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甲,50歲,因「胃痛持續數月」來到被告醫院就診後,以「胃炎待查」收入院。兩天後被告為原告行無痛胃鏡檢查過程中,突然出現血壓及血氧飽和度下降情況,隨即被緊急轉入ICU病房進行搶救治療,但不幸於當日晚些時候被宣布臨床死亡。
原告訴求:被告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各項損失共計110萬元!
最終,在法院的調解下,醫院仍然賠償近百萬元。
那麼,這是一個什麼事件?會讓醫院付出百萬的代價?
其實,這裡是我們幾乎所有人每天都在經歷的「踩鋼絲現象」。
所謂「踩鋼絲現象」,總體概念是我們目前的醫療流程、醫療設施存在很大安全隱患。比如,在實時無痛胃鏡的時候,我們理應為患者監護呼氣末二氧化碳、理應為患者貼好電極貼做好心電監測、理應檢查之前做一個心電圖。然而呢?有哪個醫院在真正執行?
這個事件,其實麻醉科很冤的。
事件的特殊之處在於,患者家屬認為患者年輕,只是到醫院檢查一下胃,人就沒了,無法接受。於是,家屬拒絕搬動患者。三天後,在警察的勸說下才同意轉運屍體。但是,此時的屍體已經出現腐敗無法準確鑒定出患者到底哪裡出了問題了。
由於醫院對屍體保護不當,最終判醫院敗訴,賠償近百萬。
醫院賠錢了,不出意外的問責「背鍋俠」——麻醉科。
麻醉科百口難辨,僅有的一個麻醉收費單不能說明任何問題。
問詢階段,麻醉科堅持道:患者胃部不適,麻醉科已經考慮到患者不排除心臟問題,但詢問病史以及心電圖均不支持患者有嚴重心臟問題。
至於呼吸道病史問題,麻醉科也通過詢問以及連接監護儀查看血氧數值大致可以排除嚴重呼吸道問題。
另外,檢查過程中患者並無呼吸道梗阻表現,血氧為突然下降,可能為隱匿性心臟病發作,也不排除突發嚴重過敏可能。
因此,麻醉科已經盡到了監護義務,麻醉過程也是按照醫院流程要求進行,並無明顯過錯。
但是,這個時候醫院卻問麻醉科:既然不排除心臟問題,為什麼術前不給患者做心臟方面進一步檢查?
麻醉科聽到這裡,心裡飄過一萬個字:出了問題,麻醉科頂上來了。臨床工作中,麻醉科有權利查這個查那個嗎?
最終,大家知道的,麻醉科敗訴。
啞巴吃黃連,抗爭沒有意義,只能繼續堅持。
目前,隨著各種限價,很多麻醉科認為非常有價值的東西不能用,這導致麻醉科常常處於「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得地步。
真誠期待有一天麻醉科能被重視起來,把門診的麻醉機、監護儀以及各種搶救設備都配備好一點,把呼末等監測都做起來。如果有手麻系統、有呼末記錄,麻醉科還至於百口莫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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