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近日表決通過《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辦法》,進一步推動「依法帶娃」落到實處。《辦法》自5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家庭教育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家庭教育工作專項規劃,構建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和政府購買服務目錄,將家庭教育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辦法》明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自覺學習家庭教育知識;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員應當協助和配合做好對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依法委託他人代為照護未成年人的,應當綜合考慮被委託人的道德品質、身心健康狀況等,並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學習、生活情況和心理狀況,與被委託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責任。
針對部分家庭教育服務機構存在管理不規範、從業人員水平參差不齊、未經培訓就直接上崗等問題,《辦法》要求,家庭教育服務機構應當依法登記,制定家庭教育服務規範,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從業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等應當與家庭建立常態化聯繫制度,促進學校、家庭共同教育。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引導和支持中小學校、幼兒園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工作計劃和教師業務培訓,定期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組織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和實踐活動。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託管機構等發現未成年人有心理或者行為異常的,應當進行疏導、及時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並協助其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教育。
西安市教育心理學會會長尚華表示,《辦法》的出台為中小學和社會各界開展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了指導性綱要。從政府和社會為家庭教育提供指導、支持和服務,到家庭教育的實施方法和途徑,《辦法》都有明確規定,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轉自:陝西日報
來源: 陝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