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朝清政府在新疆设置官署,任命伊犁将军等官员,对新疆进行了有效治理,同时,作为清朝的下属行政区域,对应中枢国家祭祀,参照内地直省府州县国家祭祀,建立各种坛庙。在新疆的国家祭祀体系建设,早在统一新疆过程中就已进行,乾隆二十年(1755)、二十二年(1757)、二十四年(1759)三次以皇帝的名义颁文告祭天山高峰博克达山,(6)但建立完善的国家祭祀体系,是在伊犁将军时期和新疆建省时期两个阶段。
(一)伊犁将军时期官方坛庙设置
伊犁将军统领新疆时期,新疆的官方坛庙建设开始起步并发展,这一阶段清政府在新疆最重要的统治支点是伊犁将军的驻地伊犁河谷,以及乌鲁木齐、哈密、吐鲁番等新疆东部地区,官方坛庙也主要位于这两个区域。
清代《西陲总统事略》(7)《总统伊犁事宜》(8)《伊江集载》(9)等典籍记载了乾隆朝至咸丰朝伊犁将军驻地惠远城的官方坛庙祭祀,主要有南门外的社稷坛[嘉庆九年(1804)建]、龙王庙[乾隆四十年(1775)建],社稷坛北的先农坛(建成年份失载),
西门外的风神庙(乾隆四十年建),北门内的城隍庙(乾隆四十年建)、火神庙[乾隆五十七年(1792)建]、祠堂[乾隆三十一年(1766)建,内祀班第、鄂容安、明瑞、舒赫德、伊勒图、阿桂、保宁、奎林],东门内的文昌宫(建成年份失载),西门大街的关帝庙(乾隆五十七年建),鼓楼东的八蜡庙[乾隆三十二年(1767)建],鼓楼西的刘猛将军庙(乾隆三十二年建),东北隅的节孝祠(建成年份失载)等,《西陲总统事略》《总统伊犁事宜》《伊江集载》等典籍对这些坛庙的祭祀状况的记载非常少。上述官方坛庙是逐步建立的,以社稷坛为例,嘉庆九年(1804),伊犁将军松筠上奏请求建社稷坛:
伊犁自乾隆二十九年建立城垣后,山河庙宇历经载入祀典,春秋致祭,惟社稷坛尚未建有坛壝。伏思社以报功,稷以祈谷,现在伊犁八旗新开地亩,疏浚水渠,近已渐有成规。年来春雪过大,恐防(妨)农事,曾于城外东南隅洁净处,筑坛祈祷,幸得夏日旸和,八旗、绿营、回子屯亩咸登丰稔。本年二麦现已登场,籼稻亦已结实,可卜有秋。合无仰肯圣恩,准照各省地方建立社稷坛,载入伊犁祀典,庶可隆祈报而垂永久。
自从乾隆二十九年(1764)惠远城建立城垣后,已经建立了各种坛庙,但是社稷坛尚未建立,嘉庆九年因担心春雪太大影响农业收成,在城外东南隅洁净处筑坛祈祷,结果大获丰收。伊犁将军松筠上奏在此建立社稷坛,纳入伊犁祀典。礼部根据《礼部则例》所载“凡直省府州县各择爽垲之地,建社稷坛,均北向,岁以春秋仲月上戊日祈报”等语,建议“应如该将军所请建立,所有春秋致祭祭品仪注均如各省致祭社稷坛之例办理,其致祭应用银两,照例咨报户部核销”,嘉庆皇帝允准了礼部的处理意见,最终在惠远城外东南隅建社稷坛。(10)从伊犁将军松筠上奏伊犁惠远城建社稷坛的过程可知,设置纳入官方祀典的坛庙,要获得朝廷的批准,其建设及祭祀经费,都有一定的成规。
这一阶段清政府在新疆的另一个统治重心新疆东部地区也建有大量的坛庙,清代和瑛撰《三州辑略》作为第一部详细记载清朝乾嘉年间新疆东部地区乌鲁木齐、哈密、吐鲁番的志书,其中《建置门》介绍了各种坛庙,《礼仪门》介绍了祭祀礼仪,《艺文门》记载了各种祭文。《建置门》在介绍乌鲁木齐、哈密、吐鲁番的各座城池如乌鲁木齐巩宁城、迪化城,巴里坤会宁城、汉城,古城孚远城,奇台县靖宁城,昌吉县宁边城,呼图壁景化城,绥来县康吉城、绥宁城,阜康县阜康城等城池时,附带介绍了官方庙宇。
在介绍完各座城池后,又单独介绍了位于乌鲁木齐的巩宁城庙宇和迪化城庙宇。不过,其罗列的二城庙宇包含了大量的民间道教和佛教庙宇,如玉皇庙、地藏庙、五圣宫、牛王庙、老君庙。排除这些民间庙宇,以巩宁城为例,当时的官方坛庙设置主要有鼓楼北正中的关帝庙[乾隆三十七年(1772)建],北街偏西的城隍庙(乾隆三十七年建),北街偏东的文昌宫[嘉庆十年(1805)建]、昭忠祠(嘉庆十年建),东门外路北的文庙(建成年份失载),西门外西路隅的社稷坛(建成年份失载),东门外东南隅的先农坛(建成年份失载),灵应山上向西的龙王庙[乾隆五十二年(1787)建,嘉庆六年(1801)重修],智珠山上向南的八蜡庙(建成年份失载),这些官方庙宇均每年春秋致祭。(11)
伊犁将军治理新疆时期,新疆的坛庙主要在新疆北部、东部,同治三年(1864)民变以及同治四年(1865)阿古柏入侵新疆,新疆沦陷,坛庙基本上都被破坏了。
(二)新疆巡抚时期官方坛庙设置
新疆建省的前一年即光绪九年(1883)的四月二十日,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刘锦棠向朝廷上《委员试署准设新疆南路道厅州县各官并筹现办情形折》,要求在南疆建设城垣、衙署的同时,建设坛庙、仓廒、监狱,“各处城垣多未完固,尚有应行改建增修之城,各官衙署能否各就善后办公局屋改作或应别筹营造,坛庙、仓廒、监狱亦应择要修建”(12)。同年十一月初四日,刘锦棠上《南疆新设郡县工费恳拨实饷折》,继续要求在南疆建设各类官方设施之时,要建设坛庙,只是规制比较简略,“官司所治仓库、厩狱暨同城佐杂衙门、科房传舍,向与堂事相联属,例建坛庙亦应从简,随署兼营”(13)。
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下设镇迪道、伊塔道、阿克苏道、喀什噶尔道。光绪十三年(1887)六月十一日,首任新疆巡抚刘锦棠上《新省额设坛庙祠宇祀典请饬立案折》,(14)要求官方坛庙设置在全省铺开。刘锦棠首先根据新疆布政使魏光焘的汇报,总结了当时新疆地区的坛庙情况,镇迪道长期以来属甘肃省管辖,官方祀典中只有文庙(孔庙)、武庙(关帝)、文昌庙祭祀照例举行,其余各坛庙尚大多缺而未备,镇迪道下属哈密只额设武庙、文昌庙,吐鲁番厅仅仅祭祀武庙,库尔喀喇乌苏尚未举行祀典(刘锦棠未点明镇迪道坛庙祭祀萧条是由于同治年间新疆陷落)。
新疆南路在承平时期[即咸丰三年(1853)回民起事之前]只额祭关帝神庙及本境山川祀典,新疆建省改为郡县后,祀典均未概照例章举行,“现在初建行省,祭祀典礼攸关,自应亟为厘定,除各属旧有祀典不计外,其未备处所应即一律增设,以昭诚敬。”此外,新疆南路各属虽然暂时没有确定学额,但已经广设义学,文庙举行祝典时,表演乐舞的童生(佾生)也有了来源,所以新疆南路的文庙也应及时兴建,因此,刘锦棠向朝廷建议:
请于新疆通省各厅州县照例额设文庙、武庙、文昌庙、社稷坛、神祇坛、先农坛、龙神祠各一所,府治及各直隶州、直隶厅治并照例各设昭忠祠一所。此外山川方镇如迪化阜康之博克达山,喀喇沙尔之博尔图达坂、阿克苏之索木尔岭,悉从旧制。概自光绪十三年为始,一体照章春秋致祭,每岁共需祭祀银二千三百八十八两八钱二分四厘。详请具奏立案,并另赍折请咨前来,臣复核无异,相应请旨饬部立案,以重明禋而垂久远。
刘锦棠的建议,按照当时国家祭祀体系的惯例,确定了新疆官方祭祀的范围,即官方坛庙祭祀和山川祭祀,官方坛庙祭祀即在全省各地依制建各类坛庙,府治及各直隶州、直隶厅治并照例各建昭忠祠一所。关于山川祭祀,刘锦棠列举了数处,没有列举的尚有多处。刘锦棠还就新疆官方祭祀的经费作了预算。
清政府显然听取了刘锦棠的建议,在新疆广建坛庙。宣统三年(1911)成书的《新疆图志》“祀典一”的序言部分总结了当时的官方坛庙建设,为“有殊勋奇节,磊磊轩天地者”,如为义烈公班第、刚烈公鄂容安、忠襄公平瑞、文襄公左宗棠、襄勤公刘锦棠、勤肃公陶模建立祭祀祠堂;为“材官健儿遘难捐躯者”建忠义、昭忠、彰忠、显忠等祠堂;“至如至圣先师、文武帝君、社稷神祇诸坛庙,所在多已设立,此在内地馨香俎豆,多历年所者”,也就是内地国家祭祀体系中文庙、文昌庙、关帝庙、社稷坛、先农坛、神祇坛等已经在新疆广泛建立。
以社稷坛为例,到宣统三年(1911),全疆四道下属34个有独立治所的府、厅、州、县、分县,建社稷坛17座,如迪化州知州潘效苏于光绪十一年(1885)在镇迪道属迪化县城西门外建社稷坛,知县高敬昌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在伊塔道属宁远县城北门外沙河子北岸建社稷坛,知县陈秉烈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在阿克苏道属温宿县城西门外建社稷坛,知县胡清源于光绪三十四年于喀什噶尔道属洛浦县城西门口建社稷坛,但到宣统三年全疆尚有一半的府、厅、州、县、分县治所尚未建社稷坛,如镇迪道下属昌吉县、绥来县、孚远县、奇台县、镇西直隶厅尚未建成社稷坛,(16)而社稷坛在官方坛庙中属于普及度比较高的,由此可见,新疆巡抚时期官方坛庙设置已在全疆铺开,且处于发展过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