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頻頻爆出孩子之間產生肢體衝突,受害的一方父母護犢心切,與對方孩子或父母大打出手的新聞。
9月29日,珠海某購物中心,一31歲成年男子助跑式飛踹一7歲男孩,原因是男孩剛剛欺負了他的寶貝女兒。
10月6日,湖北孝感一女子因孩子之間起摩擦被一男子扇耳光,女子丈夫衝過來與男子相互毆打在一起。
生活中這樣的事情還有很多,當家長面對孩子受到欺負時,往往不夠冷靜,從而做出過激舉動。
孩子的事情本應由孩子自己解決,非不得已父母莫要出面「擺平」。這種做法遺害不少。
首先,孩子學會了吃虧就找父母,豈不知父母陪伴孩子能陪得了一時,卻陪不了一世,沒了父母這把傘,孩子如何找到面對危機理智的處理辦法。所以,從長遠看,這是在害孩子。
其次,以暴制暴不可取。家長意氣用事,大打出手,可孩子也學會了用打架來解決問題,他會學著父母的樣子,遇到不順心的事,就大打出手,拳腳相加,這樣的孩子將來會怎樣,細思極恐!
最後,誰家孩子不是心頭肉、掌上珠,原本的小事在相互諒解的情況下幾句話可能就化干戈為玉帛了,但如果打起來,估計就都違法了。
孩子受到欺負時,最能考驗家長的素質,不為自己著想,也得為孩子的將來著想,剋制衝動,保持理智,耐心解決問題才是最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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