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擊運動國家級教練田紅及其兒子付義涵一審被判走私武器罪一案備受關注。4月17日,紅星新聞記者從田紅的二審代理律師聶敏處獲悉,案件上訴後,因檢察人員發現案件需要補充偵查,向二審法院提出延期審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已決定延期審理,目前正處於延期審理期限內。
聶敏表示,近期田紅母子在看守所與各自的辯護人分別進行了會見,此次延期審理期限為1個月,延審期限為2026年4月5日至5月5日。
▲運動槍支及配件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一審法院審理認為,2015年至2023年,被告人田紅、付義涵在經營被告單位匹林公司過程中,在明知我國槍支管理規定,該公司不具備運動槍支零部件進口、銷售資質的情況下,自德國、瑞士等地採購多個品牌的運動槍支零部件,通過旅客藏匿方式從香港經深圳走私入境,或者委託文某以楚運國際公司、楚運報關公司名義,偽報品名和用途走私入境。經統計及鑒定,共走私入境槍支散件2446件(其中以火藥為發射動力的槍支散件273件,其餘均為以氣體為發射動力的槍支散件),其中通過文某偽報入境槍支散件1542件(均系以氣體為發射動力的槍支散件)。上述運動槍支散件走私入境後銷售給國內射擊運動隊、體育運動學校及部分中標體育器材企業。(此前報道:射擊國家級教練因走私武器罪一審獲刑10年 稱動機系助射擊運動發展,已上訴)
2025年11月28日,田紅和付義涵被一審法院判處走私武器罪,分別獲刑10年和6年,並處罰金。
一審宣判後,匹林公司、田紅、付義涵已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將案件發回重審或改判上訴人無罪,理由系「上訴人無走私武器的主觀故意,行為動機系幫助射擊運動發展,解決體育訓練用品供應不足的問題,無牟利目的」等。
紅星新聞記者 陳卿媛
編輯 郭宇
審核 王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