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8日,在中國控煙與健康協會主辦的「全國兩會代表、知名專家控煙與健康研討會」現場,中國疾控中心控煙辦肖琳談到當前公共場所控煙現狀,呼籲短期內強化地方性法規執行,長期則加速全國立法進程。
去年年末,演員徐嬌在長沙一餐館勸阻吸煙被拒,並被當地警察告知「長沙室內抽煙不犯法」,再次引起了公眾對全國控煙規定的爭論。新修改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對「公共場所」的定義,將「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修改為「賓館、旅店、招待所」。也就是說,飯館、咖啡館等諸多場所不再屬於《條例》所規定的公共場所範圍。儘管《條例》本身並無控煙相關條款,但牽一髮而動全身,其派生出的有相關控煙規定的《實施細則》也受到影響,控煙範圍被直接縮小。
綜合來看,當前控煙進程在多個層面均有出現「不進反退」的現象。以數據來看,中國捲煙銷量從2003年至2023年增加了近40%,此外,儘管中國的吸煙率保持下降趨勢,但下降速度慢於全球水平。《健康中國行動》確立2030年成人吸煙率下降到20%的目標,有報告強調,按照這個下降速度達到目標難度較大。此外,地方在推動控煙立法上的進程也不容樂觀。2023年8月,雲南省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舉行《雲南省愛國衛生條例(草案)》聽證會,「聽證稿」中控煙條款力度不足、將指導吸煙區設置的職能交給煙草專賣局等問題遭到多方批評;在此之前,大連、重慶均擬在地方條例中允許部分室內公共場所設置吸煙區,立法層面的讓步妥協無疑會帶頭減緩公共場所全面無煙化的進程,這也曾多次遭到公眾反對。
各地對全民控煙留有餘地、「放煙一馬」甚至「越改越弱」,這一現象不只體現在吸煙區設置這一環節上。禁煙範圍沒有進步甚至縮小,地方立法與上位法有衝突,監管職責、罰則不明等硬傷不一而足。其中的原因也較為複雜,「政企合一」的煙草業掣肘地方控煙活動,理念之爭當中摻雜利益之爭;全面禁煙背後還有巨大的執法成本;公眾對禁煙不以為然甚至反感……凡此種種均需地方政府下決心、動真格,但在這些因素之外,還有一個關鍵點是頂層規定的缺位。前述《實施細則》作為目前唯一的全國性控煙規定,就有多位控煙人士曾向南都記者強調其屬於部門規章,法律位階不高且缺少罰則,無法處罰室內吸煙行為,因此當中的控煙條款長期處於「空轉」狀態,鮮有發揮作用。
出台全國性的控煙立法是時之所需,這也能直接提高公眾意識。推動控煙進程需要國家層面率先破題,對於地方立法不完善、有阻力等問題,全國層面統一立法也是最直接有效的破解方式。除此之外,由於執法人員有限、執法成本較高,導致地方「有法不執法」,也就需要更剛性的法治保障與要求。同時,各地也要打造嚴格高質量的執法,這不僅是未來執行更理想控煙法規的必要條件,也是當下控煙行動從「紙面」落到「嘴邊」的關鍵一環。