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蔡越坤
自2025年11月28日起,通過浙江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現已更名為「浙江浙金資產運營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浙金中心」)購買金融產品的數百位投資者,陸續面臨產品到期無法兌付的情況。此次涉及違約的產品大多由浙江「祥源系」企業發行並提供擔保。
浙金中心多款產品的收益率集中在4.6%至5%之間,這一水平並不具備特別高的吸引力。許多投資者選擇將資金託付於此,主要不是源於高收益,而是考慮該中心的「國資背景」。早在2013年成立之初,浙金中心這家平台便以「政府指導、市場化運作」為定位,股權結構主要由國資主導。
浙金中心的案例並非孤例。它揭示了一種投資者普遍存在的誤區:「把國資」股東背景與產品安全直接畫等號。
為何不能僅憑「國資」股東背景做判斷?
首先,股東責任有限,不等於產品無限兜底。即便企業擁有國資股東,也通常作為獨立法人運營,股東僅以出資為限承擔責任。國資參股甚至控股,並不意味著該企業發行的每一款產品都享有政府信用背書,更不承諾「剛性兌付」。
其次,「國資背景」可能僅是表層標籤,而非實質保障。國資股東可能是財務性投資,不參與實際經營;也可能股權結構複雜,實際影響力有限。更何況,股權或許已發生變更,但宣傳信息卻未及時更新。若投資者僅憑過往印象或銷售話術就輕信「背景」,反而容易放鬆對底層資產的必要審查。
浙金中心事件就暴露出這一問題。
經過一系列股權調整,截至2025年12月8日,天眼查顯示,第一大股東為杭州民置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浙金中心58.5714%股權,國資持股比例已大幅稀釋。不僅如此,浙金中心核心業務資質早已喪失。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早在2024年10月就發布公告,明確不再保留該中心的金融資產交易業務資質。但是,在浙金中心的官網或者官方微信平台,並未將這些信息明確通知投資者,許多投資者後知後覺,直至風險爆發,不少投資者才知曉該平台早已「換血」。
但是,在浙金中心的官網或者官方微信平台,並未將該信息明確通知投資者,許多投資者後知後覺,直至風險爆發,不少投資者才知曉該平台早已「換血」。
近日,東莞盟大集團兌付危機爆發,也是由於其業務員長期以「深創投等國資股東背景」為噱頭進行宣傳,直至實控人投案,涉嫌非法吸儲的真相才被揭開。此類案例一再警示:在企業或平台發展過程中,部分推介者可能刻意借用「國資」光環來為其產品背書,有意無意地淡化或掩蓋底層資產的實際質量與風險。
作為投資者,絕不能輕信任何口頭宣傳的「背景」。投資者做出投資決策的根本依據是自身的風險偏好,以及對融資主體的償債能力和底層資產質量的識別。無論是「國資平台」還是「國企發行」,都不能與「無風險」畫等號。應該主動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官方渠道,核查平台的股權結構、實控人信息及歷史變更記錄,辨別「國資」成分的真實性與含金量。
無論包裝多麼華麗,最終都需要穿透至最根本的問題:錢借給了誰?投向何處?還款來源是什麼?當產品收益率高於常態時,投資者更應警惕其背後是否對應著難以承受的風險。
金融是強監管行業,機構的業務資質是其合法運營的生命線。投資者在選擇理財平台或產品前,應有意識地在金融監管部門官網查詢其資質是否持續有效。對於已發布風險提示或資質發生重大變化的平台,應保持高警惕。
此外,為遏制借「國資」等光環誤導投資者的行為,監管部門也應該加強對平台產品宣傳的監測,對濫用「國資」「政府信用」等不當背書的行為要及時核查、警示並處罰。同時,須壓實信息披露責任,對股權、資質等重大變動及時公告,保障投資者知情權。
總而言之,「投資第一性原則是安全」。當投資者將畢生積蓄、養老錢託付於一項金融產品時,信任不應建立在虛幻的光環或過往的「剛兌」慣性之上,別讓「國資」或任何其他光環蒙蔽了審視風險的雙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