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周慧 編|深海
4月22日,蘭石重裝發布《關於公司及控股股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
公司及控股股東蘭州蘭石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蘭石集團」)於近日分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332026001號、證監立案字0332026002號)。因公司及控股股東蘭石集團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於2026年4月9日決定對公司與蘭石集團立案。
對此,已代理眾多股票索賠、獲賠的江蘇勝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宋聯民向雷達財經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時、不準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1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2日期間買入,且在2026年4月22日收盤時持有蘭石重裝股票的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99)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雷達財經注意到,4月22日,蘭石重裝還發布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甘肅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經查,2020年至2024年期間,蘭石重裝與蘭石集團發生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其中,2020年發生額9700萬元,占公司當期披露凈資產的5.59%,年底無餘額;2021年發生額61600萬元,占公司當期披露凈資產的19.34%,年底無餘額;
2022年發生額226520萬元、年底餘額7859萬元,分別占公司當期披露凈資產的67.72%、22.35%,2023年年初餘額全部歸還;2023年發生額223300萬元、年底餘額26431萬元,分別占公司當期披露凈資產的66.49%、7.87%,截至2025年6月餘額全部歸還;
2024年發生額127000萬元,占公司當期披露凈資產的35.96%,年底無餘額。公司未在2020年至2024年年度報告中披露上述事項,上述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公司未及時對案涉資金變動進行會計處理,造成公司2023年、2024年半年報分別虛增銀行存款103677萬元、80688萬元,分別占公司當期披露資產總額的8.15%、6.24%,上述半年報存在虛假記載。蘭石集團作為蘭石重裝控股股東,組織、指使案涉資金占用。
甘肅證監局認為,公司案涉行為涉嫌構成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重大遺漏的違法行為。依據《證券法》規定,甘肅證監局擬決定對蘭石重裝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罰款;同時公司多位高管被罰。
天眼查信息顯示,蘭石重裝成立於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