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點推薦
↓↓↓↓↓↓
1.
2.
3.
4.
省商務廳等8部門關於印發
《2026年湖北省家電以舊換新和數碼智能產品購新補貼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商務發〔2026〕8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商務、發展和改革、公安、財政、市場監督管理、稅務、郵政、供銷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2025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2026年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發改環資〔2025〕1745號)《商務部等5部門辦公廳(室)關於做好2026年家電以舊換新、數碼和智能產品購新補貼工作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5〕469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省商務廳會同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省郵政管理局、省供銷合作總社研究制訂了《2026年湖北省家電以舊換新和數碼智能產品購新補貼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北省商務廳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北省公安廳
湖北省財政廳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
湖北省郵政管理局
湖北省供銷合作總社
2026年2月12日
2026年湖北省家電以舊換新和數碼智能產品購新補貼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2025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2026年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發改環資〔2025〕1745號)《商務部等5部門辦公廳(室)關於做好2026年家電以舊換新、數碼和智能產品購新補貼工作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5〕469號)等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制定2026年湖北省家電以舊換新、數碼智能產品購新補貼工作方案如下:
一、實施時間和原則
2026年1月1日起實施,按照「省級指導、市州實施、總額控制、逐月安排、均衡使用」的原則,省商務廳按月制定全省補貼資金使用計劃,並指導各市州商務部門結合本地區資金安排規模,制定每周補貼資金使用計劃,原則上均衡到每天,並做好月內每周和跨月、跨季度之間的平穩銜接,確保政策貫穿全年,不額外增加財政負擔。
二、補貼範圍及標準
(一)家電產品。個人消費者在參與商家購買冰箱、洗衣機、電視、空調、電腦、熱水器等6類家電中1級能效或水效標準的產品,按產品扣除各環節優惠後最終銷售價格的15%給予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1500元。
(二)數碼和智能產品。個人消費者在參與商家購買手機、平板、智能手錶手環、智能眼鏡等4類產品(單件銷售價格不超過6000元),按產品扣除各環節優惠後最終銷售價格的15%給予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500元。
2025年已享受家電和數碼產品以舊換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2026年購買同類產品可繼續享受補貼。
三、參與流程
(一)實名認證領券。消費者搜索並登陸微信小程序「湖北省消費品以舊換新公共服務平台」,完成實名認證,進入「家電數碼補貼專區」,根據需要領取相應補貼資格券。
(二)支付立享補貼。消費者到參與活動商家購買補貼範圍內的產品,須每件單獨結算,直接享受支付立減。商家應在消費者購買補貼商品後開具銷售發票,發票抬頭應為消費者實名認證領券所用姓名,開票金額應為「消費者實際支付金額+政府補貼金額」。
(三)規範上傳信息。參與活動商戶應及時向省級平台上傳補貼產品數據,不得無故停止、延期報送、採用離線數據包報送或間歇性大量補傳數據,應確保補貼數據歸集的連續性、穩定性和規律性。其中,手機、平板、智能手錶手環、智能眼鏡等4類數碼和智能產品需現場激活,電腦產品需現場拆封。
(四)補貼資金審核。參與活動商家需向所屬市州商務主管部門提出補貼資金結算申請;各市州商務主管部門審核、複核確定後,會同財政部門及時向商家撥付補貼資金。各市州可根據實際情況,將補貼資金審核許可權進一步下探至各縣市區進行初審,由各市州商務部門複核後,會同市州財政部門予以兌付。
四、參與主體基本條件及要求
(一)依法註冊登記的經營主體,經營實力較強、有良好經營管理經驗,包含線下實體經營主體、電商平台、線上電商企業,主營家電、手機等數碼產品零售業務。
(二)具有規範的出入庫管理機制,具備開具數電發票的能力,能提供活動相關的進貨、銷售、配送等台賬資料。
(三)需獲取品牌企業授權書,需確保所銷售的產品均通過正規渠道進貨,SN碼在省家電協會備案並上傳國家平台。參與補貼產品具有統一的商品編碼,商品編碼已通過中國物品編碼中心備案且在中國能效標識網、中國水效標識網備案。
(四)接受對其交易真實性審核。能按相關政策要求在省級服務平台系統上傳交易信息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交易小票、產品SN碼、發票、物流信息、簽收憑證等資料。具備一定的墊資能力。同意由主管部門依據審核結果進行補貼資金兌付。
(五)具備良好服務能力,需為消費者提供便捷化的指引服務和售後保障,要有配送、安裝、維保等服務。
(六)未被國家、省、市有關部門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不在實施失信懲戒處罰期間,2023年以來參與我省歷次政府消費券活動和以舊換新活動無違法違規記錄。
(七)嚴格遵守湖北省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相關規定要求,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嚴防套補、騙補等行為的督查檢查。要誠信、規範經營,對所提供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公平交易,不接受預存和充值。
(八)參與活動商家自願簽訂承諾書,承諾遵守湖北省消費品以舊換新相關規定,參與主體有違規、傳播不實信息、不按照統籌安排有序開展以舊換新補貼活動的,接受相應懲處並退出參與主體名單。
(九)參與活動商家要強化主體責任,誠信守法經營,對補貼資金負直接責任,引導消費者配合做好必要信息採集等工作,確保每筆交易閉環、可溯,及時兌現有關承諾,妥善處理消費投訴。
(十)參與活動商家不得「先漲價後補貼」、變相漲價、以次充好、以舊充新,不得發布虛假性、誤導性信息,不得拆分發票、虛開發票、湊單開票、「退貨不退補」、「一機多賣」等。
在滿足上述要求前提下,各市州可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細化參與活動商家要求。
五、服務平台有關要求
湖北省家電和數碼智能產品補貼發放各服務平台須提供順暢、高效、安全、優質服務。活動期間,省級公共服務平台負責按市州要求統一開展資格校驗和補貼資格發放,及時報告相關工作情況;匯總各線上、線下平台前一日資格發放、核銷相關數據;加強數字化平台建設,開發維護相關服務系統,做好與中央平台數據交互工作;健全家電和數碼智能產品回收網路體系,為消費者提供便捷的舊機回收服務。省級商戶服務平台要為參與商戶提供支付渠道及信息系統技術支撐與服務,並積極引入省內金融機構疊加優惠投入;要做好活動宣傳推廣,提高以舊換新便利性;要及時利用技術手段對相關信息數據進行交叉核驗與比對印證,確保交易信息真實性。各服務平台要積極配合做好風險防範,採用必要措施及時發現並移交涉嫌違法違規線索,配合做好資金清算等相關工作。
六、職責分工及要求
(一)省級監督指導。省商務廳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省級工作通知或方案,做好省級服務平台遴選、資金分配、過程監督、抽檢抽查、資金清算、績效評估等工作,督促指導各市州嚴格補貼資金審核,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市州補貼資金審核兌付情況進行調度監督。
(二)市州組織實施。各市州須根據本通知工作要求,制定本地2026年家電以舊換新、數碼和智能產品購新補貼工作實施細則並按程序報市州政府審批;組織商戶報名審核與公示,對接使用省級公共服務平台和商戶服務平台管理商戶、商品入庫和發放補貼資格券,鼓勵商戶藉助省級商戶服務平台能力接入支付即開票功能,提高發票開具效率和發票準確合規性;做好補貼審核兌付各項工作,委託第三方審核單位對商戶補貼申請開展審核,及時兌付補貼資金,切實減輕商戶墊資壓力。各市州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充分調動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工作積極性,嚴格補貼資金審核,提高補貼審核和資金兌付效率,確保補貼資金使用安全、高效;要及時處理商戶與消費者諮詢和投訴,提升服務質量與效率;要加強巡查暗訪,督導商家規範參加活動,對存在違規違法行為的商戶,屬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取消其活動參與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三)各市州財政部門要配合同級商務部門做好補貼資金撥付監管和資金清算工作。落實地方配套資金責任。
(四)各市州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加強產品質量和價格監管,暢通消費者舉報投訴渠道,嚴厲打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舊充新、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價格欺詐等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配合開展消費品以舊換新監督檢查等工作。
(五)各市州公安部門負責對補貼活動中騙補套補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開展打擊,配合發改、財政、商務等部門開展消費品以舊換新監督檢查等工作。
(六)各市州稅務、郵政、供銷社等部門依職責配合業務主管部門做好補貼商品發票核驗、物流信息核查、舊家電回收等相關工作。
七、其他相關要求
(一)科學控制實施節奏。各市州要按照「總額控制、逐月安排、均衡使用」的原則進行限額管理,依據省級按月分配資金總量,每周科學制定本地家電和數碼智能產品補貼資金使用計劃,按天均衡使用,並做好月內每周和跨月、跨季度之間的平穩銜接,確保政策貫穿全年,不額外增加財政負擔。
(二)資金切塊分配方式。資金分配主要根據各市州實物工作量、促消費效果、資金審核兌付情況等因素進行分配。其中線下資金直接分配到市州,線上資金確定額度後分配至線上平台所在市州。各市州資金不得再向縣(市、區)切塊分配。
(三)支持實體零售發展。充分發揮不同銷售渠道優勢,統籌用好線上線下兩個渠道實施補貼政策,2026年補貼資金分配向線下實體傾斜。鼓勵線下門店打造多元化消費場景,激發實體零售潛力,進一步支持線下實體發展,增強周邊消費帶動作用。
(四)保障農村居民享受補貼政策。各地要通過增加農村地區線下經營主體、引導線上渠道向農村地區傾斜等方式,保障好農村地區居民特別是偏遠地區農村居民參與補貼政策。鼓勵各地依託供銷社系統開展家電和數碼智能產品下鄉宣傳,健全覆蓋縣以下基層的回收網路,提高農村地區綠色智能消費普及度。
(五)加快資金審核撥付。各地要優化資金審核流程,加快審核撥付進度,在參與活動商戶提交補貼申請後3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審核通過的補貼資金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兌付。在做好資金監管的前提下,力求及時高效兌付補貼資金。各地可結合實際統籌相關工作經費,保障補貼資金審核等工作順利開展。在做好風險防控前提下,可結合當地實際,採用預撥部分資金、滾動撥付資金等方式,減輕政策參與經營主體墊資壓力,確保符合條件的補貼資金及時全部完成兌付。
(六)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廣泛宣傳補貼政策,豐富消費促進活動形式,提高政策知曉度和覆蓋面,營造良好輿論氛圍。依託本地區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官方網站、信訪等平台和窗口,建立並暢通反映問題與投訴舉報渠道,及時核查並回應社會關切,做好補貼政策答疑和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等工作。
來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網
★
中 國 網 湖 北
今日頭條
中國網湖北
《中國網·中國湖北》(http://hb.china.com.cn)是中央重點新聞網站中國網專門設立、全方位服務新時代湖北外宣的專業平台,主要負責採集、聚合、製作、展示湖北外宣全媒體信息。目前,已開通「中國網湖北」系列第三方平台賬號。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