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社交媒體上有快手員工爆料稱,
快手要求多個部門員工
每日使用快手App刷滿1小時短視頻,
並需將使用記錄抄送主管。
此舉被網友戲稱為 “帶薪刷視頻”,
引發熱議,衝上熱搜↓

內部人士最新回應:
不屬實,非強制
據報道,近日,社交媒體上有快手員工爆料稱,快手要求其商業化、產品、運營等多個部門員工每日使用快手App刷滿1小時短視頻。
消息稱,快手要求員工通過企業微信每日上報使用時長,系統自動抓取後台數據。若連續多日未達標,可能影響績效評級。技術崗員工可自願完成任務兌換積分,非技術崗則需確保每日1小時。
爆料信息顯示,相關規定早已有之,原因是快手管理層認為,部分員工特別是產品、運營等崗位沒有深度使用自家產品,導致功能迭代偏離用戶需求,推薦算法優化困難。強制刷視頻是為了讓員工“深入一線”,彌補對用戶真實體驗的感知偏差。

內部人士回應:並非強制
5月22日,澎湃新聞記者從快手內部人士處獲悉,此事並不屬實,快手一直倡導員工多使用和體驗產品,但並未強制要求商業化等部門,更沒有強制要求全員刷視頻。另外,也沒有強制有一小時的時長要求,更沒有與績效掛鈎。
網友熱議:我想帶薪玩手機
■有不少網友表示就算是真的也沒問題,此舉可以幫助員工更了解產品。



■有網友表示自己也想“帶薪玩手機”。


■也有網友表示疑惑,如果真有這樣的規定,是否合法?


律師解讀:屬於企業
自主用工管理的合理範疇
上海七方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馬怡坤律師表示,若該規定僅適用於產品、運營等特別部門,其目的在於督促員工深度了解自家產品、提升工作質量,則該規定並未明顯違反法律法規,屬於企業自主用工管理的合理範疇。
馬怡坤指出,但如果快手強制要求所有部門員工刷滿1小時視頻,甚至將該要求延伸至員工上班以外的個人時間,則明顯超過了企業管理的合理限度。
同時,若企業因此對員工進行罰款,可能會侵害員工合法權益。根據我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對財產的處罰只能由法律、法規和規章設定。用人單位沒有罰款權力,即便用人單位有明確的制度規定,也不可作為罰款的依據。
律師提醒:企業在制定內部規定時,應確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對員工造成不必要的負擔或侵害員工的合法權益,以維護和諧的勞動關係。
申工社綜合自第一財經、界面新聞等
轉載需註明出處
本期編輯:凌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