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讀】證監會優化etf註冊及上市審核流程
中國基金報記者 李樹超 王思文
5.7萬億元etf市場再迎大利好!
11月19日,最新一期《機構監管情況通報》(以下簡稱《通報》)顯示,為進一步降低行政相對人負擔、推動etf高質量發展,證監會將優化etf註冊及上市審核流程,取消etf註冊環節提交證券交易所無異議函的要求。滬深交易所也相應修改了自律規則。
業內人士表示,證監會優化etf註冊及上市審核流程,有利於減輕行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同時強化了審慎監管,將進一步助推etf市場高質量發展、壯大資本市場中長期投資力量。
成熟指數etf可直接申請註冊
對特殊產品專門安排
《通報》指出,即日起,對於跟蹤成熟指數的etf產品,基金管理人可直接向證監會申請註冊。產品註冊完成後,基金管理人根據交易所相關規則和要求,向交易所申請發售和上市。
一位基金公司產品負責人表示,交易所出具無異議函,主要是對相關etf具備開發條件,可在交易所網上發售、上市交易且申贖安排、交易安排已經基本成熟的確認,近年來運行整體順暢。
「近年來,etf業務發展日趨成熟,行業開發運作etf產品的能力整體提升,對成熟etf再做提前把關意義確實不大。」一位公募人士認為,本次改革簡化了相關流程安排,減輕了行業機構負擔,有助於釋放市場活力。
而對於具有創新要素產品、複雜產品、新指數產品化等少數情形,《通報》作了專門安排。
《通報》要求,對於具有創新要素產品、複雜產品、新指數產品化等少數情形,交易所將適時啟動產品開發評估機制,結合市場容量、市場影響、產品運作穩健性等,就現階段是否適合開發相關etf產品進行評估;基金管理人可結合自身業務準備情況、既往etf運作情況等積极參与評估論證。
一家大型基金公司表示,一些etf創新產品可能對申贖安排、信息技術系統、業務規則等有特別要求。出於審慎監管考量,交易所對部分產品開展評估的安排,符合產品開發運作規律,有利於行業行穩致遠。
針對etf產品集中申報現象
將採取分批註冊等措施
對於近年來出現的行業機構集中申報etf的情形,《通報》強調,支持基金管理人市場化開發運作etf產品,也請基金管理人結合自身實際,深入研判市場發展形勢和投資者需求,專業審慎進行產品設計開發,避免跟風布局、扎堆申報,以及隨之出現的募集發行不及預期、持續運作不穩健等問題。
《通報》指出,後續etf註冊過程中,遇到管理人大量集中申報等情形的,將結合交易所有關意見、管理人分類評價結果等採取分批註冊、引導管理人合理設置首發規模等措施,保障etf產品有序募集上市,避免對市場運行帶來不利影響。
一家公募基金負責人表示,監管針對部分etf跟風布局、扎堆申報現象,提出採取分批註冊、合理設置首發規模等措施,有利於落實「以投資者利益為本」理念,引導基金長期投資,更好夯實合規風控底線。
另一方面,基金管理人只有密切跟蹤市場需求,合理創設開發滿足投資者需求的etf產品,在投資運作中保持產品穩定性,才能在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
上述基金公司產品負責人認為,《通報》的相關調整兼顧了降低行政相對人負擔、激發市場活力和強化審慎監管、維護產品平穩運行,對於進一步促進etf高質量發展、壯大資本市場中長期投資力量具有積極意義。
編輯:杜妍
校對:紀元
製作:小茉
審核:陳墨
註:本文封面圖由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