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历史的女人——第1411期)
宋代名将岳飞的被杀,历来被认为是史上最大冤案之一。尽管古代有“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惯例,但是做为一个皇帝,杀大臣还是要有一个足够的借口的,也不能随便杀戮。特别是在中国的主干王朝,比如唐、宋等,那些皇帝基本都有“天下之志”,不管真真假假,都不会随便给自己弄个坏名声,让后人骂他,都想当明君。所以他对于大臣,特别是那些征战沙场的武将都是不能轻易动斩刑的。即便再想杀他,也要罗织一些罪名,而且罪状必须明确,比如谋反,或者用兵不力,抗旨不尊之类的。
但岳飞的被杀却是一个例外。当时岳飞抗金早已名动天下,谁不知他是抗金的爱国英雄?但宋高宗赵构还是把他杀了,而且是没有确切罪状的情况下。不过,虽然没有确切罪状,还是有个罪名的,即“莫须有”。这个令许多人不服,究竟什么叫“莫须有”?后世专家给出5种解释,其中第5种说法细思极恐。
《宋史·岳飞传》有如此记载: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这里是说韩世忠对岳飞一案愤愤不平,诘问秦桧,秦桧说出了“莫须有”这个罪名。如果按现在的字面意思,“莫”即“不”的意思,“须”是“必须”、“一定”的意思,“莫须有”,一般的解释就是,“不一定有”。
这简直有点明目张胆。既然不一定有罪,怎么可以随便杀人?难道大宋的律法如此儿戏?这赵构皇帝难道是个白痴?所以后来的专家学者对“莫须有”这个罪名进行了多种解释,试图为赵构和秦桧寻找一个相对合理的借口。
对“莫须有”的第一种解释是“或许有”。
这是比较主流的看法,《辞源》便持此观点。它的依据是,“莫须”二字是宋朝人的口语,即“大概”、“或许”的意思。如收录岳家家藏旧帖的典籍《宝真斋法书赞》有“莫须与他明辩”之语等。按照这个说法,“莫须有”就是“大概有”“或许有”之意。
“或许”是个表示“推测”意思的词语,既然是推测,就不是必然的,这就有点含糊其辞了。对一位国家级的兵马大元帅采取这样不负责任的态度,自然不能服人,所以“莫须有”三字便凸显了岳飞的冤屈。
但这种解释是有一个很大的问题的。首先,岳飞当时是有罪名的。即奸臣万俟卨(xie)受秦桧指使,诬陷岳飞,主要的罪名有:“己与太祖皆三十岁建节”“受诏不救淮西罪”“令张宪虚申警报以动朝廷”等。既然有了罪名,为何还要推测呢?秦桧用不着含糊其辞地糊弄韩世忠;再说,这样的回答也不符合秦桧的身份,对于这样重大的案件,又是出于他的亲自设计,他对韩世忠自然可以对答如流,不可能显得如此含糊不清,令韩世忠不服。
所以就有了第二种解释。第二种解释为“必须有”。
这种解释认为“莫须有”三个字是“必须有”的误写,持这种观点的人有,清初学者徐干学(《资治通鉴后编》作者),清代史学家毕沅(《资治通鉴考异》作者)等。
但这种解释也比较牵强,因为“莫须有”这三个字在宋代的多部书籍中出现过,不可能大家都是误写吧。同时,秦桧用“必须有”回答韩世忠也完全不符合逻辑。比如韩世忠这样问秦桧:“岳飞父子有什么罪,要杀他?”秦桧说:“那是必须的!”这简直是一种笑话,恐怕只能会在小品、相声里才会出现吧。
第三种解释为:莫,须有
这种解释是在标点符号上做文章。因为文言文是没有标点的,后人对古人的文章全凭现在的理解给原文加标点,所以“莫须有”三字完全可以这样认为,秦桧先说了一个“莫”字,再说“须有”。清代学者俞正燮在《癸巳存稿》里,认为“莫须有”三字应该重新句读为:“莫,须有”。“莫”表示秦桧的迟疑,“须有”表示必须有。用现在的话就是,秦桧说:“没有罪吗,必须有!”支持这种观点的还有现代著名学者、语言家吕叔湘等。
“莫须有”的第四种解释为:难道没有
这是近些年才有的观点,持这种观点的主要代表有台湾著名学者李敖等。李敖通过对宋朝书籍中的考证,得出了“莫须”是宋朝的口语中“难道没有”的意思。在现存宋朝的书籍资料中,至少可以找到数十条在对话中使用“莫须”例子,比如:《曾公遗录》中:
曾布问:不审陛下以光等为有罪、无罪?
徽宗答:莫须是有罪?
曾布回:圣意如此,臣乃敢尽言……光等诋毁神宗变乱法度,则事迹具存,岂得为无罪?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李敖的说法似乎是成立的。“难道没有”是一种反问语气,当时秦桧回答韩世忠时这样说:“难道他们没有罪吗?”这也能说明秦桧的嚣张跋扈。
除了上述四种解释外,“莫须有”的第五种解释,细思极恐!
北京青年报曾刊登过一篇文章《千古疑案“莫须有”》,此文推翻了前四种解释,又给出了新的说法。
当时“风波亭”冤案可谓奸相秦桧一手炮制的,这大家都承认。但是这件事其实也很复杂。因为当时岳飞掌握军权,也是位高权重,不是谁想扳倒就可以扳倒的。所以,即便秦桧想陷害他,也是很难办到的,弄不好还会先被岳飞或者他的愣头青儿子岳云给收拾了。秦桧要办这事必须有强大的背景或支持者。而这个人就是宋高宗赵构。
难道皇帝支持奸臣杀忠臣?还真有这个意思。因为当时的岳飞抗金功劳极大,大有功高盖主之嫌。做为国君,赵构对岳飞不能不防,你会不会谋反啊?再者,也是最重要的,岳飞已经发出豪言,要“直捣黄龙”,要“踏破贺兰山缺”,“待从头,收拾旧河山”。然如何收拾旧河山?
以当时的政治形势,岳飞在军事上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优势,有一个很大的可能性是,岳飞击败金军后,会接回被金国掳去的上任和上上任北宋皇帝,即徽钦二帝。如果徽钦二帝回来,那赵构怎么办?把皇位让给自己的老爹还是让给自己的老哥?事实上是,他谁都不想让,皇帝当着多爽,谁想让位?但不让吧,必定落下不孝的骂名。
所以,与其到时候为难,还不如让他老爹和兄长死在金国省事。那么,对不起,你岳飞就不能“直捣黄龙“了。因此,赵构才下了死命令让胜利在望的岳飞撤军。
而岳飞迫不得已撤军回来之后,难道他不会再次谏言北伐吗?如此,他便很可能会受到更加广泛的支持,实现接回徽钦二帝的夙愿。那么他赵构的皇位仍然难以稳定。所以,赵构是想让岳飞死的。但做为一国之君,他也不能明大明治岳飞之罪。怎么办?这种脏活只有让奸臣干了。谁忠谁奸,赵构心中跟明镜似的。因此,秦桧诬陷岳飞极有可能是赵构的授意。
有了皇帝的撑腰,秦桧还怕什么?所以当不明就里的韩世忠质问秦桧的时候,秦桧才会理直气壮地说:“这还需要理由吗?”这第五种解释就是:不必有!
皇帝杀一个臣子,本就不需要理由!这也是古代皇权社会的一个惯例。即“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说了一圈,又回到了原地。
其实“莫须有”三字根本不用猜测,“莫”者“不”也,“须”者“必”也, “莫须有”就是不必有,无须有!
这也是一个最“霸道”的解释,它的“霸道”也正体现了秦桧的嚣张跋扈,颐指气使。这也完全符合一个史上著名奸相的形象。
著名媒体人梁宏达也曾做过一期节目,他对“莫须有”的解释也是这样的。梁宏达认为,古代的皇帝其实很多都是明白人,他们知道谁是奸臣,谁是忠臣。但皇帝们都不是只用忠臣,而是忠奸并用。因为皇帝也都是很贪婪的,他们也需要大量敛财,来维持自己的奢华淫逸的生活。如果只用忠臣,忠臣就会反对他敛财,那么他就不好意思大发横财。所以他必然要靠奸臣为自己弄钱。同时任用奸臣,也是为了防止忠臣的功高盖主,用奸臣适当打压打压忠臣,让那些居功至伟的忠臣不敢有任何想法。
但也不能只用奸臣,因为奸臣误国,那也是必然的,皇帝也不傻。所以也得靠忠臣打压打压奸臣。皇帝只是起个平衡作用,让忠奸两派势力互掐,自己坐享渔翁之利。
另外,任用奸臣还有一个好处。如果一个奸臣太坏太贪了,那就把他收拾了以解民愤,这样便彰显了皇帝的清明。老百姓会说,圣上英明,更加高呼吾皇万岁万万岁了!或者,皇帝活着时不杀奸臣,留给自己的儿子收拾他。比如和珅,富可敌国,乾隆帝那么聪明,怎么会不知道和珅的贪婪?他就是留着不杀他,留给儿子嘉庆帝。嘉庆一上台,直接收拾和珅。于是“和珅一倒,嘉庆吃饱”,你和珅贪再多,死了也带不走,还是我大清的。可以说,乾隆帝为自己的儿子养了一头“肥猪”。这也许是乾隆的聪明所在。
同理,宋高宗赵构也是故意用奸臣秦桧打压忠臣岳飞,防止岳飞谋反等。其实秦桧也是皇帝养的一头“猪”,只不过这头猪不主要表现在对财富上或者经济上,而是主要用在政治上。
秦桧心里也清楚得跟明镜一样,知道是皇帝要杀岳飞,对岳飞的罪名定性,只是走一个过场而已。所以他便如此告诉韩世忠:“这还需要理由吗?”或者“这根本不必有理由!”
秦桧这样回答韩世忠其实也等于警告他,不要多管闲事,这是皇上的意思!但韩世忠做为一名武将,不会想那么多,或者是他跟岳飞的交情不浅,也就余怒未消,质问秦桧,“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但,秦桧才不管天下呢,他只为皇帝办事。再说,他要是不这样弄,还在朝中咋混?
因此在当时的情景中,岳飞只有死路一条,他成了政治上的牺牲品。做为一名武将,没有死在战场上,而是死在“自己人”手中,是岳飞最大的遗憾。
(文/说历史的女人·冰岛啖冰)
参考资料:《宋史》《岳飞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