即發帖的網友「平頭哥」)表示,這起事件已告一段落。他介紹,在8月2日的當事人面談中,「亮證」女司機侯某某及其父親等多人在場,具體人數並未細算。
回溯整個事件,李先生坦言,壓力最大的時刻是遭連夜上門刪帖當晚和次日——當時,女司機與派出所民警一同連夜上門,要求他刪除相關視頻並道歉,還稱其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
對於官方通報中 「雙方系未出五服的鄰村表親」 這一說法,李先生雖然表示認可,但卻補充道:「我沒去過她們家,我們家也不認識(她們),可能她們家認識我。」
官方通報提及,侯某某當時亮證是為了嚇唬,迫使他退讓。對此,李先生直言情況確實如此。他還稱,熱心網友懂得更多,「可以肯定那證件不是她的,這一點我能保證。」
此外,李先生認為侯某某的行為已涉嫌違法,希望相關部門能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冒用執法證如何處理
8月3日,廣西防城港市委市政府調查組通報稱,賓士車女司機侯某某並非公職人員,當時她亮出的證件是她丈夫黎某的行政執法證,黎某是一名消防員。

接受採訪時,北京律師陳永福認為,「賓士女」亮證冒充執法人員,其行為可能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黎某的行政執法證被其妻子持有冒用,如果是因為該證件隨意存放所致,那黎某違反相關證件管理規定和公職人員紀律規範,如果黎某是故意將證件提供給妻子使用以獲取便利,那其行為就涉嫌濫用職權。
據官方通報,當時駕駛賓士車的侯某某,系欽州市某汽車配件有限公司(民營企業)員工,非公職人員。事發時侯某某向對方司機「亮證」,手持的是丈夫的行政執法證,其丈夫黎某是上思縣某鎮消防救援站二級消防士。
二級消防士是什麼等級?
侯某某的丈夫黎某,其「二級消防士」是什麼身份和級別,為何持有行政執法證?
二級消防士是一種消防救援銜。消防救援銜是表明消防救援人員身份、區分消防救援人員等級的稱號和標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條例》,消防救援銜分為管理指揮人員(三等十一級)、專業技術人員(二等八級)和消防員(三等八級)三類。
其中,消防員的三等八級為:
(一)高級消防員:一級消防長、二級消防長、三級消防長;
(二)中級消防員:一級消防士、二級消防士;
(三)初級消防員:三級消防士、四級消防士、預備消防士。
可以看出,二級消防士位列消防員的第五級。
我國消防法規定,消防救援機構對轄區內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工作人員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時,應當出示證件。
2025年1月,國家消防救援局印發《消防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根據該規定,消防執法人員應具有行政執法資格,取得行政執法證件,在法定許可權範圍內履行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消防行政執法職責。
目前,黎某正接受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隊的立案調查。
在通報中,調查組表示,將對違紀違法和失職失責人員嚴肅處理,同時改進幹部紀律作風和素質能力,持續提升依法辦事和化解矛盾工作質效。
來源:東方網綜合自澎湃新聞、九派新聞、央視新聞、觀察者網
編輯:柚子
審稿:卞英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