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北海艦隊
評功評獎,傳遞著一支軍隊的榮譽導向。
一個單位,一群人,到底是誰立功、誰受獎,到底是誰評先進、得實惠,是屬於一個集體的大事。
近日,軍報對這個事情,也是極為關注。
比如,12月20日,軍報就用一個整版,專門聊了聊這個事兒——
截圖自2022年12月20日
《解放軍報》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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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在評功評獎上,要是能夠讓大夥心服口服,那就算是到位了!

軍報在「法治軍營」版面講評功評獎,主要是說了這樣幾個事兒——
①人在不在單位工作,都不影響評功評獎。
某個連隊,給在外帶新訓的幹部骨幹1人記三等功、5人記嘉獎。
這樣的做法,引發了很多關注和討論。
因為,不少官兵自己也覺得,自己長時間在外執行任務,為連隊建設出力較少,而且在外期間的表現戰友們也不是太了解,評功評獎時只能「靠邊站」。
事實上,這樣的情況,在以往普遍存在——
人不在單位,評功評獎就不要想了!
正所謂「近水樓台先得月」,人不在單位,在評功評獎方面,確實是會吃虧的。
不過,這則報道中提到的做法,不禁讓人眼前一亮。
畢竟,在不在單位工作,其實都在為我們的強軍事業做貢獻嘛!

②即便是犯了錯誤、挨了批評,也可能立功受獎。
一直以來有種慣性思維:「年初出事,一年白乾;年尾出事,白乾一年」。
西部戰區空軍某指揮警衛勤務連下士冉發沒想到,自己竟被評為「四有」優秀個人。
原因是,在評功評獎前的一個多月,冉發也因組訓不夠安全嚴謹,在連軍人大會上作了檢查。
可是,在回顧一年工作時,冉發在連隊表現一直比較突出。
連隊黨支部感到犯難的地方在於,這剛剛作了檢查,能不能把他列入表彰人選?
是「出現了問題、不予考慮評比」,還是避免「一錯毀所有」,這不僅僅是選擇問題,更是導向問題。
最終的結果是,在今年評比中,該指揮所共有3名官兵符合不影響評先評優的容錯情形,他們憑藉全年過硬表現被評為「四有」優秀個人或受到嘉獎。
這樣的導向是鮮明的:
容錯,不是說說而已,而是在年底的評功評獎中,也有體現。

或許是為了把「評功評獎」的事兒,說的更家透徹一點。
軍報在10天之後,也就是12月30日,又一次關注了「評功評獎」的問題——
截圖自2022年12月30日
《解放軍報》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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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報道里,提到的兩條新規,非常值得關注——
第一,「部(分)隊赴邊遠艱苦地區臨時執行任務或者輪駐邊遠艱苦地區滿6個月的,可以按照相應地區的獎勵比例執行。」
第二,「有獎勵批准許可權的師旅團級單位,經上一級單位批准,可以根據所屬基層單位年度工作強度、完成任務質效、全面建設進步幅度等情況,適當提高年度個人記功比例。」
這兩條規定,都聚焦於「增加立功指標」。

一支駐地在普通地區的部隊,要是在艱苦偏遠地區駐訓或者執行臨時任務,滿6個月,那就可以按照艱苦偏遠地區的獎勵比例執行,這個比例顯然是高於一般地區的!
另外就是,旅團單位在經過批准之後,也可以適當提高年度個人記功比例!
這兩條規定,估計不少人、不少單位還不甚明了;
明了的,估計也不一定完全敢用。
現在,軍報報道出來了,就是鼓勵符合條件的單位,用好這兩條規定,提升立功受獎的比例,進一步激勵兵心士氣!
這其實也是導向問題!
涉及到各個單位的主要領導,是不是真的敢於為自己的部屬爭取利益,是不是能夠領會上級的文件意圖。

評功評獎,其實也是一場考試。
考的是各級黨委能否把戰鬥力標準立起來落下去、能否把戰鬥力作為唯一的根本的標準!
考的是各級領導的公心和勇氣——能不能破除「平衡照顧、輪流坐莊」的思想,敢不敢打破「一團和氣」和「平均主義」?
評功評獎,是個好的指揮棒!
要讓受獎者有底氣,讓落選者心服氣,讓未獎者受激勵!
作者:哨位君
來源:解放軍報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