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近日出台《技術調查官管理辦法》,首批名單涵蓋電子信息、光電化學、生物醫藥、人工智慧、機械製造等領域——
最高檢首批60名技術調查官上崗
◆ 技術調查官主要從機械、通信、化工、光學、材料、電子信息、計算機、醫藥、生物等領域從事生產、管理、研發、設計或者專利審查、專利代理的專業技術人員中選任,實施動態管理。
◆ 技術調查官作為「技術翻譯」,需要快速、準確地傳遞技術事實,提供專業意見,將技術問題與法律知識相結合,從而為案件辦理提供專業的支持。
◆ 技術調查官就案件所涉專門性技術問題履行的職責有8項,包括明確技術事實爭議焦點,對技術事實的查明提出建議;在檢察官主持下參與調查取證、進行勘驗、檢查等。
這是一份「大咖雲集」的名單。中國科學院電工研究所原所長、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化學與生命資源學院院長、教授,清華大學生命科學學院蛋白質研究技術中心生物樣品製備與鑒定平台高管、高級工程師……最近,60名來自高精尖領域的科研人才,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賦予了一個共同的身份——技術調查官。
2025年1月,最高檢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發布了《技術調查官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明確了技術調查官的選任領域、選聘辦法、任職條件、職責和參與辦案要求等。隨後,通過嚴格篩選,最高檢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會同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正式聘任了首批60名技術調查官。
當科技與法律相遇,作為知識產權檢察「最強外腦」,他們將如何助力「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
如何成為一名最高檢技術調查官
「知識產權案件專業性強,最高檢辦理的案件中,技術類案件佔比高達60%。」最高檢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負責人一語道破,為何要邀請「技術大咖」們參與到知識產權檢察工作中。
《管理辦法》規定,技術調查官主要從機械、通信、化工、光學、材料、電子信息、計算機、醫藥、生物等領域從事生產、管理、研發、設計或者專利審查、專利代理的專業技術人員中選任,實施動態管理。
那麼,如何成為一名最高檢的技術調查官呢?
《管理辦法》規定,技術調查官由行業協會、有關單位等推薦,經最高檢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審核後從中選擇聘任,聘期5年,期滿可續聘。據了解,首批技術調查官分別由最高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和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諮詢研究院推薦,綜合考慮了專家的專業匹配度和各領域覆蓋面。
「為了保證技術調查官能夠契合檢察辦案需求,在司法實踐中真正發揮作用,我們設置了嚴格的任職條件和不得任職的情形。」最高檢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相關工作負責人介紹說,政治立場堅定;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理工農醫類專業碩士及以上學歷;從事相關技術領域生產、管理、研發、設計、專利審查、專利代理或者其他實質性技術工作5年以上,且在相關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影響力;品行端正、身體健康,這些是成為技術調查官的最基本條件。
記者發現,首批技術調查官名單上的大部分人,條件都遠遠高於上述標準。他們大都是各個領域的權威專家、知名高校的學術帶頭人,或者實踐經驗豐富的知識產權從業者。
他們是「技術翻譯」和「專業導航」
「這一角色賦予了我莫大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司法鑒定部主任閆坤是最高檢首批聘任的60名技術調查官之一,她告訴記者:「技術調查官作為『技術翻譯』,需要快速、準確地傳遞技術事實,提供專業意見,將技術問題與法律知識相結合,從而為案件辦理提供專業的支持。」
事實上,技術調查官制度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最高檢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和各地檢察機關已經在司法實踐中進行了一些探索。
早在2021年,最高檢在辦理一起實用新型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申請監督案時,就嘗試過邀請中國科學院大學、北京理工大學、華北電力科學研究院等高校、科研院所的電力專家和知識產權法專家參與論證訴爭專利是否具有創造性。
2024年3月,最高檢在辦理某國衛生部及某跨國公司申請監督案時,由於涉及生物醫藥領域,於是邀請了首都師範大學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教授和技術轉移中心主任、北京大學第三醫院研究員等三位技術調查官參加案件討論,解釋專業名詞和數據,提供生物醫學領域的專業意見,幫助辦案檢察官進一步把握涉案專利創造性的判斷。
「我們在辦案中既要準確把握法律規定的理解適用,也要對技術問題進行審查判斷。尤其在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計算機軟體等技術類案件中,通常涉及複雜技術事實的查明。如專利複審案件通常要判斷專利有無創造性及創造性高低的問題,專利侵權案件中涉及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專利技術比對,涉技術類反不正當競爭、反壟斷及著作權糾紛等案件也需審查認定技術性事項。」最高檢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相關工作負責人說。
在地方,北京市檢察機關是最早探索建立技術調查官制度的試點地區之一。例如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辦理的某科技有限公司等5人侵犯商業秘密案,案涉技術涉及核技術應用產業的安檢設備應用領域,持續侵權時間長達近十年,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的損失合計2000餘萬元。
「我們邀請了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北京中心研究員丁長林作為案件技術調查官,為司法審查提供『專業導航』。他輔助檢察官對載體文件和技術方案的對應關係進行細緻審查,協助檢察官準確理解和分析秘密點的技術特徵,會同檢察官研討代碼層面事實的審查判斷思路,為查明案件事實打牢證據基礎。」海淀區檢察院知識產權檢察團隊負責人白雲山介紹。經技術調查官協助,檢察機關高效鎖定涉案6個技術密點,相關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均具有非公知性,最終成功指控犯罪行為。被告單位因犯侵犯商業秘密罪被判處罰金,4名被告人因犯侵犯商業秘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十個月不等刑罰,各並處罰金。
開啟法律之門 發揮更多作用
《管理辦法》規定,技術調查官就案件所涉專門性技術問題履行的職責有8項,包括明確技術事實爭議焦點,對技術事實的查明提出建議;在檢察官主持下參與調查取證、進行勘驗、檢查;參與案件訊問、詢問、聽證、論證等活動;必要時列席檢察官聯席會議和檢察委員會會議,就案件所涉技術問題進行說明,接受詢問;經法庭許可,作為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席法庭,就技術事實進行說明等。
對於首批60名技術調查官而言,一本聘任證書也是他們開啟法律之門的鑰匙。
「在參與案件辦理的過程中,我們可能會面臨諸多挑戰,比如技術問題的高度專業性、案件事實的複雜性等等,這需要技術調查官不斷更新自身的知識儲備、提升個人的技術實力,適應不斷變化的技術環境和法律需求。除此之外,技術調查官還需要撰寫詳細的技術調查意見,在技術調查意見中總結對技術方案的理解、技術爭議的焦點以及對技術爭議焦點的審查結論。這些技術調查意見可能會作為檢察履職的重要依據,這也對技術調查官的技術實力和專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閆坤說道。
「我們期待技術調查官在具體案件辦理中發揮獨特的專業優勢,增強我們面對複雜技術問題時的辦案信心,提高技術類案件辦理質效,從而更好地服務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有力支撐科技強國建設。」最高檢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負責人如是總結。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記者:張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