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國自古就有一句「養兒防老」的詞語。所以在中華文化根深蒂固的思想內,這輩子一定要養個兒子,以至於因為這句話活在30年代的老人腦子裡都是「重男輕女」,女孩子都是【賠錢貨】……

等等貶低女性的詞語多到泛濫成災,這個社會沒有女性的偉大孕育,這麼多的人從哪裡來?十月懷胎艱辛,養兒育兒之路是熬過多少個夜,輔導作業,如果沒有孟母三遷,孟子會有如此大的成就?這都是女性的最大作用不是嗎,還有一句老話「寧舍一個當官爹,不舍一個乞丐娘」真的無法言喻母親這個角色的偉大之處,就憑十月懷胎艱辛,吃不下睡不著的妊娠反應,生育那一刻的撕心裂肺,生了以後的悉心照料誰能敵的過,每個媽媽都是偉大的。
生子育兒成家以後的對簿公堂
我自己也是女兒,妻子,兒媳,媽媽的角色。可是當的最舒服的就是女兒這個角色,唉……
如果可以選擇回到過去。我只想當我媽媽的女兒,僅此而已。不當誰的妻誰的媽,這種想法我知道永遠不可能實現。就這樣默默承受著婚姻帶來的傷痛吧。
今晚上刷到一條視頻,是一位名為張新梅的73歲退休母親自述將自己的獨子告上了法庭,是什麼原因能夠讓老人不顧影響兒子的聲譽不顧一切的將自己的骨肉告上了法庭???

背後的原因實在令人唏噓啊,那就是歸咎於四個字「養兒防老」,據這位張新梅老人自述,5年前自己的老伴留下她走了,然後他和兒子相依為命,他的兒子重點大學研究生了畢業,現在在市內重點高中教書,也算體面,20多年前他們兩口子購置了一套80平的房子,一家人住著。後面他兒子談了兒媳婦是個護士,然後在其的慫恿下,稱不想住「老房子」讓張阿姨的兒子去和母親交涉,換個房子,於是阿姨心軟了心疼兒子就把老房子賣了210萬,把這些錢給兒子購置了一套新房子,把所有的錢都轉給了自己的兒子,又給兒子兒媳舉辦了婚禮,於是日子就這樣過著,慢慢的日子就變了味道,婆媳矛盾出來了,張阿姨自述有次兒媳婦冤枉她偷了8000元的鐲子,這麼大年紀了怎麼可能會做這種小孩子的事情?婆媳兩爭論一番後,張阿姨兒子稱鐲子是自己收起來了,就這樣也沒換來兒媳婦的道歉!

擱我冤枉了別人我會不好意思,應該道個歉的,我也不知道怎麼評價這阿姨的兒媳婦。
可是據張阿姨自述說突然有一天無意間聽見兒媳婦對張阿姨兒子說「你讓你媽搬走吧,她在這我渾身不自在,每天就跟坐牢一樣,我媽說了等我懷孕要來照顧我怎麼住的下」,張阿姨兒子沉默一會說「可是這個房子是我媽買的,你讓她搬走不好吧,再說他能搬去哪呢」,沒成想張阿姨兒媳婦對著她兒子說讓阿姨去養老院,甚至還言語威脅其兒子「你要是不答應就別想讓我給你們家生兒子」唉……

最後張阿姨離開了那個她花光積蓄買的房子,將兒子兒媳告上了法庭,最終拿回來了自己的210萬。
寫到這裡我想起來之前看的《安家》裡面的老嚴夫婦和這個阿姨的自述情況一樣,電視劇都是來源於生活,一點不假,老嚴夫婦在上海賣包子起早貪黑的賣包子,後面為了兒子購置了一套房子,全款購置後當時的房產中介解釋讓他們盡量分期。可老兩口為了不給兒子壓力就全款了,沒聽從中介的建議,甚至在簽字環節,其兒子還說了要加女朋友的名字,該女朋友順勢而為說自己懷孕了。自己高興肚子里寶寶也高興……

可結果令人大跌眼鏡。買的房子沒有老兩口的一磚一瓦,突然有一天老嚴夫婦拖著東西去兒子那裡,沒成想兒子連門都沒讓進,隔著門就看自己的親家在屋裡反客為主了,唉,老兩口最後沒辦法只能住在了包子鋪……
太壞了,這是什麼人,我也是兒媳,我發表一下我的看法,如果我住的房子是我公婆出錢的,我不會趕走他們,即使三觀不合,住一起難受,可人都要將心比心,他們來我隨時歡迎,住在一起就是包容忍耐,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日子就是這樣,有一天我們也是會當婆婆,一輩子傳一輩子的,給孩子做好表率,婆媳之間要有邊界感,不要住一起什麼都想管,年輕人有年輕人的生活方式,老年人盡量不要管太多,但是我也反對這樣沒教養的行為,如果我的婆婆能做到張阿姨一半我也真的就心滿意足,肯定感謝我上輩子燒的高香遇到一個好婆婆,做人知足常樂就好,人都要將心比心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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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有話說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這阿姨的做法是事出無奈,也是被逼的想絕處逢生,清官難斷家務事,人還是要給自己留點養老錢,這個社會就是如此殘酷,錢有時候真的就是保你救命的一次機會吧。願世間多一些美好,少一些算計吧!你養我小,我養你老很公平,不要把父母當成累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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